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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會過來跟我們待在一起,但他們從來不會再來第二次。就舉我的老朋友Jimmy Phillips來說吧,他就是那個在Polka Tulk時期彈bottleneck的傢伙,他有一天晚上 在Bulrush Cottage因為酗酒以及阿富汗大麻樹脂而搞破壞,他在廚房的水槽撇條。還有 一次,我一個老同學從伯明罕過來這裡走走,他們抵達後過了兩天,我因為劇烈的頭痛 在早上起來,有隻毛茸茸的大手臂環繞著我。我想我的朋友肯定趁我睡覺的時候跟 Thelma搞上了,所以我跳下床,準備跟這渾球好好聊一聊。但接著我了解發生了什麼事: 我在半夜起床尿尿,然後我回錯房間,真是他媽尷尬的情境。我當時也一絲不掛,所以我 抓起地板上我的褲子,衝回床上,在被子底下把褲子穿上去,然後蹣跚走回我自己的房間 ,沒有人說任何一句話。 直到現在我都還沒再見過他們。 物換星移,事情變得越來越瘋狂。有一次,我開始整天穿著診療衣,別問我為什麼。我的 助理David Tangye買了這些衣服給我。你可以看到我們在這個城市裡的各個pub之間搖晃 步行,因為酒精、毒品、迷幻藥而失去理智,穿著美式的綠色診療衣,脖子上還帶著聽診 器。 每隔一段時間,Led Zeppelin的兄弟也會過來Bulrush Cottage。事實上Robert Plant沒有住很遠,我也會過去他家。我記得我們從Bel Air回來後沒多久, 有一天在Plant的屋子裡我告訴他怎麼玩七張梭哈,那真是他媽的大錯特錯。我還在解釋 規則的時候他就說他要下注,然後他不斷拉高賭注,我開始想說他打出同花大順肯定是 他媽的死皓呆,而我必須付他50鎊(*不會打這個...同花順不是很威嗎,為啥是皓呆? 還是我翻錯了?我打出原文好了"....what a fucking idiot he must be when he pulled out a royal flush") 他出老千,袂見笑的雞掰郎。 跟Zeppelin出去幾晚之後,我了解他們的鼓手John Bonham跟我以前一樣是個他媽的瘋子 ,所以我們花了大多數的時間試著要引出彼此的瘋狂。這種事情跟我總是形影不離你知道 嗎,我試著用我的瘋狂去尬過別人,就像我在Birchfield Road的遊樂場作的事情一樣。 不過當然,面具底下的老丑旦總是難過的。我想Bonham也是一樣,他會自己喝酒,有一次 我們讓他的助理Matthew開我的車載我們去伯明罕的一家俱樂部,但是到了該回家的時候 ,Bonham火冒三丈,他認為那是他的車,於是他從裡面把所有的門都鎖上不讓我進去, 我最後站在汽車停車場,大吼"John,這是恁爸的車,把門打開!" 當Mattew準備要發動車子的時候,他從窗戶對我說「幹哩娘啦」 「John,你到底在衝殺ㄒ一...........」 「我說幹哩娘啦」 「但這是恁爸的車!!!!!!!!!!!!」 後來他終於開竅了,說「喔!你他媽的應該進來對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88.13 ※ 編輯: kikoyngwie 來自: 61.228.88.13 (03/21 23:25)
suppressor:80 0o0 03/21 23:26
jagotti:XDDDD超蠢 03/21 23:27
knight00931:.... 03/21 23:31
pzn666:哈哈哈哈哈笑死 03/21 23:35
beerfish:推 03/21 23:39
liveforbeat:因該是"我正開始想說他是個死號呆的時候他就打出了同 03/22 00:21
liveforbeat:花大順" 03/22 00:21
Pirlo21:XDD 03/22 00:53
smoox:推推推!!! 03/22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