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ENIORHIGH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前面的人提到 自己辦了活動才知道辛苦呢! 沒錯 還要常常自己貼錢 你辛苦所以我們要交錢? 的確邏輯怪怪的 每個系上人和系學會的人並沒有義務 因為辛苦而責怪+逼迫 沒做事跟不參加的人不交錢 成長是個人的 責任也是自己承擔的 不能因此影響其他同學的生活 因為錢的關係而紛爭鬧事 私下人際關係排擠 是非常隱形的大傷害 這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 假如系學會今天做了這件事很心安理得 出社會也別抱怨苦頭輪到你們吃 本篇文章歡迎轉載 這篇文章恕刪 我po完過幾小時也會自動刪除 系學會 沒有像 學生會 有 大學法 通過立法 基本上系學會辦活動聯誼感情可以只有迎新活動 其他活動系上誰想辦傳情之類的可以班級自己出來辦 沒有系學會的存在其實對老師而言只是少了幫助老師們做事情的系上學生團體 老實說 板上幫系學會發言的幾乎是當過系學會幹部 系學會是藉由一群系上願意自願幫忙活動的人組成的 並不能這樣就請那些不想參加活動的就以人情壓力繳費 系學會的人在做事情 其他沒參加的人都沒做事情 他們沒參加可以不繳費 參加就繳費 並不能責怪那些不做事情的 因為他們並沒有自願要參加 而系學會幹部是為了獲得 個人和團體的成長 跟 人際關係好 如果一個學生沒錢或是沒參加 另有人生規劃 或 目 標 ex 打工 系學會卻因此有人說閒話或背地裡桶一刀是很不道德行為 而且系學會帳目跟開源 在系學會當過幹部的都知道 公開的都是表面的 也不會想公開帳目 系學會拉贊助廠商固然辛苦 但是並不能因此希望系學會每個人的一份子都繳 系學會立法是對學生 並沒有獲得校方或大學法承認 所以依個人意願是可以自由繳的 系學會 很多都很好命 遇到家庭是法律背景的 有些系學會還因此挨告 後來都還是私下協調和解這些每年必然發生的繳費紛爭 ============================================================================= 另外補充 其實講了半天,說穿了之所以向沒交會費的系胞收錢, 就是趁機實施未繳會費的處罰罷了。 會員因沒交錢而喪失某些應有的權利,與因為沒交錢而受罰, 這兩者之間還是有區分的。 系學會是否有權「懲罰」未繳交會費的會員,這是有待商榷的。 在僅開放會員入場的活動中,向未繳會費的會員收取必要的工本費用, 然而現在的問題是,學會向未繳費的會員多收了錢, 原因是彌補他們未繳費而導致的部分損失, 那麼假如套用這個邏輯,為何不在活動請未繳費會員補齊會費? 能夠向他們收取「部分」會費,為何不能直接要他們交齊? 反過來,假如可以用這種夾帶的方式完成欠繳會費的補償, 那已經繳費的會員可不可以要求退部分費用? 既然系學會活動是自由參加, 那麼就不應單獨針對未繳交會費的會員而收費, 這個系學會「推廣」收費論實在有點硬凹。 未繳費會員參加系上晚會或康樂活動需額外繳費、無法領取通訊錄、各種廠商折扣卷、 系刊、以及無法享受書展折扣、、等, 這些是合理的,因為這些「權利」確實可以做到「會員獨享」。 然而在基本上採取自由且免費入場的活動中額外對未繳費會員收費, 這再怎麼說都說不過去。 未繳費的會員是否也可以說,我來這場活活動之後, 可以對我認識的100個外系同學宣傳推廣,也是推廣有功, 是否可以不收錢? 