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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治療建議 Update:2003/05/31 ------------------------------------------------------------------------- 衛生署SARS防疫疾病治療組審訂92年5月16日 衛生署SARS防疫疾病治療組審訂92年5月30日 =========================================================================== SARS藥物治療指引 =========================================================================== 抗病毒藥物治療(Antiviral therapy) 一、口服給藥Ribavirin(200mg/cap,Rebetol;Schering-Plough Ltd,or Roche) 1. 使用時機: a.疑似病例(可能性高者): 與SARS病患親密接觸者。 不明原因發燒(>38℃),全身肌肉酸痛,腹瀉。 WBC數值正常或偏低、淋巴球偏低、CRP增高、GOT/GPT/CPK/Na等數值不正常。 b.可能病例: 疑似病例,且併有下列條件: 胸部X光有異常浸潤,或 SARS冠狀病毒檢驗陽性。 註:親密接觸者—指照顧者、一同居住的家人及有直接接觸疑似及可能SARS病患呼 吸道分泌物或體液的醫護人員。 2. 給藥劑量:起始劑量一次給予 2000mg;之後十天的維持劑量: 體重超過75kg者每 日1200mg (一天兩次,每次600mg),體重不超過75kg者每日1000mg (上午劑量400 mg下午劑量600mg)。 3. 藥物劑量以200mg為單位,依體重計算後取較接近的整數,建議用餐後服用。 4. 需告知使用此藥物的病患在停藥六個月內不能懷孕,因為此藥物對於懷孕及胚胎生 長會有所影響,機轉不明。 5. 副作用:噁心、貧血、心搏過慢等。 二、靜脈給藥Ribavirin(1200mg/vial,ICN) 1. 給藥劑量:起始劑量30-33 mg/kg IV(最大劑量2 gm),之後四天維持劑量16 mg/kg (最大單次劑量 1 gm)每六小時一次,再之後三到六天維持劑量8 mg/kg(最大單次 劑量 500 mg)每八小時一次。 2. 藥物以靜脈輸液>30分鐘方式給予。(可稀釋於distilled water、dextrose water或 saline) 3. 使用時機:嚴重感染及對口服藥物的耐受性不佳。 4. 注意心搏過慢和其他的藥物毒性。 5. 需合併使用其它抗微生物製劑作經驗性治療,此抗微生物製劑之抗菌譜應涵蓋治療一 般典型及非典型社區肺炎之病原菌。 免疫調節製劑(Immunomodulating agents) 一、類固醇 在抗病毒療法後使用類固醇之時機仍有爭議,臨床上,須視病例情況而選擇用藥。 1.不要在開始使用Ribavirin的48小時內使用,通常在發病(指開始發燒)7天後開始 使用。 2.不要在使用Ribavirin後,若病程仍持續惡化則考慮使用。(病程惡化係指持續發燒 併多葉肺炎,加上多種實驗室檢查異常,如低血鈉、CRP激增、CPK、GOT、GPT、LDH 升高、或使用氧氣導管5L/min下SpO2仍<95%)。 3.若原本已降下之CRP出現彈升(一般在發病後9±2天),伴隨體溫再度升高,臨床症 狀(如腹瀉、咳嗽)之惡化,血氧飽和濃度持續降低,放射線影像惡化時,應考慮類 固醇之使用。此時仍應設法排除續發性感染之可能。 4.建議劑量:methylprednisolone 2mg/kg/day使用五天,1mg/kg/day使用五天,之後 十天內逐次減量至停用,若使用時間過長有產生續發性細菌感染之疑慮。類固醇減 量時可能發生反彈(rebound)現象,此時應再回到初始劑量,重新開始。當使用建 議劑量之類固醇治療時,臨床症狀(尤其是發燒、呼吸急促與血氧飽和度)、肺部 浸潤、與淋巴球低下(三者有二)持續惡化時,可考慮類固醇脈衝治療(pulse steroid therapy)methylprednisolone 0.5g-1g/day,連續三天,再回到建議劑量。 二、靜脈免疫球蛋白療法 在抗病毒療法後使用靜脈免疫球蛋白之適應症與時機仍有爭議,臨床上,須視病例情況 而選擇用藥。 1.臨床觀察發現,免疫球蛋白療法用在臨床上顯示有噬血症候群(如進行性白血球減少 、血小板減少、貧血併鐵蛋白增加)的病患可能有效。 2 建議劑量:1gm/kg/day 持續靜脈輸注兩天(建議預先給予抗組織胺藥物以減少過敏 反應)。 ============================================================================= +++++++++++++++++++++++++++++++++++++++++++++++++++++++++++++++++++++++++++++ SARS的呼吸照護 +++++++++++++++++++++++++++++++++++++++++++++++++++++++++++++++++++++++++++++ 一、氧氣治療: 1.當病患呼吸空氣時,SpO2<95﹪或PaO2<80 mmHg時,即需要給予氧氣。 2.使用氧氣鼻導管或非再吸入型面罩(Non-rebreathing mask)維持SpO2 395﹪或PaO2 380 mmHg。使用氧氣鼻導管時,不需使用潮濕瓶。 3.絕對禁用會產生霧氣或水滴的氧氣治療措施,如Multi-purpose (All-purpose) nebulizer、aerosol inhalation therapy等任何增加SARS病毒散佈環境及感染危險 的裝置。也不建議使用高流量氧氣裝置,如Facetent、tracheal mask、T-piece。 4.病患出現血氧飽和度降低、氧氣需求量增加、胸部X光影像惡化等現象時,應即會診 胸腔專科醫師尋求協助。 二、插管適應症: 1.絕對適應症:PaO2/FiO2<100,或使用 Non-rebreathing mask後PaO2<80 mmHg。 2.相對適應症:PaO2/FiO2<200且PaCO2>50 mmHg或是pH<7.25(呼吸性酸中毒)及 血流動力狀態不穩定。 3.絕對禁止使用非侵襲性面罩式、非密閉式呼吸器(如BiPAP、CPAP、NIPPV等),任 何增加SARS病毒散佈環境及感染危險的裝置。 4.在治療人員有適當的防護措施下(詳見SARS感控原則),若病患病情一旦惡化,建 議提早插管照護。 5.所有插管病患,均應與胸腔科醫師偕同照護。 三、插管後呼吸照護: 環境保護措施 1.呼吸器使用拋棄式管路。吐氣端出口加裝細菌過濾器,或加裝Scavenging裝置,並 接負壓系統將病患的廢氣抽出。 2.禁用加熱型潮濕器,改用高效能過濾功能之人工鼻(Bacterial/viral removal efficiency>99.99% HMEF),每兩天更換一次。 3.禁用任何目的(如吸入性給藥、濕化痰液)之噴霧治療,盡量以口服及注射給藥。 4.使用密閉式抽痰管路系統,每兩天更換一次。 5.原則上盡量避免擠甦醒器、痰液採檢等增加病患呼吸道黏液直接暴露空氣中之危險 動作。若需使用甦醒器,需加裝Filter。 6.非必要應減少管路Disconnect的機會,若無法避免之時,機器端需接上過濾器及試 驗肺袋(或類似替代品,如空手套),以防管路內氣霧噴出。 病患照護措施 1.以ARDS病患治療原則進行(如流程圖一):呼吸器設定選擇合適的呼吸模式,在ARDS 病患大多以壓力為目標的呼吸模式(如PC、PRVC、Auto-flow)較能符合病患的需求, 以適當的氧氣濃度及PEEP值維持病患之氧合作用,潮氣量維持6-8 ml/kg,氣道高原壓 力維持在<30-35 cmH2O。 2 一般其他支持療法,如白蛋白輸液及體液輸出入負平衡,和俯臥姿式或許有助於氧合 的改善。 3.呼吸過喘而與呼吸器Fighting的病患,建議提早使用適當的鎮靜劑及肌肉鬆弛劑,以 免增加氧氣需求,及呼吸器管路接頭鬆開的危險。 4.當發生氣胸需要胸腔引流時,無菌胸瓶內胸腔引流液須避免與空氣接觸而造成病毒氣 霧飛散,應採用two-bottle system,胸瓶中裝1:10漂白水。 四、呼吸器脫離原則 1 使用pressure support mode 漸減法,不嘗試T型管自然呼吸試驗(T-Piece)。 2.拔管原則:沒有使用升壓藥及鎮靜劑,PaO2 / FiO2 > 200,PEEP £ 5 cmH2O,抽痰 有咳嗽反應;呼吸器設CPAP£ 5 cmH2O,pressure support level < 5-8 cmH2O,無 呼吸困難。 3.拔管方法:採負壓拔管方式,關閉呼吸器,鬆氣囊,直接連同密閉式抽痰管抽吸方式 拔管。 http://www.cdc.gov.tw/sars/4國內SARS相關資訊/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治療建議.htm -- 有沒有醫護人員想來個註釋? -- 白い肌に舞う 緋い薔薇に接吻を 運命の棘が胸を 貫き心を 白い肌に舞う 緋い薔薇に接吻を 運命の棘が胸を 閉ざした刻を今... 白い肌に舞う 緋い薔薇に接吻を 運命の棘が胸を 貫き心引き裂い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