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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要替sars冠狀病毒申請專利: http://tw.news.yahoo.com/2003/05/12/twoshore/bcc/3983954.html (消息來源: Yahoo/KIMO) 看完這則新聞我只能以"遺憾","痛心"幾個字來表達我內心的感受 當全世界大家一起在努力對抗SARS時,牠們心裡卻只有"專利"跟"專利費" 沒錯,先發現是很了不起,要申請專利,說實在也沒錯,大不了就用最先發現那個人的名字 來替這病毒命名以資紀念,但是說要專利費? 全世界有多少機構是靠他們所謂的這筆費用來研究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49.75
whist:繼"香港腳"之後又想利用疾病揚名國際? 推 211.21.178.34 05/12
whist:那以後SARS改名叫做【香港肺炎】好了 推 211.21.178.34 05/12
wawan:人類要滅亡了 推 140.112.32.9 05/12
KAMINA:這個嘛.我覺得是必要的.且可和學術不衝突 推 140.112.221.19 05/12
HolyMeowMeow:我覺得申請專利可以,索取專利費就太過了~ 推 61.59.49.75 05/12
HolyMeowMeow:我不爽是因為那筆"專利費" 推 61.59.49.75 05/12
KAMINA:這個解釋起來挺複雜的,反而錢不是主要問題 推 140.112.221.19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