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rislux:不補給而殺死了人,我覺得網友的確有資格用輿論封殺他吧09/25 22:48
所以您在事發現場? 您的用語幾乎已經作出審判了
我有參賽,我都不敢作這樣的結論了
我不知道您會不會對這句話負責?
奇怪 搞出人命的比賽 主辦單位都不用負責了
想要用輿論封殺的網友 請問要負什麼責任??
根據哪條法規負責??請你告訴我
→ astwinkle:當然補給 關門時間 衣服的美醜 贈品的多寡都會影響到跑09/25 23:57
→ astwinkle:者對於主辦單位的觀感 但是 這些都是額外的附加價值09/25 23:58
→ astwinkle:最基本最該要求的 就是安全和公平09/25 23:58
→ astwinkle:做不到這兩項 其他做得再好都沒用 跑者本身在選擇賽事09/25 23:59
→ astwinkle:也該考量這一點 評分的機制也該以此作為做重要的指標09/26 00:00
沒有錯,astwinkle您講的非常好
我們要如何客觀定義一場賽事是「好」賽事?
甚至產生量化指標?
這在跑者廣場維運團隊內也經過很多的討論
什麼項目是一場馬拉松賽事的基本要求?
哪些項目又是賽事的附加價值?
其實今年初就已經有一份評鑑制度的草案
但在現今的氛圍下,我沒有勇氣把它推上線
只能針對一些我個人認為特別重要的項目慢慢改善
例如賽事認證或里程丈量
光這二點就已經有不同意見了
我想,要建立大家對優良賽事的標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安全&補給問題,也都有收錄在這份草案中)
很明顯 astwinkle的看法是
好的比賽有認定困難 但最重要的是公平與安全
若做不到這兩項 也稱不上好比賽
我來另外舉個例子 換句話說一下
好的美食有認定困難 但最重要的是營養與衛生
若做不到這兩項 也稱不上美食
看出來了嗎 比賽的公平與安全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指標
只要不符合 比賽辦的再漂亮都沒用
人家在講最低的要求標準 你話鋒一轉扯到什麼如何客觀定義好的比賽
我覺得很奇怪 這話術是太高明了嗎 怎麼沒人看出來你是顧左右而言他
→ GODDAMN:一場可以讓參賽者跑得安心的比賽只是最基本的要求09/26 05:09
→ GODDAMN:也是主辦單位責無旁貸的義務09/26 05:09
→ GODDAMN:無關乎是優良賽事或是地雷賽事 這是另一個議題09/26 05:12
→ GODDAMN:最基本的急救措施和水分補充應該是每一場賽事都要具備的09/26 05:12
→ GODDAMN:不是嗎? 如果沒有行政或法律途徑可以約束主辦單位09/26 05:15
→ GODDAMN:輿論抵制有什麼不對 我相信所有的跑友都不希望這樣的憾事09/26 05:16
→ GODDAMN:再發生在任何一場賽事>09/26 05:16
推 exhausty:推1F09/26 08:12
1.抵制本身是沒有問題的,該場比賽確實有缺水,缺乏醫護設施的狀況
未來也希望大家用同樣的放大鏡去檢視每一場賽事的醫護設施
簡章內沒有提到醫護站的,我們可能要在賽前就發動大家一起來抵制
而不是只單純抵制彰化環保聯盟,不過我想他們短期應該也不會辦理活動了
但,該跑者是否確實因缺水及醫護而直接導致死亡
我想大家都已經未審先判了
奇怪 前面還在說沒資格動用與論、你我共同造成的
現在又是抵制本身沒問題
然後再來一個未審先判
鄉民又到底『判』了什麼??以及又『判』了誰??
有誰出面為這起死亡意外負責嗎??到現在為止仍然沒有
那請問你,你的這個『判』字,是哪來的??
補充一個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7385275.shtml
新聞發布時間:2012.09.24 10:30 pm
文中提到「彰基醫院醫師表示,邱鋐鎰應是未適時補充適當的水分,造成熱衰竭昏倒」
typertyper於9/25 10:43 PO文提到
「早上六點接到電話...
