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7cord:灑花~ 03/06 12:37
把《三國志‧蜀書‧姜維傳》貼出來應應景。
有興趣的板友,可以把之前板友們熱烈討論的內容拿來與〈姜維傳〉的記載對照看看,
不過之前板友們討論的論據並不都全出自〈姜維傳〉就是了。
※ 引述《Makucy (承先啟後)》之銘言:
: 姜維字伯約,天水冀人也。少孤,與母居。好鄭氏學。(1)仕郡上計掾,
: 州辟為從事。以父冏昔為郡功曹,值羌、戎叛亂,身衛郡將,沒於戰場,賜維官
: 中郎,參本郡軍事。建興六年,丞相諸葛亮軍向祁山,時天水太守適出案行,維
: 及功曹梁緒、主簿尹賞、主記梁虔等從行。太守聞蜀軍垂至,而諸縣響應,疑維
: 等皆有異心,於是夜亡保上邽。維等覺太守去,追遲,至城門,城門已閉,不納
: 。維等相率還冀,冀亦不入維。維等乃俱詣諸葛亮。會馬謖敗於街亭,亮拔將西
: 縣千餘家及維等還,故維遂與母相失。(2)亮辟維為倉曹掾,加奉義將軍,封
: 當陽亭侯,時年二十七。亮與留府長史張裔、參軍蔣琬書曰:「姜伯約忠勤時事
: ,思慮精密,考其所有,永南、季常諸人不如也。其人,涼州上士也。」又曰:
: 「須先教中虎步兵五六千人。姜伯約甚敏於軍事,既有膽義,深解兵意。此人心
: 存漢室,而才兼於人,畢教軍事,當遣詣宮,覲見主上。」(3)後遷中監軍征
: 西將軍。
: 十二年,亮卒,維還成都,為右監軍輔漢將軍,統諸軍,進封平襄侯。延熙
: 元年,隨大將軍蔣琬住漢中。琬既遷大司馬,以維為司馬,數率偏軍西入。六年
: ,遷鎮西大將軍,領涼州刺史。十年,遷衛將軍,與大將軍費禕共錄尚書事。是
: 歲,汶山平康夷反,維率眾討定之。又出隴西、南安、金城界,與魏大將軍郭淮
: 、夏侯霸等戰於洮西。胡王治無戴等舉部落降,維將還安處之。十二年,假維節
: ,復出西平,不克而還。維自以練西方風俗,兼負其才武,欲誘諸羌、胡以為羽
: 翼,謂自隴以西可斷而有也。每欲興軍大舉,費禕常裁制不從,與其兵不過萬人
: 。(4)
: 十六年春,禕卒。夏,維率數萬人出石營,經董亭,圍南安,魏雍州刺史陳
: 泰解圍至洛門,維糧盡退還。明年,加督中外軍事。復出隴西,守狄道長李簡舉
: 城降。進圍襄武,與魏將徐質交鋒,斬首破敵,魏軍敗退。維乘勝多所降下,拔
: (河間)〔河關〕、狄道、臨洮三縣民還,後十八年,復與車騎將軍夏侯霸等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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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下這裡兩種不同括號的意思。
()裡的字,是原本點校《三國志》時所依據的底本裡所記載的文字,
不過()裡的字在經過點校者的考證校勘過後,判定有問題,
因此點校者把他們認為正確的字放在[]裡。
以上面為例,(河間)表示點校時原本所依據的底本,此處寫作「河間」,
有問題,點校者判斷認為這裡應該是「河關」才對,
所以在(河間)後面又補了個[河關]。
在引用〈姜維傳〉這部分的文字時,可以忽略「河間」,
直接引作「維乘勝多所降下,拔河關、狄道、臨洮三縣民還」。
但假如寫作者對於這個校勘改字的結果存疑,
也可以把(河間)〔河關〕一併引出,
