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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撰文是針對3198篇,有幾位大大表示願意瞭解一下蘇花高「環差暨現差」沒有通過 的原因,因此花了一些時間準備資料,有點長,要勉強大家了 環保署環評會第166次會議結論「本案歷經多次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相關意見亦未能具 體補充、修正,且與行政院員核定之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興建計畫內容變動甚大,涉 政策之重大變動,是否符合「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及「臺北與東部地區間運輸系統發 展政策評估說明書」尚待釐清,本案退回開發單位。」 其中重點有: 1. 相關意見未能具體補充修正 A.這是最好的理由之一,也不需要說那邊沒具體補充,就算自己看不懂或不認同的也可 以說沒有具體補充。 2. 與行政院原核定之國道東部公路蘇澳花蓮段興建計畫內容變動甚大 A.修正的地方都是對環境有利的調整或變動,或是配合終點提前到吉安而變更設施位置 ,難不成明知此處會大湧水還不能改線? B.有環評委員要求「等行政院核定後再來辦理環差」,這實在是導因為果,舉例如下: 蘇花環說民國89年通過,民國91年12月行政院核定建設計畫,在實務上也就是「環評 」是屬於行政院的幕僚單位,提供環保主管機關方面的決定,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在此案是交通部)則是目的事業的許可權,也就是環評程序完成後(未經否決),送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進行必要性分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為這項開發行為 有必要,則續送行政院,行政院則委請經建會考量是否納入國家建設計畫。蘇花環說 已經走了一圈,現在要進行部分調整及變更,自當先到環評程序完成環差,然後才是 交通部認定是否同意變更(此部分交通部已經認為在交通部主管全國交通的任務上, 蘇花高有其必要),而後才是送由行政院(幕僚單位為經建會)進行財務及國家必要 性分析,因此當蘇花環差被問及「必要性」、「益本比」、「行政院政策」時,其實 都是逾越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許可權,行政院(經建會)的國家建設統一規劃權。 未來如果大家看到經濟部為發電廠向環保署要求通過,可以不用奇怪,因為經濟部有 穩定全國供電的任務,如果未來供電吃緊,經濟部就是有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 主管角色。 97.7.10補充: 政府公共工程行政程序(為簡化,以蘇花高為例): 行政院提出政策(包括蘇花高的環島路網)→交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研究(交通部)→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由開發單位辦理(國工局展開可行性研究及規劃)→ 開發單位依據規劃完成環評(蘇花環說)→送環保主管機關審查(環評審查)→ 環評通過後交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交通部同意環評中所提蘇花高路線)→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請行政院同意(經建會91年12月核定建設計畫)→ 行政院(經建會)核定後→編列預算 例題: 「蘇花代」於97.7.6由行政院提出政策→交由交通部研究(目前提出「蘇花代」路線)→ 交通部交由開發單位展開規劃及環評作業(即此時,只是目前由國供局代辦) 後續將先完成規劃,送環評審查 也就是之前很多人說沒環評什麼的…,因為根本還沒展開規劃,怎麼送環評 例題說明完畢。 3. 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 A.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就是謝長廷所提「東部領航」,但是我們可以就時間來分析, 蘇花環差民國92年提出,審查五次沒通過,直到民國94年12月超過環評法規定「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後,逾三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時,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 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這時大家可以對應2.B.