他在凌晨三點的時候已經先走一步了....」
我已經很保留的合理推論 網路新聞於24日晚間10點半發佈
醫院本身認為是脫水造成熱衰竭
跑者於25號凌晨3點左右死亡
而catyun的文章是於25日 22:43發表 最後編輯時間為09/26 09:02
這個人 從頭到尾忽略 有人因為沒水喝熱衰竭
又因熱衰竭引發橫紋肌溶解而死亡 這一連串相關事實
極端明顯的為主辦單位想辦法開脫
我要認真的問;請問你跟主辦單位或是路協到底有什麼關係??
你是本身有在這兩者內任職??還是有親友有任職??
我這不是惡意誹謗
事實是已經死了一個人,所以引發網路上的討論,而網路是公開的
你要跳出來幫搞死人的主辦單位轉移焦點,就要有被檢視跟評論的準備
若此人與主辦單位或路協有任何瓜葛
基於他的立場 此人的言論有偏頗的嫌疑
若此人與主辦單位或路協無任何瓜葛
基於此人不論刻意或無意忽略新聞以及版友提及的事實
在跑者死亡之後發文 刻意不提主辦單位的失職 更質疑板友是否願為抵制言論負責
基於這些事實之下 我非常確定
catyun此人完全就是為主辦單位護航
2.如果今天沒有人提到白名單黑名單,我不會考慮出來發言
我要表達的是,今天大家把彰化環保聯盟鞭到十八層地獄,打進黑名單
這樣未來就不會有第二個彰化環保聯盟了?
要檢討的是,為什麼很多比賽都常缺水缺醫護
是否有更好的方式,是能夠讓主辦單位 &選手 在賽前就重視醫護問題
而不是一再重覆這樣的劇本
這串文章原本是新聞
然後由lgd、paradoxcyt先後回文
這兩位都主要在討論比賽的評鑑以及主辦單位的責任問題
然後....catyun回文說了一大堆 大家都有眼睛看到
在我看來只是因為法規疏漏,死了人卻無人負責
所以有人可以悠哉的說比賽很難評鑑啦、爛比賽多的是啦、我們沒資格動用輿論封殺啦、
說要封殺的人要為自己的話負責啦、你我共同造成的啦等等....
為賽事建立鑑別度,是「跑者廣場-全國賽會」長期致力的目標
也歡迎各位提出您的高見,未來都有可能被納入「全國賽會」的改進目標
這是你說的 請問「跑者廣場-全國賽會」花了幾年幾個月為賽事建立鑑別度??
「長期致力」到現在 又有何進度??
還是停留在你說的「都有考量過」??那考量的結果在哪??
既然你歡迎人家提出高見
為何有鄉民認為網友有資格用輿論封殺主辦單位
你就在下面修文回應「作出審判」、「您會不會對這句話負責?」
又是什麼居心??
一句話,護航的話,去跟死者家屬說
你若有那個臉講的出口,我也會很佩服你
我可以在你FB上給你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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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84.46
推 catbomb:推那句顧左右而言他 09/26 11:27
推 inheaven:非常同意你的看法,比賽優質評鑑制度的建立跟一場要求基 09/26 11:34
→ inheaven:本安全的比賽到底哪裡衝突了? 你講話很衝 但點醒了很多點 09/26 11:35
謝謝你同意我 但我不認為我講話很衝 很直接倒是真的
→ spurs2120:我也覺得沒有很衝,原來那篇根本就鬼扯一堆。 09/26 11:40
推 gat105:推!! 凌大中肯! 09/26 11:44
→ gat105:那篇文真得有點護航的意味 09/26 11:45
不是有點 他只是不敢講得很明顯 所以一直用轉移焦點的話術
若有鄉民想要抵制就扣未審先判大帽子或「你會不會對這句話負責?」的恐嚇
最後再來一個黑名單無用論 主辦單位可以改名再出發
奇怪 連個黑名單都沒有 你就那麼篤定黑名單無用??
那PTT的黑店板是幹什麼的??富堡國際車業這間黑店老闆詐欺判決都出來了
黑名單 真的無用??