而這種時候最好附帶說明一下為什麼要這樣引用、為何懷疑「河關」的正確性。
: 出狄道,大破魏雍州刺史王經於洮西,經眾死者數萬人。經退保狄道城,維圍之
: 。魏征西將軍陳泰進兵解圍,維卻住鍾題。
: 十九年春,就遷維為大將軍。更整勒戎馬,與鎮西大將軍胡濟期會上邽,濟
: 失誓不至,故維為魏大將鄧艾所破於段谷,星散流離,死者甚眾。眾庶由是怨讟
: ,而隴已西亦騷動不寧,維謝過引負,求自貶削。為後將軍,行大將軍事。
: 二十年,魏征東大將軍諸葛誕反於淮南,分關中兵東下。維欲乘虛向秦川,
: 復率數萬人出駱谷,徑至沈嶺。時長城積穀甚多而守兵乃少,聞維方到,眾皆惶
: 懼。魏大將軍司馬望拒之,鄧艾亦自隴右,皆軍于長城。維前住芒水,皆倚山為
: 營。望、艾傍渭堅圍,維數下挑戰,望、艾不應。景耀元年,維聞誕破敗,乃還
: 成都。復拜大將軍。
: 初,先主留魏延鎮漢中,皆實兵諸圍以禦外敵,敵若來攻,使不得入。及興
: 勢之役,王平捍拒曹爽,皆承此制。維建議,以為錯守諸圍,雖合《周易》「重
: 門」之義,然適可禦敵,不獲大利。不若使聞敵至,諸圍皆斂兵聚穀,退就漢、
: 樂二城,使敵不得入平,且重關鎮守以捍之。有事之日,令游軍並進以伺其虛。
: 敵攻關不克,野無散穀,千里縣糧,自然疲乏。引退之日,然後諸城並出,與游
: 軍并力搏之,此殄敵之術也。於是令督漢中胡濟卻住漢壽,監軍王含守樂城,護
: 軍蔣斌守漢城,又於西安、建威、武衛、石門、武城、建昌、臨遠皆立圍守。
: 五年,維率眾出漢、侯和,為鄧艾所破,還住沓中。維本羈旅託國,累年攻
: 戰,功績不立,而宦官黃皓等弄權於內,右大將軍閻宇與皓協比,而皓陰欲廢維
: 樹宇。維亦疑之,故自危懼,不復還成都。(5)六年,維表後主:「聞鍾會治
: 兵關中,欲規進取,宜並遣張翼、廖化督諸軍分護陽安關口、陰平橋頭以防未然
: 。」皓徵信鬼巫,謂敵終不自致,啟後主寢其事,而群臣不知。及鍾會將向駱谷
: ,鄧艾將入沓中,然後乃遣右車騎廖化詣沓中為維援,左車騎張翼、輔國大將軍
: 董厥等詣陽安關口以為諸圍外助。比至陰平,聞魏將諸葛緒向建威,故住待之。
: 月餘,維為鄧艾所摧,還住陰平。鍾會攻圍漢、樂二城,遣別將進攻關口,蔣舒
: 開城出降,傅僉格鬥而死。(6)會攻樂城,不能克,聞關口已下,長驅而前。
: 翼、厥甫至漢壽,維、化亦舍陰平而退,適與翼、厥合,皆退保劍閣以拒會。會
: 與維書曰:「公侯以文武之德,懷邁世之略,功濟巴、漢,聲暢華夏,遠近莫不
: 歸名。每惟疇昔,嘗同大化,吳札、鄭喬,能喻斯好。」維不答書,列營守險。
: 會不能克,糧運縣遠,將議還歸。
: 而鄧艾自陰平由景谷道傍入,遂破諸葛瞻於綿竹。後主請降於艾,艾前據成
: 都。維等初聞瞻破,或聞後主欲固守成都,或聞欲東入吳,或聞欲南入建寧,於
: 是引軍由廣漢、郪道以審虛實。尋被後主敕令,乃投戈放甲,詣會於涪軍前,將
: 士咸怒,拔刀砍石。(7)
: 會厚待維等,皆權還其印號節蓋。會與維出則同轝,坐則同席,謂長史杜預
: 曰:「以伯約比中土名士,公休、太初不能勝也。」(8)會既構鄧艾,艾檻車
: 徵,因將維等詣成都,自稱益州牧以叛。(9)欲授維兵五萬人,使為前驅。魏
: 將士憤怒,殺會及維,維妻子皆伏誅。(10)
: 郤正著論論維曰:「姜伯約據上將之重,處群臣之右,宅舍弊薄,資財無餘
: ,側室無妾媵之褻,後庭無聲樂之娛,衣服取供,輿馬取備,飲食節制,不奢不
