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rai (自己變成一堆零......?)
看板SARS
標題Re: [問題] 請問口罩從國外託運自己帶回台灣會被徵收嗎
時間Fri May 9 21:51:49 2003
※ 引述《lcasper (lcasper)》之銘言:
: ※ 引述《rabbits (蠟筆小兔)》之銘言:
: : 請問課稅要課多少啊??是扣留幾個口罩嗎?
: : 該不會扣一半吧?!@_@
: 剛在椰林看到的..
: ==> sula (有殼蝸牛) 提到:
: > 15% !
: 關稅是10%
: 稅號是6307.90.90
這一種被課稅的原因好像是因為用寄的 像是快遞之類
因為郵寄物品若超過三千元就會被課稅
上面這一條也是以前就有的...不是因為sars才課的
另外我有找到資訊如下,是台北市關稅局的新聞稿,可提供要出入境的人參考....
(另..文中提及的案例二也是因快遞之方式才有稅額產生,所以我想是方式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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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pcb.gov.tw/news/news_in.asp?no=109
發佈日期: 92/5/7
摘要: 台北關稅局澄清並無徵收進口口罩及耳溫槍情事
全文: SARS蔓延,政府機關及公共場所相繼實施測量體溫或配戴口罩之
因應措施,造成市場需求急速增加,廠商亦緊急進口各式口罩及耳
溫槍,台北關稅局已通令各通關作業單位加速辦理通關手續,以應
市場急需。
邇來坊間傳言海關強制徵收廠商進口之口罩,以供政府機關使用,
台北關稅局對此謠言頗為困擾,該局指出,行政院並未作出由海關
在通關線上直接徵收進口口罩或耳溫槍之政策指示,目前在該局僅
有一件虛報案件(虛報數量︱六、一二0個口罩虛報為三、三00
個;虛報價格︱每個完稅價格約美金三元虛報為新台幣一元並虛報
產地︱美國3M產製之N95口罩虛報為香港製),進口人尚未完成繳交
押款提領,以及另有一案,因進口人堅稱其以快遞方式進口之三盒口
罩係供自己使用,而堅不繳稅(按:根據關稅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
僅「政府機關進口防疫用之藥品或醫療器材,得免徵關稅」,個人並
不適用該免稅規定),致尚未報關外,其他進口之口罩及耳溫槍,廠
商只要依法據實申報並完納稅捐,均可快速提貨。
台北關稅局指出,進口人已完成通關手續並經提領出倉者,如意圖囤
貨而對外宣稱係遭海關徵收,經海關查證屬實,將對該進口商依法予
以從嚴處理。此外,台北關稅局亦指出,近日有多家業者來電詢問進
口口罩是否有機動調降關稅之措施,該局表示:關稅調降措施,必須
有部會提出建議,並經關稅稅率委員會同意,才能調降該產品的進口
關稅,不過,到目前為止,尚沒有任何產品的關稅,因為SARS而機動
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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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9.37.120.29
→ stellaa:唉.......... 推 210.85.127.85 05/09
→ stellaa:推錯了 推 210.85.127.85 05/09
※ 編輯: kirai 來自: 219.37.120.29 (05/09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