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須提出境證明始出境
【中央社台北二十四日電】
鑑於日前發生馬階醫院感染SARS的周姓醫師赴日旅遊發病,引起日本抗議,
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今天頒佈新規定,宣佈即日起,醫事人員應持所
服務機構開立的﹁醫療機構服務人員出境證明﹂,才能辦理通關出國。
馬偕周姓醫師不知感染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日前赴日旅遊發燒
,自行服退燒藥並參加所有行程後返台,引起日人的恐慌及日本政府抗議,
外交部並因而向日本政府表達歉意,為防止類似事情再度發生,入出境管理
局今天宣佈這項規定。
入出境管理局指出,行政院衛生署已將全國十六萬筆醫事人員名單,以電子
檔傳送入出境管理局完成建檔。醫事人員申請出國,必須由醫療機構證明出
國前十日內,未接觸SARS通報病患;出國證照查驗人員要收繳醫療機構服務
人員出境證明,才能同意醫事人員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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