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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再把這篇文章提出來,我有點問題要請教眾板友; 如果有專研法律的板友,請撥空提供我意見,謝謝。 前兩天我在本板貼了這篇的原文, 指出單飛雪的近作當中某些段落和網路資料相似度非常非常高, 並寫電子郵件給狗屋出版社的編輯。 後並整理文章內容,張貼在個人網誌。 文章網址:http://blog.pixnet.net/hoyi/post/4179221 。 這篇文章的內容引發了我想像不到的後續討論(笑)。 由於我在文章中提到: ┌────────────────────────────────┐ │1.果不其然,這整段幾乎一字不漏地抄襲簡體網站的技術資訊…… │ │ │ │2.……但這根本是直接複製貼上啊! │ │ │ │3.……難道是單姓作者知道對岸不時興智慧財產權那一套、更三不五時 │ │ 吃對岸某些網站掃書的大虧,所以來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 └────────────────────────────────┘ 引出了一位回應的朋友,在回應中不斷強調我的認知是錯誤的、 我「抄襲」、「直接複製貼上」的說法已觸犯刑法誹謗罪、 可能要負刑責、這種說法對作者是污蔑、作者沒有侵犯任何人的智財權…等等。 ok,我的疑問是: 1.就手邊現有資料來看,我是否有觸犯誹謗罪的問題? 2.內文與對岸網站技術資訊的相似度如何,大家可以自由心證。  我相信這種情況應該無法可管,但想知道一下:  讀者們對作者這種作法,覺得完全沒問題、可以接受嗎? - 抱歉我有點囉唆orz 不過這兩天有點不堪其擾(笑),覺得討論完全無法聚焦。 老實說依我本來的性格, 真的很想乾脆說一句「沒關係,拜託你去找單飛雪和狗屋來告我」。 不過這樣討戰的意味實在太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77.194
show430318:你文章批判的意味太濃 所以支持單飛雪的網友看了會反彈 04/26 16:59
show430318:單大縱然有殊失 但你不是法官 可是你已定了她的罪 04/26 17:01
show430318:我曾看過珍愛的小說2~3本 從抄到尾 但因作者沒名 所以 04/26 17:04
show430318:也沒人討論 04/26 17:06
gobbynya:我也是單飛雪的書迷 但這是兩碼子事 04/26 17:06
gobbynya:這種複製貼上的行為實在是..總之我完全無法接受 04/26 17:10
Liat:我也無法接受 支持原po的看法 04/26 17:17
gossan:明顯複製貼上就是抄啊~~不用定就有罪了 04/26 17:20
saunara:重點在於「複製貼上」的行為本來就有問題,同樣無法接受 04/26 17:23
saunara:支持原po的看法 04/26 17:24
vicke:我也覺得很鳥=.= 不過我想單飛雪應該不致構成「抄襲」 04/26 17:30
vicke:因為這段文字當初有可能是新聞稿或是廣告要讓眾所周知所寫的 04/26 17:31
vicke:「引用」這類的文字不會構成抄襲(但是一樣要註明出處) 04/26 17:32
vicke:這件事情頂多只能說「不道德」 尤其這段文字還不是用在電腦 04/26 17:32
vicke:解毒相關的討論或問題 而是用在言小 04/26 17:35
vicke:我也看單飛雪的書 但是這件事情讓我覺得...... 04/26 17:36
vicke:要不是作者對自己的作品太沒責任感 就是出版社太沒品=.= 04/26 17:36
smallligi:恩..是還不至於抄襲..不過我也不認同這種行為..這和網路 04/26 17:50
smallligi:上一堆文章不斷轉貼..甚至最後不知道作者是誰有何不同 04/26 17:51
skyync:支持原po 看法+1 04/26 17:58
osioli:作者可能非科班出身,這種情節直接擷取別人的專業敘述。 04/26 18:22
osioli:雖可諒解,但一字不改的"抄" 真的太扯了! 果被抓包! 04/26 18:24
garten:我也是她的書迷 但真的不喜歡她這樣 感覺不太好 04/26 19:40
luciya:明顯就是複製貼上了,一堆大陸用語,把讀者當姓莊的嗎??? 04/26 19:49
yyyyeeeaar:有可能 除非你能證明她真的一字不漏的複製..來源網址? 04/26 19:52
yyyyeeeaar:光是看上面推文就知道你真的造成她名譽損失了...:p 04/26 19:54
jackie1882:我很無聊的幫原PO找了一下...出處應該來自於這裡: 04/26 20:19
jackie1882:只是單飛雪多了兩個字 http://tinyurl.com/ywql5n 04/26 20:21
jackie1882:再以標題搜尋就可發現 此為王培佩寫的專欄 04/26 20:29
miomiki:支持妳 覺得作者這麼做真的有點誇張.... 04/26 21:14
yadayada:支持原po 看法+1 04/26 21:26
angleme:支持+1 04/26 22:11
RChandler:我不認同這種行為 支持原po 看法+1 04/26 22:49
aiai0202:我也支持原po的想法 雖然我也相當喜愛阿雪 04/27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