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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其他 Q1:在家裡發現自己有高燒咳嗽時怎麼辦?應自行就醫?或向誰通報? A:在家裡發現自己有高燒咳嗽時應儘速就醫,但是不要搭乘計程車、公車、火 車或捷運,並應戴上口罩。如果經醫師專業診斷為SARS,則醫師會依規定向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通報。 Q2:在一般診所就醫時發現自己有高燒咳嗽時怎麼辦?可以逕行轉往大醫院求醫 嗎?或向誰通報? A:如果在一般診所就醫時經醫師專業診斷為SARS,醫師會依規定向衛生署疾 病管制局通報,並由診所醫師協助辦理轉診,請不要緊張,不要自行轉往其他 醫院求醫。 Q3:居家隔離的口罩戴完應如何丟棄? A:(1)放在紅色塑膠袋內,並將塑膠袋密封。 (2)環保單位(清潔隊)每二至三日會收集一次,如有特殊需要清潔,可打電話 與清潔隊或衛生所聯繫。 Q4:居家隔離者生活廢棄物應如何處理? A:(1)被隔離者口鼻分泌物或體液等接觸日常生活垃圾,請另作分類、以固定 包裝材料或容器密封包裝,並建議於隔離期間暫勿外出倒垃圾,俟隔離期 過後且未發病時,再將暫存之垃圾送交垃圾車清除。 (2)如所產生垃圾量較多,於家中無法貯存,必要時,當地衛生所可協助依 感染性事業廢棄物處理方式,代為收集處理。 Q5:去游泳會感染SARS 嗎? A:目前並無證據顯示游泳會傳染SARS,有關於SARS 流行期間是否需關閉游 泳池乙案,經4 月30 日專家會議委員討論建議,暫時不需關閉游泳池,惟請 各縣市衛生局每二星期抽檢水質一次,以加強稽查,並轉知游泳池業者依據 「預防SARS 感染游泳池業之注意事項」確實辦理。 Q6:坐大眾捷運會感染SARS 嗎? A:不一定,因此衛生署一再呼籲民眾,如有出現發燒或其他不尋常之呼吸道症狀 時,應迅速戴口罩就醫,且避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一般民眾則應避免至人潮 擁擠及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並減少不必要之探病,以保障個人健康。 Q7:軍公教人員或其親屬疑遭感染「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於隔離期 間之相關到勤規定,如何請假? A:(一)公教人員部分: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五條規定,准由 各機關(構)、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依居家隔離通知所載之隔離期間,予以停 止辦公或上課登記。 (二)子女部分:可先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請家庭照顧假五日,以照顧子女;超 過五日以後,得從寬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九條規定,其本 人會配偶得有一人由服務機關於學童停課期間核實准予停止辦公登記,照顧子 女。 Q8:校園如發生SARS 疫情時,要如何通報? A:依教育部規定,任何學校如發現一位以上師生疑似病例或已確定感染SARS 病 例者,應即時通報當地衛生局及教育部校安中心。至於師生如有與病患接觸者 應報請由當地衛生局管控,故各級學校(含幼稚園)教職員及學生只要有人去過 SARS 疫情發生地區或家屬疑似感染者,應通報教育部並立即採取適當措施。 Q9:校園如發生SARS 疫情的停課標準? A:依據教育部所定「校園發生SARS 疫情時通報及停課標準作業規定」停課: 停課標準 備註 班級停課 一班有一位被衛生單位列為可能病例 學校停課 一校有二班或二位被衛生單位列為可能病例 鄉鎮市區停課 一鄉鎮市區有三分之一學校全校停課 直轄市或縣市停課 一縣(市)有三分之一鄉鎮市區停課 北中南東四區分區停課 一區域內有三縣市停課 東區以二縣市停課為準 全國停課 有二區域停課 註:一、北區指基隆市、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 中區指苗栗縣、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南區指嘉義縣、嘉義市、台南縣、台南市、高雄縣、高雄市、屏東縣。 東區指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 離島地區以縣市為單位自行研議 二、教育部視疫情狀況政策決定可不受上表限制。 三、高中職、國中小、幼稚園、托兒所適用上述標準,大專校院另依據狀況參 酌本標準判定。 四、補習班比照學校從嚴辦理。 Q10:被衛生主管機關強制隔離勞工,到底可不可以請假?