中所敘述的程序),因此撤案重新製作 「環差暨現差報告」,在歷經一年的現況調查後,民國95年10月提出「環差暨現差報 告」,而「東永計畫」是在民國96年3月由經建會定稿(經建會核定後就可以開發了 ,但是各位有沒有發現,這個案子有沒有經過環評?)。 B.沒有列在「東永計畫」的案子是否就不能實施?經建會所核定的計畫,其被納入的子 計畫有個優勢就是:預算優先撥用,我們複習2.B.中說的,各計畫最後要由經建會代 表行政院考量必要性後同意,單一的大型計畫(如某捷運線)在獲得經建會同意後才 是真的可以開始動工,不是環評後就可以動工。而蘇花高呢?蘇花高的預算中近8成是 來自國道基金,只有2成來自政府預算(交通部預算),目前91年通過的「許可」仍在 ,所以交通部仍有持續撥預算給蘇花高計畫,而很多反蘇花高人是說蓋蘇花高會排擠 預算,真的要說是排擠「交通預算」,不是排擠社福預算,也不是排擠「東永計畫」 。而「東永計畫」對於蘇花高的態度如何?核定本第一頁就寫了「未來不論蘇花高案 是否興建,本計畫均應加速推動辦理…」,也就是說「蘇花高與東永計畫是相互獨立 的,蘇花高做不做與東永計畫無關,東永計畫都要加速推行…」,所以說環評結論寫 「是否符合「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顯示出環評委員會對於國家計畫的成形程 序沒有概念,也沒有研讀過「東永計畫」。 C.東永計畫的內容是不是真的與蘇花高互斥?我們看一下東永計畫的細項: 一、永續經濟 1.1 發展具南島文化特色之觀光渡假產業 1.1.1 開發國際級觀光渡假村(觀光造鎮) 1.1.2 整體規劃開發整合原住民文化與自然景觀之特色溫泉區 1.1.3 規劃推動蘭嶼及綠島為生態旅遊島 1.1.4 鼓勵舉辦國際級戶外運動競賽 1.1.5 推展結合文化地景特色之深度旅遊 1.2 發展有機休閒農業 1.2.1 設置有機生態農業示範園區 1.2.2 規劃設置有機休閒農業特區 1.2.3 提昇有機農業之驗證及產銷技術 1.3 發展優質生活產業 1.3.1 規劃推動養生醫療休閒園區 1.3.2規劃推動心靈修養相關產業 1.4 發展文化創意產業 1.4.1建立文化創意交流平台與機制 1.4.2 投資興建旗艦展演設施 1.4.3推動傳統工業區轉型為創意園區 1.4.4鼓勵發展具東部特色之文化活動與創意商品 1.4.5建立創意產業育成中心 1.5 發展海洋生技產業 1.5.1發展深層海水產業 1.5.2發展溫控精緻農業 1.6 獎勵永續產業投資 1.6.1協助廠商取得資金 1.6.2提供投資優惠措施 二、永續社會 2.1落實地方社區營造 2.1.1 培養凝聚社區意識 2.1.2 強化社區組織運作 2.1.3 營造社區風貌 2.1.4 落實社區終身學習 2.2 改善原住民族群生活條件與環境 2.2.1 推動原住民族山林守護專案 2.2.2 落實原住民永續部落發展 2.2.3 設置原住民文化特色商圈 2.2.4 縮短原住民地區數位落差 2.3 鼓勵人才東移提昇社會活力 2.3.1 推動新移民部落計畫 2.4 建立全民參與的產業與生活發展模式 2.4.1 推動東部農莊經濟發展模式示範計畫 三、永續環境 3.1 劃設山川與海岸之保護地帶 3.1.1 劃設限制發展地區範圍 3.1.2 建立東部國公有土地資訊系統 3.2 強化花東發展核心機能 3.2.1 推動花蓮洄瀾雙心再造計畫 3.2.2 推動台東雙新一軸改造計畫 3.2.3 推動玉里、成功觀光城鎮發展計畫 3.3 建立永續發展社區典範 3.3.1 推動實驗性生態社區 3.4 發展東部綠色運輸 3.4.1 強化鐵路運輸及複合式運輸服務 3.4.2 提升蘇花公路及南迴公路之安全性與可靠性 3.4.3 建立人本交通系統與環境 3.5 降低砂石業之負面衝擊 3.5.1 檢討東砂西運政策 3.5.2 整體規劃砂石運輸改善方案 3.6 建置東部無線寬頻網路環境 3.6.1 鋪設光纖主幹 3.6.2 提供地區無線寬頻網路服務 3.7 推動再生能源之開發應用 3.7.1 推動建立再生能源的研發與實驗區 3.7.2 推廣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 3.7.3 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 3.8 建構花東優質景觀廊道 3.8.1 建構花東優質景觀廊道及整體行銷 其中有哪件是有蘇花高就不必做的?有哪一件是以前不能做而要等到未來做的?最相 關的是3.4.2蘇花公路安全性及可靠性,依據公路總局評估,蘇花公路應辦理短、中、 長期改善,其中短、中期都在「東永計畫實施細項(更細的項目,包括每年費用及工 程地點)」列出了改善地點及分年辦理年份,而長期計畫4個方案與蘇花高比較後,認 為應辦理蘇花高,這也就是為什麼蘇花高沒有納入「東永計畫」的原因,東永計畫由 民國96年實施到民國104年,裡面很多細項都是一般就該做的工作,應試被加在「東永 計畫」,還包裹個「永續」的名稱,舉例1.1.1中有「東部機場國際包機」、1.1.5「 加強行銷推廣」、1.2.2「辦理黃金蜆之產業文化活動」,這些像不像拼湊出來的大滷 麵?大家可以問問公共行政類的教授,經費是一筆錢灑成小錢天女散花有效,還是集 中在某一領域有效果。 4. 臺北與東部地區間運輸系統發展政策評估說明書 A.背景說明:在政策環評裡面,以3種情境與7個方案作配對評估,3種情境包括:情境一 (依現有趨勢)」、「情境二(依「東永計畫」發展)」、「情境三(依情境二中產 業發展樂觀),請參考前面3.C.