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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yao (河間獻王翟中虛)》之銘言: : 推teyao:《通鑑》記後事還是有。比如興平二(195)年袁紹圍臧洪於東武 09/06 08:51 : →teyao:陽,臧洪死應該在明年,但司馬光繫於同一年。對年代作嚴謹的 09/06 08:54 : →teyao:考證和是否把某件事放在某一年是兩回事,並不會相互違背。最 09/06 08:55 : →teyao:後我還是要重申,編年體史書不等同年表,不要看得太死。 09/06 08:56 : -- : 推teyao:很多年前我在三國大本營和人討論過軍師祭酒一職,至今我對它 09/06 08:05 : →teyao:的看法沒有太大的變化。軍祭酒就是軍師祭酒、軍謀祭酒。下面 09/06 08:06 : →teyao:是當初討論的文章: http://ppt.cc/L49w http://ppt.cc/Dq6G 09/06 08:07 : 推teyao:我稍稍讀了燕京曉林的文章,他說軍祭酒是參軍事的祭酒這絕對 09/06 09:08 : →teyao:是有問題的的。參軍事是兼領職,在魏國建立之前沒有獨置的參 09/06 09:30 : →teyao:軍,軍祭酒最有可能的還是軍師之祭酒,否則十八年勸進表無法 09/06 09:32 : →teyao:解釋。  以臧洪事而言,《通鑑》放在興平二年本身就是錯了。  興平二年(195)十二月張超死(〈武帝紀〉),  之後袁紹圍臧洪「歷年不下」(《三國志‧魏書‧臧洪傳》),  究竟臧洪是在建安元年(196)或是建安二年(197)兵敗而死無法確定,  但放在興平二年,終究是錯的。  考證年代的目的就是為了要使繫年正確,  然而,若是當初本即未就此來考證,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相連的事件因繫年的緣故而拆開敘述,在《通鑑》中屢見不鮮,  臧洪之事同樣可以如此處理,能為而不為(或是因一時疏漏而未為),  而以書法或敘事需要來解釋之,或許有其道理吧,  不過我自己對於如此解釋的道理目前仍是無法認同的。  網址中2006年的討論串已拜讀。  對於避諱方面我的看法不同,之前已說了。  軍祭酒與所謂「參軍事的祭酒」本身是否可以直接掛鉤等同,確實需要考慮,  尤其這些被討論的官職中間的年代跨度將近三十年,中間局勢變化又如此之大,  官職上若有功能轉變或是分工細化,都是可以理解的。    而就裴注引《魏書》建安十八年勸進名單來說,  如果軍祭酒就是軍師祭酒、軍謀祭酒,  那麼為什麼在董昭那邊出現了「軍師祭酒」之後,  還要在傅巽的後面又再出現一次「祭酒」呢?  這樣後面的「祭酒」就變成贅文了。  因此,我認為這裡出現了至少兩種不同的「祭酒」,  王選、袁渙、王朗、張承、任藩、杜襲應是「軍祭酒」,  在《三國志》裡有直接的佐證;  (不過這佐證的前提,是對於避諱是否存在於此作什麼樣的理解~~)  而董昭至傅巽這裡就比較奇妙,恐怕到頭來還是只能異說並存,  因為文獻記載有限,各種說法均難免有推測之處。  至於魏國建立之前是否有獨置的參軍(參軍事、參XX軍事),  我認為是有的,如何夔、邢顒、孫資、陳群、裴潛即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4.57 ※ 編輯: Makucy 來自: 61.62.74.57 (09/0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