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 台北市衛生局
事由: 為仁濟醫院廖院長請求獲得公正負責嚴謹之審判
說明:
1.吾等均曾於仁濟醫院首到廖院長親切且關懷的照顧
長期以來廖院長對貧病之弱勢患者均盡心盡力,是忠厚老實
而非趨炎附勢舌燦蓮花之人,對其醫德無等均深信不疑
2.自仁濟醫院發生院內感染,吾等即至為關心並天天注意事態發展
由電視及報紙之資料認為廖院長並無重大疏失,沒想到懲戒委員會
竟一改對和平醫院謹慎斟酌之作風 不讓廖院長完成申訴在前
不看其呈送資料在後 又在極短時間內急速審速決判以最嚴厲
之處分 說不草率實在極難令人信服
3.吊銷醫師執照及剝奪其行醫資格 對一生以救世濟人為職志之廖院長
而言情何以堪 以短短時間即作出剝奪有如醫師生命之執照的判決
任何負責任者均不應如此草率 難道貴局就默許此種輕率之判決
而不採取補救措施嗎?
4.由報載可之貴局因廖院長於四月二十五日方通報院內感染而將其判罪
然而由報上廖院長之談話可知 仁濟於四月二十六日採發燒醫護人員
之檢體送檢結果全為陰性 表示當時諸人均尚未有SARS症狀
廖院長並非神仙要求他在病人呈現SARS症狀前即判斷為SARS未免過於強人
所難 此為稍有邏輯觀念之人即可推知 貴局允許此總判決難道不怕引起
公憤 ?
5.綜上 吾等實無法接受貴局之判決結果 敬請貴局聘請負責任之專家
重新審查判斷釐清事實還原真相 不要只是道聽塗說即具以判罪
則係市民之福 請貴局不要忘記吾人等均為長期受仁濟醫院照顧的台
北市民 有罪當罰但要有憑有據 若僅以非專業人士之說詞作為判決
依據 則此例一開恐貴局所屬人員以後均將草率行事 而台北市民生活
將毫無保障 敬請貴局盡心盡力重新予以斟酌廖院長之責任
則吾等將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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