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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知道這東西在這裡討論好不好,但還是決定試試看,哈哈。 昨天我去了,坐在現場的感覺,真的與電視渲染的很不同。 擴大靜坐的起因來自陳雲林先生來台,警察行使值得討論的過度的權力。 那些天,我看著電視報導,心裡一直感到不可思議,皺著眉頭,一直想這樣子的行為合不 合法。先撇開暴民不談,事情的因果關係總是會有一個中斷或者停損點。在集會遊行法現 行法的框架下,在申請區內,以群眾方式表達自己的聲音屬合法、合憲,而集遊區外,個 人表達對政府的不滿亦是合憲。但重點就在於現行集會遊行法所要求的「許可制」(集會 遊行法第八條: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憑什麼要讓國家來審查我們 要表達的言論? 看到這裡的朋友們,先別想到「那如果不審查,難道要讓人民暴動?」 請先釐清大前提,本案討論的主角是集會遊行的言論自由,而「不是」背後可能帶來的暴 動。暴動是社會秩序的問題,是刑法的問題,但言論自由是憲法保障的問題。 請不要預設此立場:認為只要是集會遊行就會有暴動!但確實,在激情的群眾情緒下,有 些人的情緒會失控,但對這些人,沒有必要一竿子打翻一艘船。某些事情需要分段評價, 而不是A必伴隨著B之出現。 打個比喻,如果今天台灣給了個大前提:大家都可以出報紙,但我要審查報紙內容,然後 把「有明顯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者」或「有明顯事實足認為 有危害生命、身體、自由或對財物造成重大損壞者」的內容刪除,不准人民看到,大家就 不會看到今天四處八卦、報紙可以暗中支持某黨派,或煽情的示意圖的報紙了。 簡而言之,今天如果台北市政府覺得紅衫軍有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因為他們在凱道遊行) 便可以不准許紅衫軍的申請,又如果台北市政府覺得嗆馬大遊行對國家有危害也不准許, 那若未來某縣市政府對於「罷免總統」一案覺得這是顛覆政權、危害國安的事情,就可以 用非常概括而不具體的理由拒絕申請。 這是這系列靜坐的最大訴求,修改集會遊行法,至於理由,請大家參閱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article/15270936 別去想這是政黨操弄的工具,大家如果到了現場,你會發現他們一再強調不允許任何政黨 及政治人物上台。 有人好奇這個靜坐活動出現的時間點。我認為,這時間點來的正好,藉大家在這次陳雲林 來台事件中,凸顯集遊法的箝制言論自由的可怕,他不是政黨操弄的工具,事實上,要求 修改集遊法的聲音已經出現很久了。三年前,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已經開始靜坐,但當時並 無受太大注目,因為社會大眾總是以得過且過的態度面對這件事。新聞報導的才是重點, 而新聞沒報導的一概不知。這個時間點正好在大衝突之後,新聞能見度變高了,大家也開 始注目了,但沒弄懂這項活動本質的人卻開始推諉至政黨身上。 集遊法在91年後再也沒有修法過,注意,是再也沒有!社會變遷已經6年,法律卻一點也沒 更動,長時間沒更動的法律無法與時並進。從陳水扁總統到今天的馬英九總統,懂得法律 邏輯思惟的人卻沒有去修改限制言論自由的法律,是否意味著他們也都害怕被嗆聲、被要 求下台? 請大家針對集會遊行法內容去進行討論,而非執著在討論政黨操弄上,焦點一但被模糊, 大眾就越無法平心靜氣看待這件事,也歡迎討論集遊法是否真的為惡法。除此之外,我還 想再提一個修改集會遊行法的優點,就是不會再有「某政黨不同意某政黨上街遊行」的新 聞了。 坐在場內,來自各方民眾送來源源不絕的食物,好幾次讓我心裡很溫暖。 景氣不好的時代,有人為了我們這樣子的學生,願意給予我們支持,那讓我感受到台灣滿 滿的愛。自由廣場上,正集結著一股聲音,是要求言論自由的聲音,只要政府能以法律限 制沒有緊急情況的台灣的言論自由的一天,台灣的言論就不是真的自由。我聽到身後的大 嬸從高雄來,他說:爭言論自由讓你們年輕人去吧!學生真的很偉大!我知道你們都愛台 灣,不希望台灣一直退步。我們老的在後面幫你們撐著。 從捷運站走出來,踏著嚴肅的心情要前往自由廣場前,一個年邁但身體看起來很硬朗的退 休國小老師說:這時代就交給你們了喔!我們可以為你擋死,要死的讓我們老的去,要站 起來的就交給你們了。 