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kucy (承先啟後)》之銘言:
: 滿寵字伯寧,山陽昌邑人也。年十八,為郡督郵。時郡內李朔等各擁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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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寵死於曹魏廢帝曹芳正始三年(公元 242 年) ,享年幾歲,史未載明。
他在曹魏明帝景初二年(公元 238 年),以「年老」之故,
被朝廷從揚州徵還(當時滿寵的官職是征東將軍、都督揚州諸軍事),拜太尉。
姑且先從這「年老」二字來猜測一下滿寵的年齡吧。
假設景初二年滿寵被徵還時為 70 歲,
那麼滿寵可能出生於公元 168 年;
以此計之,滿寵「年十八」之時,是公元 186 年(東漢靈帝中平三年),
此後再過三年,董卓就進兵洛陽了。
獻帝初平三年(公元 192 年),
「太祖(曹操)臨兗州,辟(滿寵)為從事」,
滿寵可能是在二十四、五歲左右加入曹操陣營。
而就〈滿寵傳〉的記載看來,並沒有滿寵勸降徐晃這回事。
〈徐晃傳〉只說「太祖討(楊)奉於梁,晃遂歸太祖」;
到底是怎麼「歸」的,史書上一片空白;
演義作者利用這一片空白,以「一面之交」交代前因,
請出滿寵來為徐公明之投奔曹操鋪路。
演義第 14 回 曹孟德移駕幸許都 呂奉先乘夜襲徐郡
「操意遂決。次日,入見帝,奏曰:『東都荒廢久矣,不可
修葺;更兼轉運糧食艱辛。許都地近魯陽,城宮宮室,錢
糧民物,足可備用。臣敢請駕幸許都:惟陛下從之。』
帝不敢不從;群臣皆懼操勢,亦莫敢有異議;遂擇日起駕
。操引軍護行,百官皆從。行不到數程,前至一高陵。忽
然喊聲大舉,楊奉、韓暹領兵攔路。
徐晃當先,大叫:『曹操欲劫駕何往!』
操出馬視之,見徐晃威風凜凜,暗暗稱奇;便令許褚出馬
與徐晃交鋒。刀斧相交,戰五十餘合,不分勝敗。操即鳴
金收軍,召謀士議曰:『楊奉,韓暹誠不足道;徐晃乃真
良將也。吾不忍以力併之,當以計招之。』
行軍從事滿寵曰:『主公勿慮:某向與徐晃有一面之交,
今晚扮作小卒,偷入其營,以言說之,管教他傾心來降。
』操欣然遣之。
是夜滿寵扮作小卒,混入彼軍隊中,偷至徐晃帳前,只見
晃秉燭被甲而坐。寵突至其前,揖曰:『故人別來無恙乎
!』
徐晃驚起,熟視之曰:『子非山陽滿伯寧耶!何以至此?