隔離期間有沒有薪資可領? A:*請假部分:依照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勞工遭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 或隔離治療等強制隔離處分時,均得請公假。 *薪資部分: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八條規定,雇主必須給付薪資。若雇主違反 請假規則不付薪資,或為其他不利勞工之處分。因此,雇主不得因勞工受強制 隔離無法上班而不給薪,或為其他不利勞工之處分。 *雇主損失部分,得依暫行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申請補貼。 *受強制隔離中無一定雇主,依其勞保投保薪資向勞保局申請補助,無投保者 可依最低投保薪資(NTS15840 元)申請補助。 Q11:校園發生SARS 疫情停課作業規定? A:一、停課時間以二週為原則,得視需要延長。 二、停課規定與家長溝通取得支持與配合。 三、各縣市就所轄國小停課期間及復課後之課業、心理輔導及學童照顧措施應 預先研擬配合措施。 四、停課期間導師應每日電話聯絡學生一次,瞭解身體健康及居家學習情形。 並要求每日量體溫,如有發燒>38℃,應戴口罩立即就醫。 五、停課期間各縣市校外會應結合教育局及學校人力加強校外巡查。 六、如各縣市因全縣(市)停課補課需要,而需調整暑假起迄時間者,授權各縣 市自行彈性調整並報部備查。 七、停課期間行政人員原則照常上班,如有特殊情形,各縣市可彈性決定停止 上班,惟仍應建立完整通報聯繫窗口。 八、班級、學校及鄉鎮市區以下層級之停課作業,由各縣市政府決定後通報教 育部。 九、學校停課後,校園應進行環境清潔及消毒。 十、直轄市或縣(市)層級之停課作業,由各縣市先行通報教育部後對外發布。 十一、北中南東四區分區停課或全國停課,由教育部統一政策決定後對外發布。 Q12:因應SARS 疫情課業輔導措施? A:一、居家隔離者: 導師負責每天主動電話關懷學生課業,告知當天家庭作業並了解前一天作 業寫作情形,並提供每天班級各種活動狀況及聯絡簿,安排專業輔導老師 進行重建心理健康與避免標籤化。 二、班級停課者: 全班另行安排復課後之教學進度,必要時得彈性調整寒暑假期。 三、全校停課者: 彈性調整上課時間(分散於每週末或集中於暑假補足,由學校課程發展委 員決定)。 四、課程進度: 課程進度逐週調整,希冀於補課後調整至課程計劃之進度。 五、學校、教師及家長鼓勵居家學習學生利用教育部網路居家學習網站 (www.edu.tw/SARS/sars.htm)及國立教育資料館教學多媒體隨選視訊系 統(192.192.169.200)進行線上學習。 六、相關措施應先與家長充分溝通,取得支持與配合。 Q13:學生家長因學校停課需照顧子女請假依據 A:一、公教人員部分 可先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定請家庭照顧五日,以照顧子女,超過五日後,得從 寬參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九條規定,其本人或配偶得有一 人由服務機關於學童停課期間核實准以停止辦公登記,照顧子女。 二、勞工部分 1.可依兩性工作平等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得請家庭照顧假。 2.可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請特別休假。 3.可依勞工請假規則第七條請事假,以照顧子女(此外勞委會正研商是否有 更能照顧勞工的條件)。 Q14:為落實偷渡犯之查緝,以有效防堵SARS 疫情傳染,政府有何具體作為? A:(一)為防止大陸地區人民以非法方式入境造成防疫SARS 漏洞,政府特於5 月 4 日訂定「行政院SARS 疫情應變處理委員會境外管制組強化查緝走私偷 渡要點」,要求相關單位強化查緝走私偷渡工作,提高海上巡弋密度,協 助驅離大陸越界漁船,以有效防堵SARS 疫情傳染。 (二)民眾因檢舉走私、偷渡行為或偷渡犯經查獲者,檢舉走私部分依原鼓勵 檢舉獎金規定加倍核發,檢舉偷渡犯每查獲1 名核發檢舉獎金1,000 元。行政院海巡署檢舉專線電話「118」,內政部警政署檢舉專線電話 「110」。 (三)本要點已經行政院核定自5 月1 日開始實施,至92 年6 月30 日止,必 要時得延長之。 http://www.cdc.gov.tw/sars/1SARS問題集/SARS問題集.pdf -- 朝もやに零れた光 永遠の夜に終わりを告げて 君は今 震えるまぶたを開き擴がる夜明けの庭園で 貴女と共に... 微かな陽差しに佇む君に 僕が差し出した白い花を その指に觸れて胸に抱くとき つぼみの花は開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