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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峻傳〉的裴松之注, 除了引用《襄陽記》的記載之外, 還有幾句裴松之個人對於「羅憲」的異稱『羅獻』所表達的看法。 不過,從目前流傳的《三國志》版本來看, 裴松之的這幾句話來得有點蹊蹺、有點天外飛來一筆的感覺。 關於這裡的裴松之注文, 盧弼《三國志集解》中有一些解釋, 內容請看下面的貼文。 ※ 引述《Makucy (承先啟後)》之銘言: :     霍峻字仲邈,南郡枝江人也。兄篤,於鄉里合部曲數百人;篤卒,荊州 :   牧劉表令峻攝其眾。表卒,峻率眾歸先主,先主以峻為中郎將。先主自葭萌 :   南還襲劉璋,留峻守葭萌城。張魯遣將楊帛誘峻,求共守城,峻曰:「小人 :   頭可得,城不可得!」帛乃退去。後璋將扶禁、向存等帥萬餘人由閬水上, :   攻圍峻且一年,不能下。峻城中兵纔數百人,伺其怠隙,選精銳出擊,大破 :   之,即斬存首。先主定蜀,嘉峻之功,乃分廣漢為梓潼郡,以峻為梓潼太守 :   、裨將軍;在官三年,年四十卒,還葬成都。先主甚悼惜,乃詔諸葛亮曰: :   「峻既佳士,加有功於國,欲行酹。」遂親率群僚臨會弔祭,因留宿墓上, :   當時榮之。 :     子弋,字紹先,先主末年為太子舍人。後主踐阼,除謁者。丞相諸葛亮 :   北駐漢中,請為記室,使與子喬共周旋游處。亮卒,為黃門侍郎。後主立太 :   子璿,以弋為中庶子;璿好騎射,出入無度,弋援引古義,盡言規諫,甚得 :   切磋之體。後為參軍庲降屯,副貳都督;又轉護軍,統事如前。時永昌郡夷 :   獠恃險不賓,數為寇害,乃以弋領永昌太守,率偏軍討之,遂斬其豪帥,破 :   壞邑落,郡界寧靜。遷監軍、翊軍將軍、領建寧太守,還統南郡事。景耀六 :   年,進號安南將軍;是歲,蜀并于魏,弋與巴東領軍襄陽羅憲各保全一方,                             ^^^^ :   舉以內附,咸因仍前任,寵待有加。(1) :   (1)《漢晉春秋》曰: :       「霍弋聞魏軍來,弋欲赴成都,後主以備敵既定,不聽。及成都不 :        守,弋素服號哭,大臨三日。諸將咸勸宜速降,弋曰:『今道路 :        隔塞,未詳主之安危,大故去就,不可苟也。若主上與魏和,見 :        遇以禮,則保境而降,不晚也。若萬一危辱,吾將以死拒之,何 :        論遲速邪!』得後主東遷之問,始率六郡將守上表曰:『臣聞人 :        生於三,事之如一,惟難所在,則致其命。今臣國敗主附,守死 :        無所,是以委質,不敢有貳。』晉文王善之,又拜南中都督,委 :        以本任;後遣將兵救援呂興,平交阯、日南、九真三郡,功封列 :        侯,進號崇賞焉。弋孫彪,晉越嶲太守。」 :      《襄陽記》曰:       ^^^^^^^^^^ :       「羅憲字令則。父蒙,避亂於蜀,官至廣漢太守。憲少以才學知名         ^^^^                   ^^ :        ,年十三,能屬文。後主立太子,為太子舍人,遷庶子、尚書吏 :        部郎,以宣信校尉再使於吳,吳人稱美焉。時黃皓預政,眾多附 :        之,憲獨不與同,皓恚,左遷巴東太守。時右大將軍閻宇都督巴           ^^ :        東,為領軍,後主拜憲為宇副貳。魏之伐蜀,召宇西還,留宇二                  ^^ :        千人,令憲守永安城;尋聞成都敗,城中擾動,江邊長吏皆棄城             ^^ :        走,憲斬稱成都亂者一人,百姓乃定。得後主委質問至,乃帥所           ^^ :        統臨于都亭三日。吳聞蜀敗,起兵西上,外託救援,內欲襲憲。                                   ^^ :        憲曰:『本朝傾覆,吳為脣齒,不恤我難而徼其利,背盟違約!         ^^ :        且漢已亡,吳何得久?寧能為吳降虜乎!』保城繕甲,告誓將士 :        ,厲以節義,莫不用命。吳聞鍾、鄧敗,百城無主,有兼蜀之志 :        ,而巴東固守,兵不得過,使步協率眾而西,憲臨江拒射,不能                             ^^ :        禦,遣參軍楊宗突圍北出,告急安東將軍陳騫,又送文武印綬、 :        任子詣晉王。協攻城,憲出與戰,大破其軍;孫休怒,復遣陸抗                   ^^ :        等帥眾三萬人增憲之圍。