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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組務(Sub_GOnline)文章代碼(AID): #1EdJ03E4 : 說明: : 1.前天10/16的判決#1Eccb2R0,正好講過累犯的定義, : 按常理,犯案過就有前科,只要再犯都是累犯,除非另有公告或板規內另義, : 否則應依一般社會通念所熟知之累犯意義著手,不宜未經公告便自行解釋之。 : (模稜兩可情況下,版主有板規解釋權,但累犯的意義乃大眾所熟知,不宜解) : 2.該板板規 : 3-1 ■累犯 : 受到處分後,若以後觸犯相同版規則加倍處分。 : 言簡意賅,毫無爭議,累犯即應加倍處分 : 綜合上述兩點,組務判決發回更審,請版主依板規判決並補上短缺之刑期。 據此發回更審(SD-GundamOL)文章代碼(AID): #1E7dUUU6 Karter補上短缺之刑期7天 -- ▁▁ ▕御歐▏ ▕印爾▏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9.14 ※ 編輯: terry750510 來自: 114.44.9.14 (10/23 15:07)
asiakid :K:喔乾!!!又被拖進去了 10/23 15:12
churinga : (探頭 10/23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