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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rschevalier (new)》之銘言: 恕刪 : 總歸一句,龍吟是逼不得已才要告古靈,還有是論壇太機車才會變成今天這樣的 : 補充3:古靈大與論壇僅是口頭上的合約,再來他可能跟出版社簽的約 : 是包括筆名的,出版社本來能視而不見,但業者的憤怒 : 逼的出版社放出大絕....= ="唉~~~ 我覺得你的第3點有矛盾= = 現在出版社要求將書收回 不是反而更得罪業者? 而且 這是個人誌而非商業誌 現在無理的是業者吧? 根本搞不清楚狀況還跟出版社抗議= = 怎麼反而罵論壇? 此外就是 這本書不是古靈委託論壇做的 而是因為有太多古靈迷希望將古靈寫給論壇的稿件出成實體書 但出版社不願意出 所以論壇才去爭取古靈同意出同人 要不是有一堆古靈迷 甘願無條件的付出時間跟心力 根本不會有這本書? 現在要回收書籍 他們不僅沒賺錢就算了還要貼錢 怎麼現在反而在罵是因為論壇太機車才會有這麼多事???是自找的??? 論壇搞這麼多規定 最辛苦的是誰? 並不是一般讀者 而是那些"管理者" 你回12條板規就可以解決 但那些管理者一天可能要看上百條板規 每天網友回覆的留言 他們也必須一條一條去查是不是有違反板規 要不是不得已 他們何必要這樣自找麻煩? (補充一點: 你的回文記錄在自己的檔案就找的到, 不用到那幾百篇去找= =) 或許這種做法實在太理想化 但其實她們也是逼不得已的 無奈盜文真的太猖獗 = = 那個簽署不盜文協議本來是沒有的 是因為前陣子有人盜文 才突然說要簽署才可購買 而且多了這個 他們還得花很多心力去核對資料 = = 另外 論壇也沒放任會員攻擊謾罵猜測出版社 管理者有發表好幾次聲明 說不是出版社的錯 還有 剛剛看到論壇發表聲明 說根本沒有出版社告古靈這件事 請大家不要以訛傳訛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14.242
lgsgirl:對租書店而言,個人誌和商業誌有什麼不同?他們進書就是為 05/08 14:05
lgsgirl:了要出租牟利,論壇現在要求租書店不能出租,業者不見得都 05/08 14:06
lgsgirl:是古靈書迷,當初論壇同意將書賣給租書店就應該知道他們是 05/08 14:06
lgsgirl:要買來出租的,現在才說不能出租,怎麼能說是業者無理? 05/08 14:07
coollins:他們何時有說不能出租?? 他們還有特地出出租店版本耶 05/08 14:08
shihling:沒有不准出租嗎?可是為什麼有人這樣講?@@"(我是狀況外 05/08 14:12
purplemaru:沒有不准出租阿 不是還開放讓租書店專門訂書的地方嗎 05/08 15:21
mona106:沒有不淮出租啊...他們甚至另外做了出租版本的印章耶... 05/08 15:58
shihling:照下面那篇文的說法,不能租沒錯啊,除非是花蝶不是嗎 05/08 16:53
shihling:我應該沒有誤會吧@@"~~ 05/08 16:54
mona106:花蝶之外的出租店也能買、也能出租啊... 05/08 17:03
coollins:任何出租店都可以買阿 只要註冊會員 05/08 17:08
shihling:是哦~不過看來似乎沒有說清楚,才會有人誤以為是這樣 05/08 17:18
shihling:因為好像不只看到下面的老闆有疑慮,別的地方也有@@" 05/08 17:19
※ 編輯: coollins 來自: 59.121.114.242 (05/08 19:13)
show430318:會盜書就會盜書 妳那麼嚴 對會盜書的人也是沒用的 05/09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