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ay (sean)
看板Romances
標題Re: [心得] 古靈的討論結果~~
時間Tue Jan 29 11:48:27 2008
我覺得你的文章充滿了攻擊性,因為你的!!!!!!,
你知道!長得像什麼嗎?球棒,所以很具有攻擊性,
如果你真的要說你「不帶有情緒性」,我認為你不應該使用!!!,
因為它顯示了你的憤怒。
※ 引述《CANDY5912 (夜羽寒翎)》之銘言:
: 顧慮我也明白!在上一篇文章中我提到所謂人多者勝
: 是因為在現今社會的道德觀而言,強姦兩字是無法被
: 接受的!當然不是說小妹被強姦後還會很開心的愛上
: 那個人!
你的這一段言論我不知道要怎麼回應,
但是忍不住讓我聯想到這個網路家族:
http://tw.club.yahoo.com/clubs/julianyan/
這是支持楊某的影迷與粉絲所建立的家族,
有一個小女生影迷表示,身為女性及楊某的影迷,
若楊某是對他做這種事情,她會覺得很開心..╮(﹋﹏﹌)╭..
也許我們也可以說這只是一個小說情節,
也許有作者正醞釀要寫一本小說,是女影迷因為被男偶像猥褻,
但是在男偶像誠心誠意的道歉、悔悟之後,再加上男偶像的種種浪漫追求,
女影迷終於愛上了這位男偶像,兩人婚後便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若我們將之單純的視為是一個小說創作,當然沒問題,對吧?
但是別忘了,楊某這還是犯罪,他仍必須坐牢,
小說再怎麼美化這個故事,還是必須要寫到楊某去坐牢,
否則是違反現實也不合理的,畢竟犯罪者本來就應該付出代價。
當然,持有浪漫想像的創作,可寫成:
由於女影迷受到男偶像誠心悔改的感動,因此男偶像只被判半年刑,
在他服刑期間,兩人經由不斷的書信往來,更加深了彼此的情感,
於是在男偶像出獄之後,兩人終於修成正果、共創美好幸福的家庭。
不過我覺得最後應該會變成《殺夫》啦( ′-`)y-~
: 我想說的重點是指那只是一個劇情,甚至在
: 整本小說中還佔不到一頁的份量!結果大家看到只有
: 這一段!有人說有心之人才會在意無心之事!
小說中本來就只有一個作者想要表達的重點,
只是讀者未必領會他要表達的重點而已。
前面的回文已經有版友說到「作者已死」的觀點,
也就是你一再強調的「單純的娛樂觀點」,既然如此,
讀者要如何詮釋、強調這本作品,就不是作者可以干涉的。
同時,也因為每個人的生活經驗不同,所以關注的重點也不一樣,
譬如說版上多數的人都關注到古靈在此書中所傳達的訊息仍是貶抑女性的,
你只是一再地說「古靈並不是要傳這一點」、「不應該只關注這一點」,
那麼,你何不說說你認為古靈此書中關注的焦點為何?
你在閱讀此書的時候所關注到的焦點為何?
好比我舉楊某這次的案例來做說明,
在這次事件中,多數不是楊某的影迷的女性關注到的焦點是:
「楊某犯了猥褻罪」。但是身為楊某的影迷關注的焦點是:
「楊某很帥、他只是一時做錯事,他做任何事我都原諒他」
而我關注到的焦點是:
「楊某雖然想開記者會演崩潰戲,但是因為後台不夠硬,崩潰無效」
所以,能否請你說說你在看這本書時所關注到的焦點?
: 我想,
: 單純用娛樂的觀點來欣賞一本書應該不會很難吧!或
: 許我發這篇文同樣會引來許多噓聲或是氣憤之文!不
: 過此篇文章小妹是不帶任何情緒留下的!
我認為你的發文充滿了憤怒的情緒啊!
首先,驚嘆號不是這樣用的,相信你所喜愛的古靈書中有許多示範。
其次,在網路視覺時代來說,驚嘆號因為長得像球棒而具有攻擊性,
我很難在看到你這兩篇充滿!!!!!!!!!!!!!!的文章
中,體會到你說的「不帶任何情緒」,反而是給我一種充滿憤怒的
攻擊的感覺。
: 希望各位大
: 大也能平心靜氣的閱讀!之前回文大大說的對,不該
: 把情緒帶到文章中,將情緒帶到討論之中就已經不是
: 單純的討論而是吵架了!
: 同樣在此,小妹也不是假裝謙虛!對於每個大大的留
: 言我都會確實閱讀!說真的我也只是PPT上的菜鳥,什
: 麼都不是很懂,發文只是希望可以跟大家開心的討論!