推 thenick:他叫跑友一起檢討為什麼比賽會缺水缺醫護,明顯在護航 09/26 11:47
→ iamdada:那篇推文不少人還認同作者呢 09/26 11:58
老實說我也不曉得那些人腦袋裡到底在想啥
不過那是個人自由 我不評論 我只是說我無法理解
其實我這篇文章重點在於跑友沒有權力控制主辦單位 所以主辦單位應該要負全責
而他的文章全都在避重就輕 很理性的說漂亮話 這傢伙的話術頗高明 但騙不倒我
推 Deesu:我也想知道連參加的都沒資格評論了 到底誰有資格? 09/26 12:21
推 imayday0503:這篇推文數若少於那篇不太合理XDD 09/26 12:24
推 chucky:沒錯 難道有資格評論的是往生者嗎? 09/26 12:26
推 Deesu:那篇看到"是否因為缺水而導致直接死亡"這句話令人非常不舒服 09/26 12:28
推 chanjen:推 09/26 12:53
推 qmaper:發那篇文真的很怪...是要叫所有跑者檢討自己嗎 09/26 13:00
→ forcetrain:講那麼多監督管道,你在本版監督嗎~~拜託你快去告 09/26 13:16
→ forcetrain:actions speak louder than words 09/26 13:16
→ forcetrain:po了半天,我不知道監督的壓力在哪,快去告~~ 09/26 13:17
→ lingray:告?告什麼?我家又沒人去跑到死掉 我沒有立場告 09/26 13:17
→ forcetrain:只是看到你監督了版友言論~~ 09/26 13:17
→ lingray:而且我也不知道死者家屬能告什麼?去翻翻民法刑法再來跟我 09/26 13:18
→ lingray:談法律吧 連點法律概念都沒有的人叫我去告?可笑 09/26 13:18
推 chun1019:我當兵跑個正式3000都有救護車待命了。 09/26 13:30
推 freht:路跑活動辦到沒水讓選手喝,不管有沒有人出事,都該打! 09/26 13:30
推 silveryfox99:路跑活動沒水沒救護站本來就扯﹐還有人要扯大家造成 09/26 13:32
→ silveryfox99:的﹐一整個莫名其妙的脫罪講法 09/26 13:33
→ saijuk:那篇文章是表達跑者廣場對賽事評鑑的立場 像你這樣亂嗆一通 09/26 14:49
→ saijuk:除了打嘴砲 抒發情緒之外 並沒有什麼建設性 09/26 14:50
→ saijuk:在我看來 跑者廣場至少很謹慎的在考量賽事評鑑在各方面利弊 09/26 14:51
→ freht:考量到最後也是沒個結論,建設性在哪? 09/26 14:55
→ saijuk:樓上要不要去看看那篇文章 人家作了什麼考慮了些什麼 09/26 15:03
→ saijuk:急就章推出不完善的評鑑 結果可能對跑步環境更糟 09/26 15:04
→ freht:謝謝你的提醒,但我已看過,他們目前就是提不出,而目前就是 09/26 15:10
→ freht:出了狀況,大家針對狀況發表言論,現況不就是這樣? 09/26 15:10
→ freht:有講出來的問題就是網頁版面不足,其他的只是一般性言論。 09/26 15:13
→ freht:我是看catyun的文,裡面說網頁空間不足,其餘的就是考量.考. 09/26 15:14
→ freht:量,至於考量內容是什麼?針對什麼事情有著何種考量?沒有。 09/26 15:15
→ saijuk:我不覺得那文章有這麼難懂 他都舉例子講到評鑑可能的影響了 09/26 15:23
→ saijuk:更何況 在怎樣跑者廣場等於是義務提供這些資訊 09/26 15:26
→ saijuk:在大家討論到這問題時 說明他們的立場 也歡迎大家提供意見 09/26 15:27
→ saijuk:然後就看到這篇充滿情緒性的文章 09/26 15:28
→ filet:po個文也要這麼情緒性的你才可笑吧 09/26 15:29
→ freht:就是因為那些考量太不難懂,所以,為何弄不起來?說網路資源 09/26 16:52
→ freht:不足我還比較能接受,要說設計不出一個架構,跟能力有關。 09/26 16:52
→ freht:不好意思,我說的能力是財力,沒錢就沒法弄到太多網路資源, 09/26 16:54
