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rry750510 (歐爾杭特)
看板SD-GundamOL
標題[公告] arcss水桶7日
時間Tue May 3 14:08:40 2011
接獲檢舉:
: 推 arcss:很意外嗎,號稱沒掛的黃大頭入伍前都在用阿....... 04/05 21:36
: → arcss:人家可是EX滿滿還維持將級的沒用外掛神人喔 ^.<* 04/05 21:36
檢舉事由:
根據相關公告,
#1BVbCP4T 內明文指出:
(1) 往後凡提出某公會內某人外掛等違反遊戲公平的版友,必須附上
相關"有力的證明",影片為佳,若本身無攝影能力,至少需要把
那場次以圖片拍攝(Printscreen或F12),拍攝時要按住tab顯示
雙方隊伍隊員名字,並把疑似外掛者使用機體拍攝下來;本版
允許以[檢舉]為標題,讓眾版友公開追查,並方便相關公會幹部
進行內部調查。
(2) 若無按照前面步驟檢舉,而在推文或文章無的放矢(如上面推文)的
版友,即使用詞隱晦(我夢到誰誰..etc),一律2-2論處,情況嚴重者
將附加3-2版規加重處罰。
首先解釋一下檢舉處理方式,也就是要將檢舉對象其字句所在文章給整個備份轉寄版
主信箱,在另外來信告知檢舉內容﹝檢舉細則請詳閱版規:其他事項﹞。由於沒有收到檢
舉備份(文章的備份本體),所以無法判定這兩句推文其前後文的關係。
再來是檢舉事由的部分,相關公告已經去查閱過,在文章代碼:
#1BVbCP4T此公告中
,雖然有明文指出相關罰則,但現存版規中並無收錄。同時,文章代碼:
#1C0rRhJ2此一
公告中,已經將此兩項罰則給取消,取消理由請參閱該文。
因此檢舉事由:不成立。
但此兩句推文,由版主討論後判定違反版規2-2:人身攻擊對象為特定人士,若攻擊
目標清楚可辨,由板主直接判定。
對於外掛本身,要酸要戰只要不觸犯版規,版主無權干涉;但嚴禁人身攻擊。arcss版
友的此兩句推文,並不是單純的貶謫外掛,而是直接指名道姓的人身攻擊,因此判處2-2
。教召時間:7天。
補充釋疑:本檢舉係在4/27日前查收,因此所判處之考量非小組長ganbaday於文章代碼:
#1Dk02kXl所公告的標準。秉持著新法不判舊例,舊則舊判之原則去論處。此外,往後酸
、戰外掛之相關細則將比照小組長的公告辦理,同時此相關細則亦會收錄且新增到本版版
規之中,待收錄完畢會另行發布公告,屆時請版友於公告發布後詳閱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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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歐▏
▕印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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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20.161
→ churinga :不能提的組織 V.S 不能提的名字 05/03 14:32
→ a128a128 :囧 看不懂到底桶在哪裡 特定對象是誰我也不知道=.= 05/03 14:39
→ churinga :那三個字 故事很長要出來一定會戰起來就別提了 05/03 14:44
→ churinga :故事是發生在你未加入這版的事了 05/03 14:44
→ churinga :末提 末問 末好奇 ( ‵□′)───C<─___-)||| 05/03 14:46
→ a128a128 :curiosity kills the cat(me)~ 05/03 14:51
推 ArnoX :心照不宣而已,還需要什麼證據( ′-`)y-~ 05/03 15:47
→ freedomwing5:很可怕 不要問 上次有人一問就__ 05/03 15:52
推 BlueNEO :推文讓我笑了XD 05/03 16:13
推 deathblake :XD 05/03 17:02
推 moelin2007 :友華:這種事只有三個人知道 05/03 18:32
推 ViperII :新法不判舊例!!終於有版主作到了 給推啊 05/03 18:40
→ jab :末→莫 "莫"字運用詳見"莫生氣" 05/03 19:17
噓 SAKURAGI2 :外掛最可悲了。 05/03 19:34
推 ntust661 :XDDDD 05/03 19:41
→ asdf751013 :細心提醒一下 說心照不宣不需要證據... 05/03 22:53
→ asdf751013 :小組長的公告勞煩請看一下,感謝。 05/03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