: 如果有做錯的地方!真的很抱歉!
如果你只是閱讀你發文之後的回應與推文,
我建議你從早期的討論一篇篇看起,
應該對於這個議題會有更深入的理解跟討論。
因為你的回應似乎說版上的大家都「因為那一頁劇情而反古靈」,
但是事實不是這樣,與你抱持相同想法的版友也有,
你應該從頭看起,而不是發一篇充滿攻擊性符號的戰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1.136
推 lanzi:推「最後應該會變成《殺夫》」——(笑倒) 01/29 11:50
推 ihope1987:哈哈 推樓上那句。 我跑去看家族了 居然還要加入才能看 01/29 11:51
→ seay:對啊,就很想知道影迷們怎麼看這件事情,就加入了= = 01/29 11:53
→ lanzi:「會覺得很開心」的小女生影迷真令人無言…… v_v" 01/29 11:54
推 parisya:我看了第一段忍不住笑了 !!用太多看了真的很不舒服啊 01/29 11:56
→ lanzi:這提醒(?)了我們,日後如果有藝人怪癖癮頭犯了,應該先 01/29 11:56
→ lanzi:從fan club裡面號召志願者。(大誤) 01/29 11:57
→ seay:樓上一語驚醒眾藝人(誤) 01/29 12:00
推 lanzi:畢竟這樣可以減少很多社會案件嘛。 :p 01/29 12:01
推 meisterhaft:推"殺夫"XD 其實不只是男主角性侵女主角前後的想法, 01/29 12:07
→ meisterhaft:男配的意見也表現了對女性的輕蔑,好像性侵害者娶了被 01/29 12:09
→ meisterhaft:害人就是對被害人天大的恩澤~ 01/29 12:12
推 meisterhaft:後就是男主角個性塑造的失敗,實在很難想像會因為那種 01/29 12:15
→ meisterhaft:原因而且還不先查清楚真相就隨意以暴力性侵別人的男人 01/29 12:15
→ meisterhaft:會是什麼好角色~所以真的覺得他的個性很不連貫~雖人 01/29 12:16
→ meisterhaft:人不一定有絕對的善惡~可是這個的落差未免太大了吧 囧 01/29 12:16
推 Ishtar:這種"性暴力"的"負責任"態度啊....讓我們回顧同樣"因為愛" 01/29 12:23
→ Ishtar:暴力事件:幾年前有個男的"因為愛"殺了欲分手的女友後再自殺 01/29 12:24
→ Ishtar:男方父母希望女方父母體諒兒子"因為愛而失去理智",憐憫他 01/29 12:25
→ Ishtar:癡心一片,讓兩人冥婚──這是不是很有愛,很負責任的社會 01/29 12:25
推 Isacat:我只想說...其實現在小孩子 很多不會使用標點符號... 01/29 12:27
→ Isacat:我也曾遇過純搭訕聊天的閒人...從頭到尾使用驚嘆號的XD 01/29 12:27
→ Ishtar:案例呢? 像這種"因為愛"囚禁啦、暴力啦、殺死愛人的戲碼, 01/29 12:27
→ Ishtar:在小說中可以很容易地被美化、被同情、被原諒,但是一放到 01/29 12:28
→ Ishtar:現實中,那會多麼痛苦。而這種美化對社會和人群的破壞力, 01/29 12:28
→ Ishtar:又是多麼可怕呀...... 01/29 12:30
推 peichuan:以前的明星劉永就是啊,殺第一任妻子(沒死),後來跟第 01/29 12:42
→ peichuan:二任妻子黎燕珊結婚,黎也是口口聲聲說相信劉,最後還是 01/29 12:43
→ peichuan:又離了啊,而且黎對劉多所怨言 01/29 12:43
→ CANDY5912:驚嘆號只是一個習慣,讓大家誤會真抱歉。我會注意的。 01/29 13:05
推 nouveauriche:...看到「殺夫」...嗯~可能性高達90% 01/29 13:34
推 etrana:XDDDDDDDD 推殺夫 +1 XDD 01/29 14:45
→ etrana:只是習慣?? 你的習慣讓我們大家非常之痛苦...... 01/29 14:46
推 aramaram:!!!!!!!!!!!!!!!!!!!!!!!!!! 01/29 15:04
推 genderbb:想到鄧如雯案 01/29 20:02
推 yiwen1102:!!!!和不排版很辛苦 不過這是他的習慣 01/29 20:53
→ yiwen1102:私心希望這個討論串可以結束了...快樂討論套書吧 01/29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