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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需要理由吧? 為了表示對一段感情負責,所以答案是肯定的. 我聽過好幾種分手的理由,例如:[你給我太多壓力了] [我很愛你 但是我無法再愛你了] 諸如此類.其實就像剝一顆洋蔥,剝到最裡面 還不就是一樣的洋蔥圈,聽了無數的理由,還不是繞著一個事實轉 ---不再愛了. 鐵了心決定分手之後,就已經沒有所謂的理由了吧,都已經決定了, 還需要什麼理由? 得到了理由,就能心滿意足地離去嗎?在不斷要求分手理由的同時, 不斷問為什麼離開我的同時,共有的美麗回憶漸漸崩毀,被無數的 猜疑啃食,最後被推翻......,直到面前這個深愛的人變得面目可憎, 才肯罷休. 不甘心只會換來更多傷心吧. 還不如就這麼說聲 [再見] ,帶著最後的溫柔,默祝彼此幸福,各自奔向 明日. 文/十三爺 -- 天下名花皆有主,唯存孤草風裡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205.s98.ts30.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