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治療建議
Update:200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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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SARS防疫疾病治療組審訂92年5月16日
衛生署SARS防疫疾病治療組審訂9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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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藥物治療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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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病毒藥物治療(Antiviral therapy)
一、口服給藥Ribavirin(200mg/cap,Rebetol;Schering-Plough Ltd,or Roche)
1. 使用時機:
a.疑似病例(可能性高者):
與SARS病患親密接觸者。
不明原因發燒(>38℃),全身肌肉酸痛,腹瀉。
WBC數值正常或偏低、淋巴球偏低、CRP增高、GOT/GPT/CPK/Na等數值不正常。
b.可能病例:
疑似病例,且併有下列條件:
胸部X光有異常浸潤,或
SARS冠狀病毒檢驗陽性。
註:親密接觸者—指照顧者、一同居住的家人及有直接接觸疑似及可能SARS病患呼
吸道分泌物或體液的醫護人員。
2. 給藥劑量:起始劑量一次給予 2000mg;之後十天的維持劑量: 體重超過75kg者每
日1200mg (一天兩次,每次600mg),體重不超過75kg者每日1000mg (上午劑量400
mg下午劑量600mg)。
3. 藥物劑量以200mg為單位,依體重計算後取較接近的整數,建議用餐後服用。
4. 需告知使用此藥物的病患在停藥六個月內不能懷孕,因為此藥物對於懷孕及胚胎生
長會有所影響,機轉不明。
5. 副作用:噁心、貧血、心搏過慢等。
二、靜脈給藥Ribavirin(1200mg/vial,ICN)
1. 給藥劑量:起始劑量30-33 mg/kg IV(最大劑量2 gm),之後四天維持劑量16 mg/kg
(最大單次劑量 1 gm)每六小時一次,再之後三到六天維持劑量8 mg/kg(最大單次
劑量 500 mg)每八小時一次。
2. 藥物以靜脈輸液>30分鐘方式給予。(可稀釋於distilled water、dextrose water或
saline)
3. 使用時機:嚴重感染及對口服藥物的耐受性不佳。
4. 注意心搏過慢和其他的藥物毒性。
5. 需合併使用其它抗微生物製劑作經驗性治療,此抗微生物製劑之抗菌譜應涵蓋治療一
般典型及非典型社區肺炎之病原菌。
免疫調節製劑(Immunomodulating agents)
一、類固醇
在抗病毒療法後使用類固醇之時機仍有爭議,臨床上,須視病例情況而選擇用藥。
1.不要在開始使用Ribavirin的48小時內使用,通常在發病(指開始發燒)7天後開始
使用。
2.不要在使用Ribavirin後,若病程仍持續惡化則考慮使用。(病程惡化係指持續發燒
併多葉肺炎,加上多種實驗室檢查異常,如低血鈉、CRP激增、CPK、GOT、GPT、LDH
升高、或使用氧氣導管5L/min下SpO2仍<95%)。
3.若原本已降下之CRP出現彈升(一般在發病後9±2天),伴隨體溫再度升高,臨床症
狀(如腹瀉、咳嗽)之惡化,血氧飽和濃度持續降低,放射線影像惡化時,應考慮類
固醇之使用。此時仍應設法排除續發性感染之可能。
4.建議劑量:methylprednisolone 2mg/kg/day使用五天,1mg/kg/day使用五天,之後
十天內逐次減量至停用,若使用時間過長有產生續發性細菌感染之疑慮。類固醇減
量時可能發生反彈(rebound)現象,此時應再回到初始劑量,重新開始。當使用建
議劑量之類固醇治療時,臨床症狀(尤其是發燒、呼吸急促與血氧飽和度)、肺部
浸潤、與淋巴球低下(三者有二)持續惡化時,可考慮類固醇脈衝治療(pulse
steroid therapy)methylprednisolone 0.5g-1g/day,連續三天,再回到建議劑量。
二、靜脈免疫球蛋白療法
在抗病毒療法後使用靜脈免疫球蛋白之適應症與時機仍有爭議,臨床上,須視病例情況
而選擇用藥。
1.臨床觀察發現,免疫球蛋白療法用在臨床上顯示有噬血症候群(如進行性白血球減少