』
寵曰:『某現為曹將軍從事。今日於陣前得見故人,欲進
一言,故特冒死而來。』
晃乃延之坐,問其來意。寵曰:『公之勇略,世所罕有,
奈何屈身於楊、韓之徒?曹將軍當世英雄,其好賢禮士,
天下所知也;今日陣前,見公之勇,十分敬愛,故不忍以
健將決死戰,特遣寵來奉邀。公何不棄暗投明,共成大業
?』
晃沈吟良久,乃喟然歎曰:『吾固知奉、暹非立業之人,
奈從之久矣,不忍相捨。』
寵曰:『豈不聞「良禽擇木而棲,賢臣擇主而事」?遇可
事之主,而交臂失之,非丈夫也。』
晃起謝曰:『願從公言。』
寵曰:『何不就殺奉、暹而去,以為進見之禮?』
晃曰:『以臣弒主,大不義也,吾決不為。』
寵曰:『公真義士也!』
晃遂引帳下數十騎,連夜同滿寵來投曹操。……」
: 害于平民,太守使寵糾焉。朔等請罪,不復鈔略。守高平令。縣人張苞為郡督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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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張苞」自然不會是史書所載張飛的那位早夭的長子張苞。
這位張苞是山陽高平人,與劉表、王粲是同鄉。
《後漢書‧董卓傳》李賢注引〈獻帝紀〉(應出自東晉袁宏《後漢紀》)裡,
也有一位張苞,這位張苞則是李傕的部將,在李傕、郭汜大交兵時,
張苞率本部人馬意圖充當郭汜的內應,不果,於是投靠郭汜。
: ,貪穢受取,干亂吏政。寵因其來在傳舍,率吏卒出收之,詰責所犯,即日考竟
: ,遂棄官歸。
: 太祖臨兗州,辟為從事。及為大將軍,辟署西曹屬,為許令。時曹洪宗室親
: 貴,有賓客在界,數犯法,寵收治之。洪書報寵,寵不聽。洪白太祖,太祖召許
: 主者。寵知將欲原,乃速殺之。太祖喜曰:「當事不當爾邪?」故太尉楊彪收付
: 縣獄,尚書令荀彧、少府孔融等並屬寵:「但當受辭,勿加考掠。」寵一無所報
: ,考訊如法。數日,求見太祖,言之曰:「楊彪考訊無他辭語。當殺者宜先彰其
: 罪;此人有名海內,若罪不明,必大失民望,竊為明公惜之。」太祖即日赦出彪
: 。初,彧、融聞考掠彪,皆怒,及因此得了,更善寵。(1)
: 時袁紹盛於河朔,而汝南紹之本郡,門生賓客布在諸縣,擁兵拒守。太祖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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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以寵為汝南太守。寵募其服從者五百人,率攻下二十餘壁,誘其未降渠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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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坐上殺十餘人,一時皆平。得戶二萬,兵二千人,令就田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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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可與 SAN 板上 age317 大所貼討論袁紹的系列文章相參看。
: 建安十三年,從太祖征荊州。大軍還,留寵行奮威將軍,屯當陽。孫權數擾
: 東陲,復召寵還為汝南太守,賜爵關內侯。關羽圍襄陽,寵助征南將軍曹仁屯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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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拒之,而左將軍于禁等軍以霖雨水長為羽所沒。羽急攻樊城,樊城得水,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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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崩壞,眾皆失色。或謂仁曰:「今日之危,非力所支。可及羽圍未合,乘輕船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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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雖失城,尚可全身。」寵曰:「山水速疾,冀其不久。聞羽遣別將已在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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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許以南,百姓擾擾,羽所以不敢遂進者,恐吾軍掎其後耳。今若遁去,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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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河」,即黃河也。