: 約,官給費用,隨手消盡;察其所以然者,非以激貪厲濁,抑情自割也,直謂如
: 是為足,不在多求。凡人之談,常譽成毀敗,扶高抑下,咸以姜維投厝無所,身
: 死宗滅,以是貶削,不復料擿,異乎《春秋》褒貶之義矣。如姜維之樂學不倦,
: 清素節約,自一時之儀表也。」(11)
: 維昔所俱至蜀,梁緒官至大鴻臚,尹賞執金吾,梁虔大長秋,皆先蜀亡沒。
: 評曰:蔣琬方整有威重,費禕寬濟而博愛,咸承諸葛之成規,因循而不革,是以
: 邊境無虞,邦家和一,然猶未盡治小之宜,居靜之理也。(12)姜維粗有
: 文武,志立功名,而翫眾黷旅,明斷不周,終致隕斃。《老子》有云:「
: 治大國者猶烹小鮮。」況於區區蕞爾,而可屢擾乎哉?(13)
: (1)《傅子》曰:
: 「維為人好立功名,陰養死士,不脩布衣之業。」
: (2)《魏略》曰:
: 「天水太守馬遵將維及諸官屬隨雍州刺史郭淮偶自西至洛門案行,會聞
: 亮已到祁山,淮顧遵曰:『是欲不善!』遂驅東還上邽。遵念所治冀
: 縣界在西偏,又恐吏民樂亂,遂亦隨淮去。時維謂遵曰:『明府當還
: 冀。』遵謂維等曰:『卿諸人(回)〔叵〕復信,皆賊也。』各自行
: 。維亦無如遵何,而家在冀,遂與郡吏上官子脩等還冀。冀中吏民見
: 維等大喜,便推令見亮。二人不獲已,乃共詣亮。亮見,大悅。未及
: 遣迎冀中人,會亮前鋒為張郃、費繇等所破,遂將維等卻縮。維不得
: 還,遂入蜀。諸軍攻冀,皆得維母妻子,亦以維本無去意,故不沒其
: 家,但繫保官以延之。」
: 此語與本傳不同。
: (3)孫盛《雜記》曰:
: 「初,姜維詣亮,與母相失,復得母書,令求當歸。維曰:『良田百頃
: ,不在一畝,但有遠志,不在當歸也。』」
: (4)《漢晉春秋》曰:
: 「費禕謂維曰:『吾等不如丞相亦已遠矣;丞相猶不能定中夏,況吾等
: 乎!且不如保國治民,敬守社稷,如其功業,以俟能者,無以為希冀
: 徼倖而決成敗於一舉。若不如志,悔之無及。』」
: (5)《華陽國志》曰:
: 「維惡黃皓恣擅,啟後主欲殺之。後主曰:『皓趨走小臣耳,往董允切
: 齒,吾常恨之,君何足介意!』維見皓枝附葉連,懼於失言,遜辭而
: 出。後主勑皓詣維陳謝。維說皓求沓中種麥,以避內逼耳。」
: (6)《漢晉春秋》曰:
: 「蔣舒將出降,乃詭謂傅僉曰:『今賊至不擊而閉城自守,非良圖也。
: 』僉曰:『受命保城,惟全為功,今違命出戰,若喪師負國,死無益
: 矣。』舒曰:『子以保城獲全為功,我以出戰克敵為功,請各行其志
: 。』遂率眾出。僉謂其戰也,至陰平,以降胡烈。烈乘虛襲城,僉格
: 鬥而死,魏人義之。」
: 《蜀記》曰:
: 「蔣舒為武興督,在事無稱。蜀命人代之,因留舒助漢中守。舒恨,故
: 開城出降。」
: (7)干寶《晉紀》云:
: 「會謂維曰:『來何遲也?』維正色流涕曰:『今日見此為速矣!』會
: 甚奇之。」
: (8)《世語》曰:
: 「時蜀官屬皆天下英俊,無出維右。」
: (9)《漢晉春秋》曰:
: 「會陰懷異圖,維見而知其心,謂可構成擾亂以圖克復也,乃詭說會曰
: :『聞君自淮南已來,算無遺策,晉道克昌,皆君之力。今復定蜀,
: 威德振世,民高其功,主畏其謀,欲以此安歸乎!夫韓信不背漢於擾
: 攘,以見疑於既平,大夫種不從范蠡於五湖,卒伏劍而妄死,彼豈闇
: 主愚臣哉?利害使之然也。今君大功既立,大德已著,何不法陶朱公
: 泛舟絕迹,全功保身,登峨嵋之嶺,而從赤松游乎?』會曰:『君言