、血小板減少、貧血併鐵蛋白增加)的病患可能有效。
2 建議劑量:1gm/kg/day 持續靜脈輸注兩天(建議預先給予抗組織胺藥物以減少過敏
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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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的呼吸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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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氧氣治療:
1.當病患呼吸空氣時,SpO2<95﹪或PaO2<80 mmHg時,即需要給予氧氣。
2.使用氧氣鼻導管或非再吸入型面罩(Non-rebreathing mask)維持SpO2 395﹪或PaO2
380 mmHg。使用氧氣鼻導管時,不需使用潮濕瓶。
3.絕對禁用會產生霧氣或水滴的氧氣治療措施,如Multi-purpose (All-purpose)
nebulizer、aerosol inhalation therapy等任何增加SARS病毒散佈環境及感染危險
的裝置。也不建議使用高流量氧氣裝置,如Facetent、tracheal mask、T-piece。
4.病患出現血氧飽和度降低、氧氣需求量增加、胸部X光影像惡化等現象時,應即會診
胸腔專科醫師尋求協助。
二、插管適應症:
1.絕對適應症:PaO2/FiO2<100,或使用 Non-rebreathing mask後PaO2<80 mmHg。
2.相對適應症:PaO2/FiO2<200且PaCO2>50 mmHg或是pH<7.25(呼吸性酸中毒)及
血流動力狀態不穩定。
3.絕對禁止使用非侵襲性面罩式、非密閉式呼吸器(如BiPAP、CPAP、NIPPV等),任
何增加SARS病毒散佈環境及感染危險的裝置。
4.在治療人員有適當的防護措施下(詳見SARS感控原則),若病患病情一旦惡化,建
議提早插管照護。
5.所有插管病患,均應與胸腔科醫師偕同照護。
三、插管後呼吸照護:
環境保護措施
1.呼吸器使用拋棄式管路。吐氣端出口加裝細菌過濾器,或加裝Scavenging裝置,並
接負壓系統將病患的廢氣抽出。
2.禁用加熱型潮濕器,改用高效能過濾功能之人工鼻(Bacterial/viral removal
efficiency>99.99% HMEF),每兩天更換一次。
3.禁用任何目的(如吸入性給藥、濕化痰液)之噴霧治療,盡量以口服及注射給藥。
4.使用密閉式抽痰管路系統,每兩天更換一次。
5.原則上盡量避免擠甦醒器、痰液採檢等增加病患呼吸道黏液直接暴露空氣中之危險
動作。若需使用甦醒器,需加裝Filter。
6.非必要應減少管路Disconnect的機會,若無法避免之時,機器端需接上過濾器及試
驗肺袋(或類似替代品,如空手套),以防管路內氣霧噴出。
病患照護措施
1.以ARDS病患治療原則進行(如流程圖一):呼吸器設定選擇合適的呼吸模式,在ARDS
病患大多以壓力為目標的呼吸模式(如PC、PRVC、Auto-flow)較能符合病患的需求,
以適當的氧氣濃度及PEEP值維持病患之氧合作用,潮氣量維持6-8 ml/kg,氣道高原壓
力維持在<30-35 cmH2O。
2 一般其他支持療法,如白蛋白輸液及體液輸出入負平衡,和俯臥姿式或許有助於氧合
的改善。
3.呼吸過喘而與呼吸器Fighting的病患,建議提早使用適當的鎮靜劑及肌肉鬆弛劑,以
免增加氧氣需求,及呼吸器管路接頭鬆開的危險。
4.當發生氣胸需要胸腔引流時,無菌胸瓶內胸腔引流液須避免與空氣接觸而造成病毒氣
霧飛散,應採用two-bottle system,胸瓶中裝1:10漂白水。
四、呼吸器脫離原則
1 使用pressure support mode 漸減法,不嘗試T型管自然呼吸試驗(T-Piece)。
2.拔管原則:沒有使用升壓藥及鎮靜劑,PaO2 / FiO2 > 200,PEEP £ 5 cmH2O,抽痰
有咳嗽反應;呼吸器設CPAP£ 5 cmH2O,pressure support level < 5-8 cmH2O,無
呼吸困難。
3.拔管方法:採負壓拔管方式,關閉呼吸器,鬆氣囊,直接連同密閉式抽痰管抽吸方式
拔管。
http://www.cdc.gov.tw/sars/4國內SARS相關資訊/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治療建議.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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