「黃河」一詞,在東漢以前還不是常見的稱法。
東漢以來,「黃河」一詞逐漸為人所用;
但「黃河」名稱的漸趨確定,應當是在魏晉南北朝之時,
隋唐以降,可以說稱「黃河」者莫不用「黃河」,
不用「黃河」來指稱黃河者已極為少見。
: 以南,非復國家有也;君宜待之。」仁曰:「善。」寵乃沈白馬,與軍人盟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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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徐晃等救至,寵力戰有功,羽遂退。進封安昌亭侯。文帝即王位,遷揚武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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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說「寵乃沈白馬」,而非曹仁。
演義裡也沒有說曹仁「沈白馬」(所以敝人之前記錯了~~)。
而只有說曹仁「騎白馬上城」:
演義第 74 回 龐令明臺櫬決死戰 關雲長放水渰七軍
「(關羽處斬龐德)於是乘水勢未退,復上戰船,引大小將校
來攻樊城。
卻說樊城周圍,白浪滔天,水勢益甚;城垣漸漸浸塌,男女
擔土搬磚,填塞不住。曹軍眾將,無不喪膽,慌忙來告曹仁
。
仁曰:『今日之危,非力可救;可趁敵軍未至,乘舟夜走;
雖然失城,尚可全身。』
正商議。方欲備船出走,滿寵諫曰:『不可。山水驟至,豈
能長存?不旬日即當自退。關公雖未攻城,已遣別將在郟下
。其所以不敢輕進者,慮吾軍襲其後也。今若棄城而去,黃
河以南,非國家所有矣。願將軍固守此城,以為保障。』
仁拱手稱謝曰:『非伯寧之教,幾誤大事。』乃自騎白馬上
城,聚眾將發誓曰:『吾受魏王命,保守此城;但有言棄城
而去者斬!』
諸將皆曰:『某等願以死據守!』
仁大喜,就城上設弓弩數百。軍士晝夜防護,不敢懈怠。老
幼居民,擔土石填塞城垣。旬日之內,水勢漸退。」
: 。破吳於江陵有功,更拜伏波將軍,屯新野。大軍南征,到精湖,寵帥諸軍在前
: ,與賊隔水相對。寵敕諸將曰:「今夕風甚猛,賊必來燒軍,宜為其備。」諸軍
: 皆警。夜半,賊果遣十部伏夜來燒,寵掩擊破之,進封南鄉侯。黃初三年,假寵
: 節鉞。五年,拜前將軍。明帝即位,進封昌邑侯。太和二年,領豫州刺史。三年
: 春,降人稱吳大嚴,揚聲欲詣江北獵,孫權欲自出。寵度其必襲西陽而為之備,
: 權聞之,退還。秋,使曹休從廬江南入合肥,令寵向夏口。寵上疏曰:「曹休雖
: 明果而希用兵,今所從道,背湖旁江,易進難退,此兵之窪地也。若入無彊口,
: 宜深為之備。」寵表未報,休遂深入。賊果從無彊口斷夾石,要休還路。休戰不
: 利,退走。會朱靈等從後來斷道,與賊相遇。賊驚走,休軍乃得還。是歲休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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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寵以前將軍代都督揚州諸軍事。汝南兵民戀慕,大小相率,奔隨道路,不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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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軍表上,欲殺其為首者。詔使寵將親兵千人自隨,其餘一無所問。四年,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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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寵征東將軍。其冬,孫權揚聲欲至合肥,寵表召兗、豫諸軍,皆集。賊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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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詔罷兵。寵以為今賊大舉而還,非本意也,此必欲偽退以罷吾兵,而倒還乘虛
: ,掩不備也,表不罷兵。後十餘日,權果更來,到合肥城,不克而還。其明年,
: 吳將孫布遣人詣揚州求降,辭云:「道遠不能自致,乞兵見迎。」刺史王淩騰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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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請兵馬迎之。寵以為必詐,不與兵,而為淩作報書曰:「知識邪正,欲避禍
