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onderangel:好奇怪,為什麼會這麼多莫名其妙的事情 -,- 推 211.20.90.129 05/22
禁賣退燒藥 藥局直說不可能
〔記者周富美、呂淑靜、李容萍、楊雅民╱綜合報導〕衛生署昨天公
告,民眾到藥局指明購買退燒藥時,藥事人員應詢問有無發燒、咳嗽
或曾到大陸、香港等SARS疫區的旅遊史,一旦發現SARS疑似
病例要立即通報,否則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和藥事法論處,藥師指
出,此建議立意良善,但卻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衛生署藥政處長王惠珀指出,台灣醫院爆發SARS院內感染之後
,很多人發燒時不敢到醫院就醫,如果自行到藥局買退燒藥服用,可
能會因此擴大SARS疫情。各藥局、藥房和藥妝店,應該詳加詢問
民眾症狀,若有到過大陸、香港等疫區,應該向各地衛生局通報。
王惠珀說,若查獲有藥事人員任意販售退燒藥,衛生署依違法藥事
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做出停業三年以下的處分,若因此導致SARS
疫情擴大,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四十條等相關規定,罰以
九萬到四十五萬元罰鍰。
新光醫院藥劑室主任王春玉表示,大多數退燒藥都是醫師或藥師指
示用藥,專業藥師平常都會詢問民眾為何購買指定藥品,依法衛生署
沒有理由處罰藥師,況且普拿疼、阿斯匹林等退燒藥都是一般民眾的
家庭常備用藥,許多複方成藥,如牙痛藥等,甚至藥用酒精也有退燒
效果,也含有退燒藥成分,不可能完全禁絕,倒不如廣設○八○○發
燒電話專線供民眾諮詢,比處罰藥師更有實質意義。
台北市藥師公會公益委員柯明道表示,藥師很願意配合藥政處的政
策,但很難讓消費者留下聯絡電話和地址等紀錄,如果消費者不願誠
實告知,或是透過別人購買,藥師也很難察覺。
國內兩大連鎖藥妝店屈臣氏與康是美均表示,藥妝店僅能銷售經痛
、牙齒痛或感冒流鼻水的指定用藥,連小兒退燒的塞劑都不能賣,銷
售模式均採開架式,很難掌握消費者狀況,但會配合衛生署政策,加
強告示、宣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new/may/today/today-sars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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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 is for England.
What is for Taiwan?
To sing with heart and voice,
God save Formosa!
Come o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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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2.25.24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