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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必稱正史,有時會成為某種習慣, 又或許把這樣的做法視為有素養、水準的表現。 其它的就不提了,先只說漢末三國就好。 《三國志》是討論這個時期史事時最重要的「正史」材料, 我們說「歷史上」、「正史上」誰誰誰其實怎樣怎樣, 大抵是拿《三國志》裡的記載與說法當成是立論依據的, 而這裡所謂的《三國志》, 又經常把南朝劉宋時人裴松之注《三國志》所引書的內容包含在內。 有些地方的討論,為三國人物、事件作翻案文章, 動輒言「歷史上」、「正史上」如何如何,有的論者所謂的「歷史上」, 其史料依據,便是把《三國志》與裴松之注所引其它書籍的記載內容混雜而言。 但是,我們應該注意的是:裴松之引用群書注《三國志》,其重要的意圖之一, 是為記事較為簡略的陳壽《三國志》「補充」可供參考的內容, 所以我們可以看到裴松之針對同一事件, 同時引用了一個以上、彼此之間內容不盡相同,甚至相互矛盾的資料而為注, 例如曹操殺呂伯奢之事。 裴松之引書注《三國志》,並未預設其所引用的其它記載內容必然就是正確的, 有些時候,裴松之甚至會在引用了一家說法後, 又嚴詞踢爆這套說法,指出他自己所引用的這個說法其實根本就是kuso!…… 是故我們在讀到裴松之注中所引的各家說法時,不妨先以看演義的心態來看它們, 這樣的態度,敝人以為可能會比奉史書為圭臬來的有建設性; 同時也要小心讀一些引「史」立論的三國討論文章, 因為有時候會有作者引用古人kuso來大放厥詞的情形, 如果看到一個新說法、又看作者自稱史書上也是這麼說的, 因此就傻傻的信了,這樣可就上當嘍。 舉一個《三國志》裴松之注中,裴松之踢爆前人的記載供有興趣的朋友參考: 《三國志‧魏書‧三少帝紀‧高貴鄉公曹髦紀》:  「(正元二年閏正月)甲辰,安風津都尉斬(毌丘)儉,傳首京都。」 這裡裴松之注說:  「(郭頒)《世語》曰:『大將軍奉天子征儉,至項;儉既破,天              子先還。』   臣松之檢諸書都無此事,至諸葛誕反,司馬文王始挾太后及帝與   俱行耳。故發詔引漢二祖及明帝親征以為前比,知明帝已後始有   此行也。案張璠、虞溥、郭頒晉之令史,璠、出為官長,溥   ,鄱陽內史。璠撰《後漢紀》,雖似未成,辭藻可觀。溥著《江   表傳》,亦粗有條貫。惟頒撰《魏晉世語》,蹇乏全無宮商,最   為鄙劣,以時有異事,故頗行於世。干寶、孫盛等多采其言以為   《晉書》,其中虛錯如此者,往往而有之。」 裴松之認為晉代郭頒所撰《魏晉世語》之所以在當時流行, 是因為該書內容常記載有「異事」。 讀來勁爆的東西,古人今人一般愛,當時人亦然; 而郭頒《魏晉世語》記載的可靠性,在裴松之眼中則是相當有問題的。 即使如此,但裴松之仍大量引用郭頒《魏晉世語》之說於其《三國志》注中; 我們當然也無須矯枉過正,認為郭頒所說的東西全屬唬濫, 只不過在讀「史」之時,也該提醒自己:多想想這些記載有沒有可能有問題。 魏晉南北朝是史學、文學蓬勃多元發展的時代, 有些被我們後世人歸類為「史」的當時著作, 也許其作者在寫作時的原初心態,與演義作者之間, 不見得必然存在著天壤之別哦……。 又,上面所引裴松之注文中,說郭頒「出為官長」。 在《隋書‧經籍志二‧雜史》中,記載有「《魏晉世語》十卷」, 作者為「晉襄陽令郭頒」; 這個「襄陽令」,可能就是裴松之所說郭頒「出為官長」所任之職。 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渠沙水》(卷22)中, 則稱郭頒為「郭長公」,「長公」或許為郭頒的字。 在《舊唐書‧經籍志上‧乙部史錄‧雜史類》中, 則把郭頒的這部《魏晉世語》記載作《魏晉『代』語》, 之所以把「世」改為「代」, 應是唐代圖書記錄資料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諱, 所以把『世』字用意義類同的『代』字來替換。 同樣的情形亦見於《新唐書‧藝文志二‧乙部史錄‧雜史類》, 不過《新唐書‧藝文志》這裡把《魏晉『代』語》記作《魏晉『代說』》, 原本書名中的『語』字又變成了『說』字,不知這個變化的確實原因為何? 或許是傳抄印刻過程中發生了訛誤也不一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