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Romance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hoyi (人生無常珍惜所愛)》之銘言: : ※ 引述《khhmolly (雞屁股雞屁股)》之銘言: : ┌────────────────────────────────┐ :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編分則/第一六章妨害性自主罪          │ : │第 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  │ ~~~~~~~~~~~~~~~~~~~~~~~~ 沒有吧? : │ 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 │第 228條:對於因親屬、監護、教養、教育、訓練、救濟、醫療、公務、│ : │ 業務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扶助、照護之人,利用權勢│ : │ 或機會為性交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以上 本書中除非符合是被監護人的關係否則 也沒有成立的情況 : │ 因前項情形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 │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其他的論點 見仁見智 不過 就法律上的定義 男主角要成立強暴罪的可能性極低 因為女主角沒有同意 但是也沒有不同意 我相信 同意與否在法律上採證有點難 我們是因為有作者的文字描述稍微理解女主角的內心世界 可是就男主角或是旁觀者的角度 從相處的點點滴滴而言 有可能誤解女主角也喜歡他 否則 決裂的那一晚 男主角為什麼會那麼驚愕? 他一直以為女生是接受他的吧... 又 發生性關係的那晚 女主角的哥哥為什麼在當時也接受了女生的說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68.82 ※ 編輯: yyyyeeeaar 來自: 140.122.68.82 (07/09 17:08)
shiningsunny:同意+1 比起我的推文真是簡潔有力阿@@b 07/09 17:18
chening:很多強暴犯也都覺得女生根本就是自願的..... 07/09 17:52
hoyi:對不起,如果我沒有說清楚的話…引法條的主要理由不在一一檢 07/09 17:59
hoyi:視符揚是不是符合當中的「犯行」,而在於說明基本法意並沒有 07/09 18:00
hoyi:要求受害方「一定要反抗」,強制性交才成立。orz 07/09 18:00
hoyi:至於男主角一廂情願(抱歉這句話可能有點重)覺得女主角喜歡 07/09 18:01
hoyi:他、或者成渤何以採信成萸說法,都不能抵消符揚走「自以為」 07/09 18:03
hoyi:風、未曾真正考慮女方意願的事實啊…… 07/09 18:04
hoyi:最後一推,重點不刑法上在強暴罪成立不成立,而在於兩人互動 07/09 18:05
hoyi:的強弱懸殊和不平等喔。 07/09 18:05
yyyyeeeaar:如果真的要告的話也是刑法277條 妳引的法條有誤... 07/09 18:13
yyyyeeeaar:我同意妳的看法 只是希望妳別在文章中加入錯誤的法律概 07/09 18:15
yyyyeeeaar:念 會誤導看的人 ....sorry 07/09 18:16
yyyyeeeaar:最後說明 要以277告的話除非當事人在16歲以下... 07/09 18:19
yyyyeeeaar:就像妳雖說自己不是學中文的 文字敏感度差很多 07/09 18:23
yyyyeeeaar:但在隨後引納蘭性德的詞 我覺得妳文學造詣不錯... 07/09 18:24
yyyyeeeaar:說理引上個幾句來源大概是習慣吧.... 07/09 18:28
hoyi:可能我沒有強調引法條用的是它的基本立意、而非成立要件吧。 07/09 18:28
hoyi:抱歉囉,謝謝yyyyeeeaar的說明^__^ 07/09 18:29
lovesheu:關277什麼事?法條記錯了吧? 07/11 12:41
yyyyeeeaar:sorry 筆誤 是227 07/12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