→ freht:請人設計網頁要錢,這我懂,只是針對所謂評鑑內容,那些個東 09/26 16:55
→ freht:西,問題點,要整理出來真的不難。難在你說的,非營利、義務 09/26 16:56
→ freht:所以沒有時間壓力,但是他們做不出來的,又要說別人的意見錯 09/26 16:57
→ freht:這啥道理?國內只有他們最專業?我不是很明白這點。 09/26 16:58
→ saijuk:如果你覺得不難 那是不是就請你提出個完整的方式給他們 09/26 17:05
→ saijuk:我也不覺得他有說別人都錯 只有他們最專業 09/26 17:06
→ saijuk:更何況是像原po說的在幫主辦單位護航 09/26 17:07
→ saijuk:只用情緒性字眼謾罵 罵完拍拍屁股走人 09/26 17:08
→ saijuk:最後不收錢義務替跑者做事的還是這些被臭罵一頓的人 09/26 17:11
→ saijuk:我就是看不過lingray這篇文章這樣 充滿情緒的謾罵 09/26 17:14
→ saijuk:覺得他意見錯了 那大家來討論 怎樣會更好可以提出來 09/26 17:16
→ saijuk:而不是先扣帽子 再抓著隻字片語 亂罵一通 09/26 17:17
推 qmaper:所謂的不難是說弄個主辦單位黑名單 讓大家參考 09/26 17:59
→ qmaper:這不難吧 有參賽的發表一下意見 板上整理一下就可達成 09/26 18:01
→ qmaper:跟美食板的黑店一樣 不能說很公正但至少可以參考 09/26 18:02
→ qmaper:不是像他說的 因為沒有辦法盡善盡美就不弄 09/26 18:02
→ qmaper:缺水、沒救護車、沒醫護站<<這些說成可能是你我共同造成的 09/26 18:04
→ qmaper:這不是在為主辦單位護航是啥.. 我不認識ling是誰 09/26 18:05
→ saijuk:要在板上怎麼搞是PTT路跑板的事 他說的是沒在跑者廣場評鑑 09/26 18:31
→ saijuk:跑者廣場有自己的考量 是他的事 lingray有什麼立場 09/26 18:32
→ saijuk:指著他鼻子罵進度何在 lingray是他老闆嗎 付過一毛錢嗎 09/26 18:33
推 whitestripe:沒有人說一定要在跑者廣場阿.......... 09/26 18:33
→ whitestripe:今天是討論該不該有這個機制 我相信cat大原意也是如 09/26 18:34
→ whitestripe:此 如果不是當我誤會 但是我一直沒認為這個評分機制 09/26 18:35
→ whitestripe:一定要在跑者廣場 從頭到尾也不甘跑者廣場的事 09/26 18:35
→ whitestripe:更不甘lingray精工跑幾分幾秒 09/26 18:36
→ qmaper:我也看不懂 怎麼會扯到跑者廣場去 09/26 18:38
→ saijuk:或許我誤會cat大的意思 以為他在表達跑者廣場對評鑑的規劃 09/26 18:44
→ saijuk:純粹是看不慣lingray這種充滿情緒性字眼的討論方式 09/26 18:45
推 howlong:既然要討論就看實質內容 扯什麼態度的都是偏題而已 09/26 19:21
推 ckWade:saijuk:指著他鼻子罵進度何在 lingray是他老闆嗎 09/26 19:32
→ ckWade:恕小弟眼拙,請問從哪邊看到這句指著鼻子罵進度的? 09/26 19:33
→ saijuk:本文倒數第三段 "「長期致力」到現在 又有何進度??" 09/26 19:34
→ saijuk:這種先扣帽子 沒有憑據 說別人跟主辦單位有關係 09/26 19:36
→ saijuk:全篇充滿情緒字眼 卻也沒什麼實質建議的討論 09/26 19:38
→ saijuk:大家覺得沒關係 那也很好 09/26 19:38
推 paradoxcyt:cat的文要叫所有跑者檢討自己+1 帽子扣太大 09/26 20:01
→ paradoxcyt:cat文考量很多,很棒! 但到最後也是沒有提出具體行動 09/26 20:02
→ paradoxcyt:卻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說不安全的路跑活動是"所有人"造成 09/26 20:03
