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128a128 :所謂的公評不代表可以人身攻擊 謝謝 11/03 08:08
我國刑法並沒有規定「人身攻擊」罪,最接近的罪名是「誹謗」罪和「公然侮辱」罪。
刑法309. 公然侮辱
1.公然侮辱人者,處居易或300元以下罰金
2.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刑法310. 誹謗
1.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居易或500元以下罰金
2.散佈文字,圖畫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罰金
3.對於所毀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311.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外掛
別在那邊混淆視聽
※ 編輯: totenkopf001 來自: 211.74.92.182 (11/03 08:15)
→ Ashton :那就閉嘴不要狡辯 不客氣 11/03 08:12
推 a128a128 :→ vi33:刑法第36章看清楚點吧..用外掛是妨害電腦使 11/03 08:13
→ a128a128 :用?funny 10/27 20:48 11/03 08:14
→ a128a128 :→ freedomwing5:討厭啦 VI不要提早破梗啦>///< 11/03 08:14
→ victoret :外掛 a128 請閉嘴 謝謝 11/03 08:14
→ a128a128 : 10/27 20:51 11/03 08:14
→ victoret : 10/07 外掛管制 11/03 08:15
→ a128a128 :當初我也以為外掛被抓是犯了第36章之罪 但很顯然的 11/03 08:16
→ totenkopf001:你用外掛就是變更官方的電腦資料了拉 11/03 08:16
噓 ViperII :公告文不可回覆但可推文 你改標題也是犯版規啦 11/03 08:16
→ a128a128 :兩位法學大師卻不這麼認為 有請他們出面說明 11/03 08:16
→ ViperII :版規都不看的還這麼義憤填膺 到底是誰在亂版呢??? 11/03 08:17
→ a128a128 :有人鑽漏洞 但這樣似乎不違反板規 沒辦法 11/03 08:17
→ a128a128 :我講的人身攻擊就是所謂的公然侮辱罪 11/03 08:18
→ victoret :一如用外掛 + 說話不算話不違反板規... 11/03 08:18
→ victoret :鑽漏洞又何妨? 11/03 08:18
→ totenkopf001: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不罰 11/03 08:19
→ totenkopf001:你也說可接受公評 11/03 08:19
※ 編輯: totenkopf001 來自: 211.74.92.182 (11/03 08:20)
→ a128a128 :用外掛當然不違反板規啦 你不可能明確規範這種事 11/03 08:19
→ a128a128 :請看清楚"適當"兩個字 11/03 08:20
→ a128a128 :再說了 目前只是被抓的狀態 連個前科都沒有的我 11/03 08:21
→ totenkopf001:可惡、作弊、不齒、不屑 外掛滾 11/03 08:21
→ victoret :被法院判定有問題的,雖然可以上訴 11/03 08:22
→ victoret :但是在公眾的眼裡是怎樣的人物 11/03 08:22
→ totenkopf001:還你清白前都算拉 外掛 11/03 08:22
→ victoret :我想這很顯然w 11/03 08:22
→ totenkopf001:可惡、作弊、不齒、不屑 外掛滾 11/03 08:22
推 a128a128 :所謂的公眾 也僅限在SD板這虛擬網路世界裡 11/03 08:23
→ freedomwing5:目前只是被抓但是沒前科? 一大早就有笑話 11/03 08:23
→ totenkopf001:可惡、作弊、不齒、不屑 外掛滾 那是你自己的 感覺 11/03 08:23
→ victoret :啊哈哈哈哈哈哈,我很好奇這樣___的人,在哪都一 11/03 08:24
→ victoret :樣吧?! 11/03 08:24
→ a128a128 :再說了 除非站規裡明確定出 有前科之人禁止參與各板 11/03 08:24
→ totenkopf001:結論:可惡、作弊、不齒、不屑 外掛滾 11/03 08:24
反正 不想跟這可惡的外掛又愛用外掛作弊的人討論,
你在這回文我就覺得本不屑跟一個外掛使用者回應
也非常不齒玩SD還要使用外掛的人
反正說謊都可以 幹麻回你 繼續在這辯吧
※ 編輯: totenkopf001 來自: 211.74.92.182 (11/03 08:28)
→ victoret :_牽到__還是_ 11/03 08:24
→ a128a128 :討論 否則根本無法禁止我的發言權 11/03 08:24
→ victoret :應該說,被官方認證外掛還這麼囂張的 11/03 08:25
→ victoret :絕無僅有 11/03 08:25
→ victoret :不過人不要_天下無敵,這是我目前看過最好的實例 11/03 08:26
→ a128a128 :無前科的意思是 我本身無被判刑過 跟遊戲裡被抓無關 11/03 08:26
→ victoret :連佩服都來不及了,哪來的精神禁止? 11/03 08:26
→ freedomwing5:又再把自認的"刑法範圍"套弄在站規(呵欠 11/03 08:27
→ a128a128 :我只是說違反最基本的人權嘛 11/03 08:28
→ victoret :樓上名詞錯誤。 11/03 08:28
→ victoret :權前面的那個字。 11/03 08:29
推 moonxmoon :反外掛 11/03 1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