很多時候,我會想,當有些人還在醉生夢死、夜唱、爆肝的時候,卻有另一群人對同樣孕 育我們的這塊土地在努力著,他們衝撞,他們抗爭,他們追尋某些價值理想。 今天我們可以在這裡放肆的高談闊論,都是前輩們用生命與青春歲月換來的自由,每次看 見大眾走上街頭,眼眶總不自覺的熱熱的,呼,我沒有掉眼淚喔。 因為他們的生命與青春,我們才有今天的自由,謝謝你們。 謝謝無名氏們提供的便當、橘子、薑茶、雨棚、棧板、巧拼、豆花、熱湯、加油打氣。 如果大家認同這個本質,請一起加入我們,你可以在心底默念「修改集遊惡法」,你可以 到自由廣場前靜坐,你可以衷心祈禱台灣會因為這一件小小的,小小的事情而更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31.172 ※ 編輯: staninvan 來自: 59.104.131.172 (11/09 20:08)
frank123ya:很多可以討論的東西 不過討論一定會戰 所以我就不回了 11/09 20:15
※ 編輯: staninvan 來自: 59.104.131.172 (11/09 20:16)
frank123ya:順帶一提 這種東西在這種時刻貼在這不太妙 11/09 20:16
frank123ya:順帶問一下感覺很了解的原PO能否說明第1.2點訴求 謝謝 11/09 20:17
staninvan:我也這麼覺得,因為我看到前面被歸類成政治文了﹦ ﹦ 11/09 20:18
staninvan:所以只好備份後把他刪了....... 11/09 20:18
staninvan:什麼是第一、二點訴求啊? 11/09 20:20
kevin751021:不過我感到好奇的是,為什麼申請就等於認同? 11/09 20:27
kevin751021:我找不到例子可以反駁,但也想不到相關性。 11/09 20:27
kevin751021:有人拿革命來做比較,茲以為是完全不相關之兩回事。 11/09 20:28
kevin751021:但是我對於這種說法仍然感到好奇。 11/09 20:29
frank123ya:顆顆~那原PO是去試什麼??不了解這件事的訴求... 11/09 20:30
staninvan:申請不等於認同呀...申請只是要許可。我可以不認同你但 11/09 20:31
staninvan:給許可,也可以認同你而給許可,當然也可以不認同你 11/09 20:31
staninvan:而給許可。然後我覺得這件事與革命並不相關。 11/09 20:32
staninvan:囧 上面改成:當然也可以不認同你而不給許可。 11/09 20:33
kevin751021:抱歉,我所說之“認同”乃此學生對集遊法之認同 11/09 20:33
staninvan:認同是感性+理性的因素,許可則是國家純機械的動作。 11/09 20:33
kevin751021:我不太能理解為什麼這是不去申請靜坐許可的理由? 11/09 20:34
kevin751021:我想既然都不認同集遊法了,許可不許可都還是會去靜 11/09 20:34
wokia:真正活在社會裡的人,在意的只是溫飽肚子,靜坐這件事情真的有 11/09 20:35
staninvan:K大的問題是「為什麼學生不申請場地就集遊」吧? 11/09 20:35
kevin751021:坐才對。 11/09 20:35
wokia:這麼迫切嗎? 11/09 20:35
frank123ya:給kevin他們覺得這違憲 所以他們不爽守法 所以不申請 11/09 20:35
kevin751021:嗯,是我的問題沒錯,雖然不是靜坐的問題焦點。 11/09 20:35
hydrogenph:同樣的推論好像也適用"並不是申請就代表政府的控制" 11/09 20:36
staninvan:對,是不爽集遊違憲。 11/09 20:36
staninvan:申請不代表政府的控制,許可卻是。 11/09 20:37
kevin751021:所以說刻意挑戰集遊法便是不申請的目的囉? 11/09 20:37
kevin751021:這讓我想到從前留著長髮反對學校髮禁的人 11/09 20:38
frank123ya:樓上算正確吧 11/09 20:38
kevin751021:雖然留平頭也是可以反對髮禁,但也許效果不同吧? 11/09 20:38
staninvan:哈我真蠢,懂Frank的問題了 11/09 20:39
staninvan:「行政刑罰」違反法律明確性要求違憲與許可制違比例原則 11/09 20:39
kevin751021:但是這種挑戰究竟是為了吸引注意呢? 11/09 20:39
staninvan:對嗎? 11/09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