→ paradoxcyt:的?! 雖然出發點是好的,但細看幾次,卻是轉移焦點啊 09/26 20:04
→ neverfly:即使板上許多人贊同成立黑名單,但根本沒指名跑者廣場啊 09/26 20:06
→ neverfly:結果跑者廣場自己跳出來,表示他們做不出來黑名單 09/26 20:06
→ neverfly:接著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論點說明黑名單機制的困難點 09/26 20:06
→ neverfly:什麼"沒資格在網路上去動用輿論封殺此單位" 09/26 20:06
→ neverfly:"缺水、沒救護車、沒醫護站沒沿線裁判的比賽其實多的是" 09/26 20:07
→ neverfly:尤其補上一句"其實有可能是你我共同造成的"這種泛用屁話 09/26 20:07
→ neverfly:這篇的用意只是點出上述幾個論點的不合理之處 09/26 20:08
→ neverfly:catyun那篇,除了"跑者廣場做不出黑名單"這件事以外 09/26 20:09
→ neverfly:我實在看不出來對這件事的幫助在哪裡? 09/26 20:10
→ neverfly:莫非問題不在主辦單位,而是要主辦單位改進的跑友們? 09/26 20:11
→ neverfly:喔,屁話兩字並非針對catyun,是針對這一類 09/26 20:12
→ neverfly:"你我都推了一把"的例句,都是屁話 09/26 20:12
→ saijuk:跑者廣場沒有黑名單 他也提出了沒有這個機制的部分原因 09/26 20:19
→ saijuk:這樣說沒有任何幫助? 還是他要提出一套方案才行? 09/26 20:20
→ saijuk:你覺得那是屁話 那也OK 但是像lingray這樣說人家和主辦單位 09/26 20:21
→ saijuk:有關係才跳出來護航 這種沒有證據的抹黑方式 不是理性討論 09/26 20:22
→ saijuk:該有的方式 09/26 20:22
我主要是質疑此人是否跟主辦單位有關係
並且請對方回答 可沒有直接認定
這叫做『沒有證據的抹黑』??
我在此質疑你
1.是否為catyun的親友?
2.跟主辦單位是否有任何關係?
3.是否有人拿錢給你,或是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承諾,要你為catyun護航??
請你回答
對了,我是質疑,而且有給你正面回應的機會
再來抹黑這種爛招,就太low了
推 articlebear:公平跟安全的確是基本要求 做不到這點被非難應該的 09/26 20:37
推 paradoxcyt:沒有證據卻抹黑板上跑友的不就是cat嘛? 09/26 20:57
→ paradoxcyt:這才是讓大家不舒服的點啊! 09/26 20:58
推 paradoxcyt:為甚麼問題是出在跑友身上,甚至是大家都是低品質路跑的 09/26 21:01
→ paradoxcyt:推手?! 09/26 21:02
推 Deesu:我們根本不知道路跑該怎麼辦 只知道安全跟公平是最基本的 09/26 21:20
→ Deesu:結果現在反過來說我們不會檢討每場賽事 出包了才在叫 09/26 21:21
→ Deesu:怎麼看都覺得不對吧 這樣以後誰敢參加啊~ 09/26 21:21
推 sadash:中肯,真的要有人出事才要重視? 還是有人出事了還不重視?! 09/26 21:44
→ saijuk:真是可笑 果然跟我期待的一樣 開始說我跟誰有關係 09/26 21:47
→ saijuk:不然你提證據吧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你的三點質疑 09/26 21:48
→ saijuk:那我隨便你 反過來 你什麼證據都沒有就亂質疑 09/26 21:49
→ saijuk:是不是應該跟我還有catyun道歉 09/26 21:50
我沒聽說過質疑還要有證據的 有證據就直接上法院等宣判了
你要證據也行,就是catyun的文章,跟你護航catyun的言論
在我看來這就是證據,已足夠讓我懷疑你的立場跟動機
我的問題你也沒回答,只顧著在推文指責,我又不是沒給你澄清的機會
