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eddyLim (佛來敵)
看板RockMetal
標題Re: 我們的搖滾樂:使用前請先付費
時間Tue Jun 12 03:59:43 2007
※ 引述《FreddyLim (佛來敵)》之銘言:
: ※ 引述《quiff (酒吞童子)》之銘言:
: : 感謝指正,已修改。
: 喔
: 該文的"閃靈樂團便是依照 Pay to Play模式付費"
: 這句也跟你說了是"唱片公司與經紀公司依照 Pay to Play 模式報名",
: 這句你怎麼沒改?
: 付錢的不是我們團員, 我們不能搶功.
算了, 你改不改都沒差啦.
你的文章,一下子被Mayhem糾正,就說感謝指正,然後就去修改好.
一下子又被我糾正,又說感謝指正,然後再去修改.
請問你什麼時候要說"對不起"?
我或是Mayhem或是Orbis,哪個人是你沒辦法直接間接聯絡到的?
寫文章不先問清楚狀況,寫錯了就說謝謝然後修改,卻不道歉.
你原文裡面我如果花時間一行一行指正,我看你整篇要重寫了.
我不是你的總編或是同事,沒必要幫你糾正錯誤還潤稿.
沒空再耗在這裡,
我有迴要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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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77.183
※ 編輯: FreddyLim 來自: 218.168.77.183 (06/12 04:03)
推 jatonaz:幹最後一句太丘了!!! 06/12 16:07
推 zoren:推最後一句真的太邱了 06/12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