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v1021:加油,一起上榜 我不知道教授對我的反應代表甚麼= = 04/11 22:28
噢噢我同學請我代po的
他是個人申請
國文15 英文15 數學11 社會15 自然13 總級69
九點報到
九點半開始面試
五個教授對四個學生,團體面試
教授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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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學生
最右邊的教授問說,日前有個案子(我忘了,但大概是這樣啦)
愛滋病戶因某個協會的協助吧,
住在一個社區裡,但社區的居民十分反彈與恐懼,
社區居民就上訴法院,盼請裁決,後來法官判決愛滋病患者應該遷出。
所以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去判?(我第一個回答)
我:
我就講說如果我是法官我也會判決愛滋病患者遷出去妥善安置,
因為安置他們其實是為了安全考量,避免社區居民恐懼,
並且安置在一個優良的醫療環境對治療愛滋病也許也比較有幫助。
愛滋病患者其實也是受害者,把他們遷出安置其實是為了他們好,
並不是所謂歧視他們、漠視他們的人權等等。
其他人:
其他人是比較偏向把他們留在社區裡的,這裡不多加贅述(因為我也忘了)
但其中有位同學提到他曾經有個同學也是愛滋病患者,
但生活上就和一般人一樣,愛滋病的傳染途徑是透過血液、體液傳染,
正常情況下傳染率應不高......等等
所以最右邊的教授就問:
你能接受跟愛滋病患者接觸、靠近到什麼程度?(我最後一個回答)
其他人講講講(大概就是跟一般人一樣相處等等)
我說:
就人情來講我個人是能接受到與一般人相處一樣,坐隔壁、同寢室啊等等
但就義理來說我還是傾向要妥善安置他們,
畢竟傳染的危險不是說沒有,再者安置他們也是在治療他們....等等
然後中間的教授又問:
你們認為法官個人的經驗會不會影響到判決?(我最後一個回答)
其他人是回答會影響等等。
我是說:
我認為個人的經驗一部份當然會影響判斷,
但法官的職責應該是充分掌握兩方立場的資訊,
去做妥善的評估,再去決定要怎麼判決才是正確的,
所以個人經驗應該只有佔一部份,
但更重要的是法官應該要去思考兩方的立場、根據他們的資訊再來做判斷。
這時候教授跟我讚許的點點頭,說我很好,
阿哈哈哈超爽。
總結來說,
冷氣很冷(我坐在冷氣口下面吧),
再加上我有點緊張(因為都沒準備),
而且喝很冰的綠茶
所以我一直在抖@@@@@@
反而咄咄逼人的臺大政治國關組我沒抖,
恩
但其實團體面試比較不緊張,
比較有時間可以去思考,
喔喔
還有,
我回答第一個問題的時候,
教授一直插嘴質疑我的論點,
例如我回答要遷出去,教授就一直攻我愛滋病患者的人權啊、被歧視啊,
傳染率不高啊什麼的,
但我覺得想清楚後回答的答案,
就要堅持你原本的看法比較好(當然可以適當的小小修正),
不要受到教授的質疑就心虛、前後矛盾,
因為其實教授只是想看你要怎麼去應對,
並不是要你說「正確」的答案。
像其他人回答愛滋病患者應該要留下來的時候,
教授就變成站在另一個立場一直質問。
恩
這是我個人的一點意見@@
希望我至少還有個學校!!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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