一句話,不爽就來告我
在推文裡暴跳說我無賴,不會讓你變清白
→ qmaper:....你搞錯重點了 09/26 21:50
→ saijuk:算了 笑話一場 遇到這種無賴式的回答 要我說什麼 09/26 22:08
不回應質疑,直接說對方無賴
到底誰才是無賴呢
→ civilian5566:你要質疑跑者廣場的話,那你自己出來搞一個更好的啊 09/26 22:09
→ civilian5566:這種在聊天版的打混戰式言論,在這邊是沒人想看的 09/26 22:11
沒人想看,那你又在看,你不是人嗎
兩篇文都同樣推文,我論你是NPC的可能性
護航文一篇而已,我的文章不算就已經另外有4篇文章不認同護航
我把護航言論一條一條抓用邏輯出來檢視,你叫這個做打混戰
請問你在哪念的國民小學呢
→ saijuk:反正我這輩子第一次聽到有人這麼理直氣壯的說質疑不用證據 09/26 22:19
→ saijuk:如果你真這樣想 那我跟你想法差太多 沒什麼好討論的 09/26 22:19
→ saijuk:我也很慶幸我自己跟你想法差很多 言盡於此 09/26 22:19
推 Runbe:想法不一樣才更需要討論吧 09/26 22:31
推 microbe882:我推這篇 09/26 23:13
→ Belphe:理直氣壯認為質疑不用證據...這是那個有罪推定的國度教育 09/26 23:16
→ Belphe:出來的價值觀啊? 09/26 23:16
無罪推定以及有罪推定都是刑法學的基本概念
而無罪推定更是刑法的重要原則之一
質疑只是質疑,本來就沒有任何效力可言
而所謂的推定則是指法官的審判行為
你連這一點法律常識都沒有,來跟我講有罪推定?
你又是哪個學校教出來的學生?
推 minilemon:出人命 你我都推了一把.... 09/26 23:27
※ 編輯: lingray 來自: 1.171.127.156 (09/26 23:35)
→ resbe:您的推論: 此人完全就是為主辦單位護航 我不能同意這一句話 09/27 00:05
→ resbe:這位C大事因為有人提出 是否建立跑者審核機制? 而以跑者廣場 09/27 00:06
→ resbe:系統維護者(網管人員)而發表文章 文章雖提及白海豚賽事 09/27 00:07
→ resbe:但實際上 只是在回應版友疑問 並且說明相關評核發展:) 09/27 00:08
→ resbe:我想做事的人總是吃力不討好 能願意給出意見是很好:) 不過言 09/27 00:09
→ resbe:詞流於近乎苛刻 也使我本人觀感不佳 對 這純粹是我個人閱讀 09/27 00:10
→ resbe:您文章後的個人感受:) 並且我認為 個人主觀上地認為該版 09/27 00:12
→ resbe:文章16261 c大之文 並非為維護白海豚賽事主辦單位而發文:) 09/27 00:13
→ resbe:至少 我自己讀完是這麼想的 L大您在路跑版發文後續 我會一一 09/27 00:15
→ resbe:謹慎拜讀 :) 若是您有意願 又有心盡一份力 不妨幫個忙 來做y 09/27 00:16
→ resbe:路跑比賽的志工/幫忙設計維護相關網站之類的 無償事務:) 09/27 00:17
→ resbe:做過的人才知道哪裡不容易 眉角在哪裡?對吧 您有大志大愛 09/27 00:17
→ resbe:我想實際動手做做看 才知道真的怎麼去改善:) 09/27 00:18
→ shenmue1001:為什麼這裡不能噓 09/27 00:50
→ sunbiba:推resbe 09/27 00:59
→ kathydog:推resbe 09/27 01:32
→ Belphe:你如果真心覺得你的質疑沒有任何效力,代表你認為你的話 09/27 08:19
→ Belphe:同樣沒有效力,跟放屁沒有兩樣 09/27 08:20
→ Belphe:講話都可以隨便亂講了,別說法律常識,連一般常識有沒有 09/27 08:23
→ Belphe:都讓我想質疑了。 09/27 08:24
推 hachibuya:推這篇 09/27 10:41
推 HI5566:認同那篇的人根本有病 的確是顧左右而言他 09/27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