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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噢我同學請我代po的 他是個人申請 國文15 英文15 數學11 社會15 自然13 總級69 九點報到 九點半開始面試 五個教授對四個學生,團體面試 教授 ○ ○ ○ ○ ○ ----------------------------------------------------------------- ------------------------------------------------------------------ ● ● ● ● 學生 最右邊的教授問說,日前有個案子(我忘了,但大概是這樣啦) 愛滋病戶因某個協會的協助吧, 住在一個社區裡,但社區的居民十分反彈與恐懼, 社區居民就上訴法院,盼請裁決,後來法官判決愛滋病患者應該遷出。 所以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去判?(我第一個回答) 我: 我就講說如果我是法官我也會判決愛滋病患者遷出去妥善安置, 因為安置他們其實是為了安全考量,避免社區居民恐懼, 並且安置在一個優良的醫療環境對治療愛滋病也許也比較有幫助。 愛滋病患者其實也是受害者,把他們遷出安置其實是為了他們好, 並不是所謂歧視他們、漠視他們的人權等等。 其他人: 其他人是比較偏向把他們留在社區裡的,這裡不多加贅述(因為我也忘了) 但其中有位同學提到他曾經有個同學也是愛滋病患者, 但生活上就和一般人一樣,愛滋病的傳染途徑是透過血液、體液傳染, 正常情況下傳染率應不高......等等 所以最右邊的教授就問: 你能接受跟愛滋病患者接觸、靠近到什麼程度?(我最後一個回答) 其他人講講講(大概就是跟一般人一樣相處等等) 我說: 就人情來講我個人是能接受到與一般人相處一樣,坐隔壁、同寢室啊等等 但就義理來說我還是傾向要妥善安置他們, 畢竟傳染的危險不是說沒有,再者安置他們也是在治療他們....等等 然後中間的教授又問: 你們認為法官個人的經驗會不會影響到判決?(我最後一個回答) 其他人是回答會影響等等。 我是說: 我認為個人的經驗一部份當然會影響判斷, 但法官的職責應該是充分掌握兩方立場的資訊, 去做妥善的評估,再去決定要怎麼判決才是正確的, 所以個人經驗應該只有佔一部份, 但更重要的是法官應該要去思考兩方的立場、根據他們的資訊再來做判斷。 這時候教授跟我讚許的點點頭,說我很好, 阿哈哈哈超爽。 總結來說, 冷氣很冷(我坐在冷氣口下面吧), 再加上我有點緊張(因為都沒準備), 而且喝很冰的綠茶 所以我一直在抖@@@@@@ 反而咄咄逼人的臺大政治國關組我沒抖, 恩 但其實團體面試比較不緊張, 比較有時間可以去思考, 喔喔 還有, 我回答第一個問題的時候, 教授一直插嘴質疑我的論點, 例如我回答要遷出去,教授就一直攻我愛滋病患者的人權啊、被歧視啊, 傳染率不高啊什麼的, 但我覺得想清楚後回答的答案, 就要堅持你原本的看法比較好(當然可以適當的小小修正), 不要受到教授的質疑就心虛、前後矛盾, 因為其實教授只是想看你要怎麼去應對, 並不是要你說「正確」的答案。 像其他人回答愛滋病患者應該要留下來的時候, 教授就變成站在另一個立場一直質問。 恩 這是我個人的一點意見@@ 希望我至少還有個學校!! 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6.197
mv1021:加油,一起上榜 我不知道教授對我的反應代表甚麼= = 04/11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