被攻凡六月日而救援不到,城中疾病大                ^^ :        半,或說憲奔走之計,憲曰:『夫為人主,百姓所仰,危不能安             ^^     ^^ :        ,急而棄之,君子不為也!畢命於此矣!』陳騫言於晉王,遣荊 :        州刺史胡烈救憲,抗等引退。晉王即委前任,拜憲淩江將軍,封               ^^              ^^ :        萬年亭侯。會武陵四縣舉眾叛吳,以憲為武陵太守、巴東監軍。                         ^^ :        泰始元年,改封西鄂縣侯,憲遣妻子居洛陽,武帝以子襲為給事                     ^^ :        中。三年冬,入朝,進位冠軍將軍、假節。四年三月,從帝宴于 :        華林園,詔問蜀大臣子弟、後問先輩宜時敘用者,憲薦蜀郡常忌                               ^^ :        .杜軫.壽良、巴西陳壽、南郡高軌、南陽呂雅.許國、江夏費 :        恭、琅邪諸葛京、汝南陳裕,即皆敘用,咸顯於世。憲還,襲取                                ^^ :        吳之巫城,因上伐吳之策。憲方亮嚴正,待士不倦,輕財好施,                     ^^ :        不治產業。六年薨,贈安南將軍,諡曰烈侯。子襲,以淩江將軍 :        領部曲,早卒,追贈廣漢太守。襲子徽,順陽內史,永嘉五年為 :        王如所殺。」 :      此作「獻」,名與本傳不同,未詳孰是也。       ^^^^^^^^^^^^^^^^^^^^^^^^^^^^^^^^^^^^^^ 盧弼《三國志集解》在此處, 針對上面裴松之指出「獻」、「憲」記載不同的三句注文, 引用了兩家的分析看法:   何焯曰:    「觀裴注所云,知《襄陽記》本作『獻』,今為後人追改,注     為贅矣。」   《晉書校文》云:    「《襄陽耆舊傳》作『獻』,以字『令則』推之,當從此傳作     『憲』。」 何焯是針對《三國志‧蜀書‧霍峻傳》裴注所引用的這篇《襄陽記》內文來分析, 認為從裴松之的這三句話, 可以推知《襄陽記》原本是把羅「憲」記載作羅「獻」。 也就是說,裴松之當時所看到的《襄陽記》, 裡面只有羅「獻」而無羅「憲」; 所以裴松之才會說:  「此(《襄陽記》)作『獻』,名與本傳(〈霍峻傳〉)不同」 因此,《三國志‧蜀書‧霍峻傳》裴注引用的《襄陽記》內容, 當中原本的羅「憲」,實際上應該全部都是羅「獻」。 但在《三國志》與裴松之注流傳的過程中, 被不知道什麼人把此處的羅「獻」通通改成羅「憲」了。 於是,在〈霍峻傳〉裴注所引《襄陽記》只有羅「憲」而無羅「獻」的情況下, 裴松之所說的「此作『獻』,名與本傳不同」就變得沒有著落, 與前文接不上了。 丁國鈞《晉書校文》則是從他所見到的《襄陽耆舊傳》來切入討論。 (《襄陽耆舊傳》是《襄陽記》的別稱,兩者是同一本書) 他所看到的《襄陽耆舊傳》把羅憲記載為羅「獻」, 但從「名」與「字」兩者字義相互呼應的角度來思考, 「憲」與「則」兩字的意思彼此較有關聯, 都有規範、法度方面的涵義, 因此判斷《襄陽耆舊傳》的羅「獻」應該改成羅「憲」才正確。 (由於後來《襄陽耆舊傳》已無完整的全書,  所留存流傳下來的內容  都是把從其他書籍中所引用的《襄陽耆舊傳》片段文字,  拼湊起來編成一書,  這樣編成的《襄陽耆舊傳》,屬於「輯本」形式,  也就是經過蒐集殘文後加以編錄而成的版本。  《晉書校文》作者丁國鈞是清末民初時人,  他所看到的《襄陽耆舊傳》必然也是這類輯本的版本,  或者是其他書(例如《太平御覽》)中所引用的《襄陽耆舊傳》文字) 相較之下,裴松之在這裡顯得保守謹慎, 雖然《襄陽記》的羅「獻」有「字令則」可作為判斷參考, 但裴松之仍說:「未詳孰是也。」 :   評曰:霍峻孤城不傾,王連固節不移,向朗好學不倦,張裔膚敏應機,楊洪 :      乃心忠公,費詩率意而言,皆有可紀焉。以先主之廣濟,諸葛之準繩 :      ,詩吐直言,猶用陵遲,況庸后乎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5.135.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N-YanYi/M.1687629542.A.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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