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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偷歡靈藥 作者:凌熙 出版/書系:飛象文化/非限定情話 書背文案: 她真是歷盡滄桑一美人 失業的餘震猶在,突然出現的怪老頭又來軋一腳 說什麼家有帥哥二枚,任選其一家財萬貫隨她花 心裡正慶幸天降橫福時,一盤餅乾終結了她的好運 把她這個如花似玉的大美人變身成五歲的女柯南不得已 她只好委身他們家等待靈藥的研發 不過怪老頭的總裁孫子實在有夠棘手 為了不被他看穿,精明的她得扮天真超齡演出 還得裝可愛賴在他懷裡博取他的好感 只可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好不容易變回「原型」出門逛大街卻被他撞個正著 當真是倒楣到極點? 不但被他誘拐去「偷歡」 連她的「第一次」也被他奪走 她她她上輩子到底欠了他多少債啊?...... 和內文不一樣的地方: 書名跟文案好像沒什麼差異,但跟內文卻差多了! 是沒有到南轅北轍這種地步,但也相去不遠了...... 最大的差異有二: 一、靈藥   照理說,所謂的「靈藥」應該是很靈的藥吧?(廢話!)但根據文案,   這本書的靈藥卻是指,將女主從女柯南變回原樣的藥,也就是說,是解   藥無誤!然而,我卻覺得變成五歲小鬼的藥才是靈藥 ~_~   回到重點,實際上,女主並沒有等待到靈藥的研發成功,當然啦,她有   變回原樣(不然怎麼跟男主「偷歡」==),只是......是因為,女主   太白目而被「綁架」,結果:   「說不定是因為我被抓那幾天斷食的緣故,體內的毒素全都排除,連會   變小的毒都沒了。」   欸,乾無摳林?!那柯南吃飯是吃心酸的噢?!(つдС)    二、偷歡   這更是天大的誤會,因為男女主角拍手是在婚後,根本沒有所謂的「偷   歡」!而文案所指的,則是女主在他人的喜宴上喝到爛醉,要男主來載   她,隔天起來卻發現自己全身赤裸,男主則是剛洗好澡的狀態,他隨便   匡幾句,女主就以為已經拍完手了......這算哪門子的偷歡啊?!~_~ 既沒有靈藥,又沒有偷情,那書名取這樣是想騙誰啦?!゚Å゚) 再來,舉幾個我個人覺得頗扯的情節: 一、天才   「沈願晨竟是個少有的電腦程式設計天才,加上她一拖拉庫的亂七八糟   怪念頭,很快便設計出一套讓人哭笑不得又愛不釋手的電腦遊戲,為殷   氏集團嫌進大把的銀子。」   既然女主是少有,是有少~~的電腦程式設計天才喔,那還失業噢?!   不知道該說女主是找錯工作的領域,還是殷氏集團太敢投資了?== 二、女配   說真的,我還比較同情女配,因為女主實在太邪惡了!作者明明是將女 配的形象「塑造」的很糟,但跟女主對照之下,只能寫個「慘」字 ~_~   1.將一堆蟑螂放進第一次見面的女配甲的包包裡 2.在宴會上,將女配乙的裙子拉破,因而露出半個屁股 3.將女配乙的裸照轉成漫畫,交給其他的程式設計師,放在情色漫畫裡 4.潛進女配乙的公寓裡,在床上撒上癢粉、水裡放瀉藥、將馬桶塞住 5.潛進女配乙所在的別墅,將一絲不掛的她放在浮板上,在臉的四周擠    了刮鬚膏,再放十隻折翼的蜂螂在她身上,將她推到泳池中央,再在    泳池裡放食人魚,池子四周潑上大量的油   到底誰比較邪惡啊?!女配乙也不過是對殷家的下人苛刻了點,頂多因   為不爽女主讓她在宴會上出糗,「綁架」了她,在那幾天打了女主幾個   巴掌而已啊(是有鞭笞女主啦,不過,主要是因為她逃跑,卻被幾個打   手抓到~_~) 三、科技   男主的弟弟研發了很多的怪東西(很多都是「參考」柯南),除去女主   變小的食物之外,最扯的莫過於,可以吃的竊聽器!   這項物品是女主要求研發的,是要給女配乙吃,但問題是,這東西存在   在女配乙的身上起碼有一個禮拜耶,這......腸胃會有問題吧?==" 四、傷   女主被「綁架」的時候,被打了五巴掌跟被鞭笞,結果男主救回女主的   時候,竟然只叫了家庭醫生來看,還說上過藥已無大礙......是想匡誰   啊!?鞭子耶,又不是藤條,最好沒事啦==   更扯的是,在女主昏睡的期間,殷家人竟然強灌她喝蔘湯......我說,   你們是不知道有「點滴」這東西嗎?還以為是在古代噢?!女主在發高   燒耶!!! 五、失事 女主婚後出國玩,卻搭上墜海的飛機,結果新聞播出的罹難者名單有女   主,兩家人震驚,且無法接受。   嘛,這我能理解,但連「認屍」都沒有,就直接認定死亡,很奇怪吧?   (「妓者」的錯?)   當然啦,女主一定還活著啊(不然這書也不能出版了 ~_~),但卻是一   年以後才「回」到男主身邊,原因是:女主失憶了,而當初跟女主同行   的「友人」匡了女主,不讓女主回到男主身邊(原因不明==),而該   位友人的姊姊看不下去,藉著跟殷氏集團洽談生意的時候,順利讓男女   主見面了,至於為何是一年後,我也不知啦 ╮-____-)╮ 總而言之,整本書就是個鬧劇,男女主因何而愛,我從頭到尾都看不出來, 這本書出版的時候,我還只是國小學生,當初看的時候,就已經覺得莫名其 妙了......若不是因為徵文,我應該不知道將這本書塞到哪個角落去了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3.73.80
qamidala :頭推頭推:) 10/16 00:02
jiti :頸推^^ 10/16 00:06
Devin32 :推推推~ 10/16 00:10
yufangshih :第一篇!!!!!! 10/16 00:13
bichon822 :推! 10/16 00:21
eveno :太歡樂了吧,哈哈 10/16 00:44
aivy27 :唯一一篇只能推了XD 沒有其他參賽者不就獨得獎金了XD 10/16 01:15
domowater :歡樂推~~ 10/16 01:38
yunyun85106 :XD 第一篇~~~ 10/16 04:33
smother :推推!! 10/16 06:46
amelialing :推!!! 10/16 09:36
lupins :推一個~ 10/16 09:43
abine :推推推!! 10/16 09:45
※ 編輯: kanakin 來自: 114.37.164.89 (10/16 10:16)
c2585812 :推!!!雷書一枚啊XDDD 10/16 10:27
chia5720 :第一篇 XDDD 推推~~~~ 10/16 12:19
knanda :推 10/16 12:35
roaming :推!!! 寫得出來真是太厲害了!!!(書到用時方恨少?!) 10/16 12:36
claudia1419 :真的很厲害 想很久都還是想不到有哪本有 10/16 13:47
meow0727 :推 10/16 13:55
axlxixcxixa :推!! 10/16 17:16
TessTess :這大概是東邦很紅時期的書吧,看看那整人手法 10/16 17:17
ronale :我覺得這個活動應該弄成長期的...書到用時方恨少XD 10/16 17:32
rainbowX :XD~ 10/16 18:54
goldmask :推~~ 10/16 19:26
birdd :可是後來他就不見了QQ 10/17 19:29
shanpeilee :這本有看過,真懷念 XD 10/23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