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覺得,我們所在追求的,
不過是一種小小的幸福。
無論是愛情也好,友情也好,
說穿了,不過是不甘於孤獨、不甘於平凡、
不甘於被遺忘的自私心態罷了
人與人之間,是不合邏輯的,有聯集卻又有交集,
不管是喜歡或討厭的人,都必須去面對。
能勇於表達自己心情的人,
反而是一般人眼中的不合邏輯,
這種人有著最透明的心,最能看透一切
卻也最容易得罪人,最讓人討厭,
但他卻能不被這小小的幸福所束縛。
也許,能知足的人才容易感到幸福,
但卻違背的自己的心意,
這樣,算是真正的幸福嗎?
我不知道!!!
眼睛看不見的事物 不代表它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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