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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rolinecc (Caroline)》之銘言: : 推 charlie1127 :單煒晴就是抄火鳳,結果禾馬也沒什麼處理,應該要寄 04/21 20:14 : → charlie1127 :本單的書給火鳳作者讓他去告單,這些抄襲的作者都在 04/21 20:15 : → charlie1127 :考驗讀者的眼力與記憶力,抄襲是很不可取的行為啊 04/21 20:15 : → bala543 :之前單的事情爆出來時,她的回應還讓我滿欣賞的,但 04/21 20:22 : → bala543 :知道後來還是有扣火鳳就整崩盤了。(死心) 04/21 20:23 其實為了保護創作自由,抄襲在認定上是從寬不是從嚴 著作權的侵害只保護「表達方式」,不保護所表達的內容。 也就是你寫出來的文字必須一樣才會被認為是抄襲, 你把橋段拿來改一改,用不同的方式寫一次,那就很可能只會在道德上被認定抄襲 法律認為思想上的抄襲不算抄襲 就算你用了別人的思想不註明出處 只要修正表達方式 就不算抄襲 我記得以前有說過連續抄襲內容超過某個字數才會被判定是抄襲 但法律是沒有這樣明文規定 都還是要靠法官自由心證 也因為抄襲判定其實很難成立 所以你看很多小說作者的故事怎麼跟某外曼很像、跟某漫畫電影很像 可是都能沒事 就是因為只保護表達方式 聰明的作者抄起來會讓你不舒服 但告不到 不聰明的作者就是一字字COPY下來等人去抓 我也認識知名作者把大陸作者的架空設定搬回來自己寫 連主角名字都類似 寫了還說是自己嘔心瀝血的結晶 讀者也還是看得很高興啊 而且連台灣抄襲都不易成立 像這種跨海抄襲根本就更少會出問題 PS 本篇不是在鼓勵作者抄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64.206 ※ 編輯: ikoyumi 來自: 61.57.64.206 (04/22 01:16)
sunoror :我上學期有修"資訊生活與法律" 老師的確是這樣教的! 04/22 01:53
sunoror :"用自己的創作改寫" 這東西在法律上是OK的! 04/22 01:54
sunoror :"" 中的文字有更好的說法啦~但一時不知如何表達... 04/22 01:55
manmanhuang :我覺得台灣的教育好像都不太注重著作權這一塊(我念書 04/22 02:07
manmanhuang :時來說) 以前大學時 老師都沒教我們如何寫報告 於是 04/22 02:07
fungila :單XX的案例是有字句一樣的喔,只是改動幾字而已 04/22 02:07
manmanhuang :同學都這本抄抄 那本抄抄 沒" " 也沒著明出處 視為 04/22 02:08
fungila :作者自己都承認她被影響,禾馬大概覺得這就算交代了 04/22 02:08
manmanhuang :理所當然 後來在國外 才知道國外學校對報告要求的嚴 04/22 02:09
manmanhuang :謹 一上課 老師就先教學生寫報告要註明哪些東西 " " 04/22 02:10
manmanhuang :跟出處都要很嚴謹 04/22 02:11
eiolld :真的是上大學後才發現需要加註釋的東西好多... 04/22 02:47
eiolld :但是非咱相關科系的系有些要求還是不高,總覺得這種 04/22 02:49
eiolld :基本常識應該要全面要求才對 04/22 02:49
Tchieh :寫paper的話,我記得是不可以連續超過七個字一樣 04/22 12:18
Tchieh :連續超過七個字都跟別人一樣就會被認定抄襲(印象中 04/22 12:18
WOHAHA533 :這本好像是四頁都一模一樣 只有名字不同 04/22 12:37
WOHAHA533 :只能說那個禾馬的作者很敢 = = 04/22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