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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nmucioe (波士頓瞎lol)》之銘言: : 跟外國人溝通最明顯的一點是,講甚麼大概聽得懂就好 : 認知文化不盡相同,大家異中求同嘛 : 看一篇文章重點是有足夠正確而且看得懂的資訊 : 為什麼有網友認為需要附原文人名? : 因為直接看音譯看不懂嘛 : 那同樣的,你都看到原文人名知道在講誰了,音譯當作沒看到不可以嗎? 現在重點並不僅是看的懂、看不懂的問題 大部分的譯名,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懂 這我絕對同意 重點在於 就算你一篇新聞對每個出現的譯名都附上一次英文原名 那假設有一篇新聞或轉文落落長、上千個中文字 後頭還用了一堆穆湯姆博、麥格雷迪、伊戈達拉...之類的譯名 的確會造成閱讀不便阿 這個不便是指"不方便",而不是"看不懂" 因此, 板規新增了一條, 希望大家在貼文章之前能先體諒閱讀者的便利性 順手將譯名改成英文名字 之所以直接規定一律修改為英文名字 (火箭球員暱稱除外) 是因為這種板規本來就很難盡善盡美 要求改英文 一定會有人說 那些常用的,如喬丹、鄧肯大家都知道,為什麼要改英文? 妥協了又會有人說,喬丹、鄧肯都可以打中文,那科比、納什為什麼不行? 你要怎麼去界定所謂的「大家都知道」?「譯名很難看」?「英文看不懂」? 難道還要為了一件小事 在板規特地規定哪些球員可以打中文名字,哪些可以打暱稱,哪些只能打英文? 另外這條規定目前只針對「新聞」、「外電」、「轉文」 板友討論文章不在規定範圍 這是我之前沒說清楚的部份... 我接板主以來已經有一段時間 一直都有人寄信在反應這問題 假設你是板主,你能完全不處理這問題嘛? 大家都喜歡溫馨沒錯阿 火箭板以前更溫馨 因為完全沒有板主在處理問題 甚至連板規也是在我上任之後才詳細的明文規定 既然板主群的提議不被部分板友接受 那這個投票就有其必要性 有爭議的部份就讓有在看火箭板的使用者來決定 之後表決結果是怎樣 就請大家配合 -- ███ █ █ ████ ████ ████ ████ █ █ ████ ██ █████ █████ Japan THE LAST LIVE ▉▊▋▌▍▎▏ http://barkleyc.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66.209
Rizzi:推板主! 對的事就該堅持下去啊! 01/15 17:20
pituohollo:不方便?有多不方便 要跳過ㄧ個名子 有這麼難嗎? 01/15 17:33
small2th:那改一個名字又有多難? 01/15 17:39
pituohollo:改名子=>5秒 跳一個名字=>0.5秒 01/15 17:41
bursty:通篇人名轉譯 我覺得還滿難的耶 至少我會嫌麻煩而懶得轉 01/15 18:52
KeySabre:「尋找-取代」的功能就連最陽春的記事本都有.... 01/16 01:36
KeySabre:來~ 記事本打開 Ctrl+H 尋找 伊戈達拉 取代為 Iguodala 01/16 01:40
small2th:樓上你這招驚人的好用!!!!!!!!! 01/16 01:46
small2th:幫忙轉文的有福了(淚) 我還傻傻的自己改了三年 XD 01/16 01:49
small2th:你可以幫忙PO篇教學文嗎~ Word好像一樣的操作耶~ 01/16 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