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iff (酒吞童子)
看板RockMetal
標題Re: 我們的搖滾樂:使用前請先付費
時間Tue Jun 12 03:36:56 2007
※ 引述《FreddyLim (佛來敵)》之銘言:
: ※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銘言:
: : 當然,也許當初閃靈樂團(如Freddy本身親口所述,就是半夜刪掉那篇
: : 文)便是依照Pay to Play模式付費給Nightfall音樂節才得以演出,也
: : 使得Freddy回來便一直念念不忘這個能保障主辦者基本支出的制度,但
: : 就在網路上搜尋的結果,許多業界人士對 Pay to Play似乎並非如他所
: : 說那樣一面好評。
: 請問, 我在哪篇哪段文字給予Pay to Play好評?
好的,換個說法「理直氣壯」,你覺得如何?
: 你還沒回答我何時有說過活動不該找贊助, 現在又給我冠另外一個帽子?
原文:而同年野台開唱與在中正紀念堂舉辦的五團開唱打對台時,
Freddy亦站上舞台、拿起麥克風大力抨擊(五團開唱裡)被
贊助廠商收編的搖滾樂。
原文中似乎也沒有說你有說過活動不該找贊助吧。
我不太確定你當時在脫拉庫表演後所使用的確切字眼,
應該類似「野台開唱,是不用穿廠商制服的搖滾樂」。
關於那年五團開唱的事,比較常聽到的倒是另外一種傳言。
: 我糾正一下你的文章, 根據我半夜刪掉的那篇透露某些八卦的文章,
: 當年的那個音樂節不叫做Nightfall音樂節,
感謝指正,已修改。
: 而去報名並且付錢Pay to Play的並不是我們自己, 我們手骨沒那麼大支,
: 是我們美國的唱片公司與經紀公司去打點那次的表演相關支出,
: 我們不像日本的Defxxxd那次是自己出錢Pay to Play,
: 他們比較願意為自己投資, 我有點太小氣了.
: (由於避免波文又透漏八卦 又要砍文, 這次我學乖用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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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6.22
※ 編輯: quiff 來自: 59.112.16.22 (06/12 03:42)
推 thurston:你都根據傳言在推論? 06/12 03:56
推 rockywoo:娘子 快出來看記者 06/12 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