: 就順,去暴歸道,甚相嘉尚。今欲遣兵相迎,然計兵少則不足相衛,多則事必遠
: 聞。且先密計以成本志,臨時節度其宜。」寵會被書當入朝,敕留府長史:「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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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淩欲往迎,勿與兵也。」淩於後索兵不得,乃單遣一督將步騎七百人往迎之。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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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掩擊,督將迸走,死傷過半。初,寵與淩共事不平,淩支黨毀寵疲老悖謬,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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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寵自曹魏明帝太和三年(公元 229 年)冬開始,
以前將軍之銜都督揚州諸軍事,次年進階為征東將軍。
太和五年,曹叡徵滿寵入朝,滿寵臨行前,
交代留守揚州的征東將軍府長史:
不准派兵給揚州刺史王淩去迎接「降將」孫布。
征東長史聽命,王淩求兵不得,只能派自己本部所轄督將一員、七百人馬出去。
由此記載可知曹魏的「都督X州諸軍事」與「X州刺史」分立的現象。
(「都督X州諸軍事」兼任「X州刺史」者,屬於特例,
能兼任這兩種官職者,大多是特別受朝廷當權者親信之人,
如:夏侯尚、曹休)
刺史自己手上也有兵馬,但其本部人馬數量有限,
是不能與「都督X州諸軍事」者所能控制的部隊、資源相比的。
當然,實際情形還得視刺史與中央的關係如何而定,
這裡說的是曹魏制度上的大致趨勢。
「X州刺史」與「都督X州諸軍事」各由不同人出任,
但兩個官職的事權與管轄卻又有重疊之處,
因此「X州刺史」和「都督X州諸軍事」彼此之間容易處不好,
這種情況是可以想像的。
〈滿寵傳〉裡的揚州刺史王淩,不爽都督揚州諸軍事滿寵,
王淩的黨羽甚至向朝廷說滿寵的小話,引起曹叡對滿寵的疑慮,
甚至下詔要滿寵入朝覲見,以便曹叡親自觀察滿寵這位老將到底還行不行。
這是「X州刺史」與「都督X州諸軍事」彼此不和的一個實例。
: 明帝召之。既至,體氣康彊,見而遣還。(2)寵屢表求留,詔報曰:「昔廉頗
: 彊食,馬援據鞍,今君未老而自謂已老,何與廉、馬之相背邪?其思安邊境,惠
: 此中國。」
: 明年,吳將陸遜向廬江,論者以為宜速赴之。寵曰:「廬江雖小,將勁兵精
: ,守則經時。又賊舍船二百里來,後尾空縣,尚欲誘致,今宜聽其遂進,但恐走
: 不可及耳。」整軍趨楊宜口。賊聞大兵東下,即夜遁。時權歲有來計。青龍元年
: ,寵上疏曰:「合肥城南臨江湖,北遠壽春,賊攻圍之,得據水為勢;官兵救之
: ,當先破賊大輩,然後圍乃得解。賊往甚易,而兵往救之甚難,宜移城內之兵,
: 其西三十里,有奇險可依,更立城以固守,此為引賊平地而掎其歸路,於計為便
: 。」護軍將軍蔣濟議,以為:「既示天下以弱,且望賊煙火而壞城,此為未攻而
: 自拔。一至於此,劫略無限,必以淮北為守。」帝未許。寵重表曰:「孫子言:
: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以弱不能』,驕之以利,示之以懾,此為形實不必
: 相應也。又曰:『善動敵者形之』。今賊未至而移城卻內,此所謂形而誘之也。
: 引賊遠水,擇利而動,舉得於外,則福生於內矣。」尚書趙咨以寵策為長,詔遂
: 報聽。其年,權自出,欲圍新城,以其遠水,積二十日不敢下船。寵謂諸將曰:
: 「權得吾移城,必於其眾中有自大之言,今大舉來欲要一切之功,雖不敢至,必
: 當上岸耀兵以示有餘。」乃潛遣步騎六千,伏肥城隱處以待之。權果上岸耀兵,
: 寵伏軍卒起擊之,斬首數百,或有赴水死者。明年,權自將號十萬,至合肥新城
: 。寵馳往赴,募壯士數十人,折松為炬,灌以麻油,從上風放火,燒賊攻具,射
: 殺權弟子孫泰。賊於是引退。三年春,權遣兵數千家佃於江北。至八月,寵以為
: 田向收熟,男女布野,其屯衛兵去城遠者數百里,可掩擊也。遣長吏督三軍循江
: 東下,摧破諸屯,焚燒穀物而還。詔美之,因以所獲盡為將士賞。
: 景初二年,以寵年老徵還,遷為太尉。寵不治產業,家無餘財。詔曰:「君
: 典兵在外,專心憂公,有行父、祭遵之風。賜田十頃,穀五百斛,錢二十萬,以
: 明清忠儉約之節焉。」寵前後增邑,凡九千六百戶,封子孫二人亭侯。正始三年
: 薨,諡曰景侯。子偉嗣。偉以格度知名,官至衛尉。(3)
: 評曰:滿寵立志剛毅,勇而有謀。田豫居身清白,規略明練。牽招秉義壯烈,威
: 績顯著。郭淮方策精詳,垂問秦、雍。而豫位止小州,招終於郡守,未盡
: 其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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