: 遠矣,我不能行,且為今之道,或未盡於此也。』維曰:『其他則君
: 智力之所能,無煩於老夫矣。』由是情好歡甚。」
: 《華陽國志》曰:
: 「維教會誅北來諸將,既死,徐欲殺會,盡坑魏兵,還復蜀祚,密書與
: 後主曰:『願陛下忍數日之辱,臣欲使社稷危而復安,日月幽而復明
: 。』」
: 孫盛《晉陽秋》曰:
: 「盛以永和初從安西將軍平蜀,見諸故老,及姜維既降之後密與劉禪表
: 疏,說欲偽服事鍾會,因殺之以復蜀土,會事不捷,遂至泯滅,蜀人
: 於今傷之。盛以為古人云,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據而據焉身必
: 危,既辱且危,死其將至,其姜維之謂乎!鄧艾之入江由,士眾鮮少
: ,維進不能奮節緜竹之下,退不能總帥五將,擁衛蜀主,思後圖之計
: ,而乃反覆於逆順之間,希違情於難冀之會,以衰弱之國,而屢觀兵
: 於三秦,已滅之邦,冀理外之奇舉,不亦闇哉!」
: 臣松之以為盛之譏維,又為不當。于時鍾會大眾既造劍閣,維與諸將列營
: 守險,會不得進,已議還計,全蜀之功,幾乎立矣。但鄧艾詭道傍入,出
: 於其後,諸葛瞻既敗,成都自潰。維若回軍救內,則會乘其背。當時之勢
: ,焉得兩濟?而責維不能奮節緜竹,擁衛蜀主,非其理也。會欲盡坑魏將
: 以舉大事,授維重兵,使為前驅。若令魏將皆死,兵事在維手,殺會復蜀
: ,不為難矣。夫功成理外,然後為奇,不可以事有差牙,而抑謂不然。設
: 使田單之計,邂逅不會,復可謂之愚闇哉!
: (10)《世語》曰:
: 「維死時見剖,膽如(斗)〔升〕大。」
: (11)孫盛曰:
: 「異哉郤氏之論也!夫士雖百行,操業萬殊,至於忠孝義節,百行之冠
: 冕也。姜維策名魏室,而外奔蜀朝,違君徇利,不可謂忠;捐親苟免
: ,不可謂孝;害加舊邦,不可謂義;敗不死難,不可謂節;且德政未
: 敷而疲民以逞,居禦侮之任而致敵喪守,於夫智勇,莫可云也:凡斯
: 六者,維無一焉。實有魏之逋臣,亡國之亂相,而云人之儀表,斯亦
: 惑矣。縱維好書而微自藻潔,豈異夫盜者分財之義,而程鄭降階之善
: 也?」
: 臣松之以為郤正此論,取其可稱,不謂維始終行事皆可準則也。所云「一
: 時儀表」,止在好學與儉素耳。本傳及《魏略》皆云維本無叛心,以急逼
: 歸蜀。盛相譏貶,惟可責其背母。餘既過苦,又非所以難郤正也。
: (12)臣松之以為蔣、費為相,克遵畫一,未嘗徇功妄動,有所虧喪,外卻駱谷
: 之師,內保寧緝之實,治小之宜,居靜之理,何以過於此哉!今譏其未盡
: 而不著其事,故使覽者不知所謂也。
: (13)干寶曰:
: 「姜維為蜀相,國亡主辱弗之死,而死於鍾會之亂,惜哉!非死之難,
: 處死之難也。是以古之烈士,見危授命,投節如歸,非不愛死也,固
: 知命之不長而懼不得其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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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60
※ 編輯: Makucy 來自: 140.112.25.160 (03/06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