一、」,7個方案包括: 基本方案:台鐵東線購車(包括傾斜式列車、區間客車計畫)、基隆暖暖至宜蘭大溪 (台2丙線)、台9線蘇花公路邊坡養護,也就是現在的傾斜式列車早就列 在基本方案中了 方案一:「基本方案」+臺鐵運能提昇計畫、鐵公路聯運計畫、公路客運發展及補助計 畫等、砂石運輸處理(將砂石公路運輸,全部轉移至臺鐵與海運推動,臺鐵 貨車改造及購石渣車,規劃花蓮港砂石專用道路)、花東鐵路電氣化、雙軌 化計畫。也就是花東鐵路電氣化、砂石海鐵運處理等也已列在方案一裡。 方案二又分5個計畫,都包含了方案一的鐵路改善計畫,所以部分反對人士說進行鐵路 改善就夠了,其實在方案一及方案二中都已納入 方案二A:方案一+臺9線蘇花公路改善(採公路總局的長程方案之一) 方案二B:方案一+蘇花高 方案二C:方案一+北宜直鐵 方案二D:方案二A+北宜直鐵 方案二E:方案二B+北宜直鐵 B.效益分析:「3種情境×7個方案」,以情境二為例,推薦方案二A,次為方案一,可 是細看,方案二A公路的需供比為102%,方案一為110%,請問這是怎樣的服務水準?方 案二B的安全成本是4.2億/年、方案二A則為7.7,方案二B可靠成本為225千人時/年, 方案二A為600.7。情境三推薦方案為方案二E,次為方案二B,但臺9線蘇花公路改善及 蘇花高是蘇花公路改善方案長程方案的競爭方案(也就是只有你沒有他),當情境二 先採用了方案二A進行臺9線蘇花公路改善後,到情境三時又進行蘇花高,那才是蘇花 路廊生態浩劫。補充情境三時,方案二B公路需供比為87%,安全成本5.4(方案二A為 14.2),可靠成本為198.7(方案二A為349.9)。 C.環境分析:分析時是以路線兩側各10公里為評估範圍,也就變成蘇花公路跟蘇花高 評估範圍幾乎相同,於是污染物量跟污染物濃度(量/面積)都是評估因子,但卻重複 評估。而生物棲地分隔以分隔百分比相乘,如地被分隔為30%及70%,則為0.21,也就 是越中間分割,值越低,結果在計算時,蘇花高以隧道通過觀音海岸野生動物重要棲 息環境及太魯閣國家公園等,都被算做分割,疑惑的是,隧道怎麼分割棲地?場站數 也是因子,理由是會增加開發面積,蘇花公路兩側可以開便道進入開發,但因為沒有 場站,所以數字是0,蘇花高有7個交流道,但是是封閉型道路,卻被記為7。而CO2排 放更離譜,計算時用「排放量/過年最高運載人數」來計算,不是應該以「排放輛/平 均運載人數」來計算嗎?於是鐵路CO2被從96g/人公里降到9.98g/人公里。 D.就算以上都合理,難道公共建設都是以「利益」為考量?那偏遠地區及原住民地區 的水、電、電信、郵怎麼辦?因此該政策環評亦說「所提各發展情境之建議方案係基 於考量運輸效能及投入成本之觀點而提出,惟若決策單位基於其他考量因素(如社會 公平、維護絕對安全…等)而選擇前揭建議方案以外之其他方案,則相對就必須負擔 較龐大之投入成本,但同時也能提供民眾更高服務水準的運輸系統…」,且依據「政 府政策環境影響評估作業辦法」第7條「政策研提機關作成之評估說明書,應徵詢中央 主管機關意見,並得徵詢相關機關或團體意見,予以參酌修正。」(前述中央主管機 關為環保署),第8條「政策研提機關於政策報請行政院核定時,應檢附評估說明書。 」,也就是在政策環評中,環保署是被徵詢意見,而政策研提機關(交通部)選擇出 他要的政策給行政院核定,因為政策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不是環保署負責, 否則任何發電跟產業都會破壞環境,依照環保主管機關要求不蓋發電廠的話,那缺電 仍要經濟部負責嗎? 回頭看蘇花高,既然交通部要選擇蘇花高,那不就要報給行政院核定嗎?完成應有的 程序,那為什麼不報呢?就跟張景森於97年4月的審查有關連了,如果大家仍有興趣聽 講古,就請期待第二集的「制度篇」。如果沒興趣的話也感謝大家收看,畢竟真的有點枯燥乏味。 好累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70.212
packie:專業推~好複雜 @@ 07/08 00:06
applejone:推 07/08 00:10
ybite:m長文 07/08 01:54
ckitwei:推 07/08 09:58
Tywang:蘇花高已經是政治問題,任何程序與制度都沒有用了.環評委員 07/08 10:27
Tywang:要否決一個案子,現在都是想辦法想出理由來質疑,請開發單位 07/08 10:28
Tywang:補正在補正,永遠補不完,補完再想理由再請開發單位補充 07/08 10:29
malikncku:轉錄至看板 KMT 07/08 12:38 malikncku: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7/08 12:38 malikncku:轉錄至看板 GreenParty 07/08 12:38
sziwu:有時候環評都是在為立場而評罷了(看幾為前環評發言態度就知) 07/08 12:54
xiaowei:補推 07/09 01:38
luccy:推 07/09 02:01
nick0605:推完整 07/09 08:41
※ 編輯: zivchen 來自: 219.70.170.212 (07/10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