當然,辦活動的是老闆,老闆有權利決定要向誰收錢,誰可以免費入場, 誰叫你不繳會費又愛來聽演講,理虧在先就別多廢話。 不過,這樣解決問題了嗎? 系學會也會提出另外一個跳脫問題的思考方向, 我們一定非得要這樣你不交錢我想辦法逼你交,或者讓你難過日子嗎? 其實最大的問題還是出在章程上面。 學會組織章程,開宗明義就認定只要是系上的在籍學生(應是特指大學部) 就是會員,接著又補上一句,繳交會費是會員的義務。 當初章程這樣訂,是將系學會定位於某種類似「學生政府」概念的組織, 所以自動將各系在籍學生認定為「會員」,並且相應而生其繳費的義務。 然而,時代在變,系胞對於系學會的認同感與支持情形也已經不同以往了。 過去(是90年代以前的大學時)每學期頂多10人左右欠繳會費, 現在則是動輒整個班級拒交會費, 系學會組織還要繼續一廂情願的把所有系上學生都自動列為會員, 然後再來傷腦筋怎麼「收齊」會費嗎? 另一方面,從過去到現在, 「系學會」組織真的有確實扮演起「學生政府」的角色嗎? 「系學會」除了在章程裡頭自爽 騙吃騙喝之外,真的能夠代表全體各系大學生嗎? 別的不說,大三、大四對學校師長有意見,會找系學會出來出頭嗎? 再者系學會的立法並無學生會具公正力 而且許多系學會核心幹部有沒有繳費都心裡有數 因為繳費後 錢還會再回到自己身上 許多前段大學的系學會大抵是幫系上老師做事情辦活動演講 或是幫助系上同學向老師反應課業上問題 然後另外每年寒暑假替系上辦營隊 除了推廣系上名聲讓高中生了解各系特色外 另外就是增加系學會的收入 而後段大學 每年除了得向學校課外活動組申請經費外 還有老師偶爾的支援貼錢 加上系上每個學生的費用 還有拉到的廠商贊助 這樣其實對系學會每學期開銷都是無止盡的不夠再不夠 因為每個人做事情的的 期待跟要求是很高的 收費是為了團結,還是為了對立? 這一點恐怕要更慎重考慮。 「為何系學會一定要自居代表全體(大學部)學生」? 系學會從頭到尾就僅能代表它的會員, 假如沒記錯的話,從沒有明文規範各系學會必須「代表整個各系」。 當然,目前從章程的條文當中,我們推斷它組織的精神是如此, 因為全部的大學生都被包含在其會員當中, 不過事實上大學部本科學生頂多也只是各系全體學生的一半 系學會能不能代表一個系(的學生),不是「會員」決定的, 是系上學生決定的。 所以即便各系學會的會員大會決定系學會可代表各系自己的研究生, 這也是無效的。 系學會和系上學生這兩個不全等,也未應必然全等的概念, 其實對曾經當過幹部,對系學會付出的人來說,真的是很難切割開來的, 因為從開始接觸系學會活動,接受幹部訓練,實際擔任幹部推動活動, 甚至於卸任之後關心學會活動, 幾乎都是在系學會代表各系自己的前提之下思維。 修章程的意思就是要修改整個思維邏輯, 原先章程是自行主張了一群「應該」要認同這章程規定的人, 然後接著就直接想當然爾的要求這些人得認同它 否則就是沒盡義務 問題是這些該盡義務的人真的沒盡義務時,卻還一點都拿他們沒辦法。 多年來,不是用「道德勸說」,就是用一些小動作讓他們覺得不開心, 同時幻想可藉此撫慰有繳費會員的心靈, 然而事實上則是會繳錢的永遠都會繳錢,不會繳錢的還是不會繳錢, 而且不繳錢的人越來越多。 系學會對欠繳會費處理的積極程度,跟欠繳人數成正比! 假如還是這樣一直落在逼人盡義務的思維下運作, 我想這問題不但不會解決,而且會隨著時代的變化更形嚴重。 系學會可以不必然在先天上就將自己自居為系上學生的代表, 但可以將此做為努力的方向。 事實上系學會的組織,說好聽是「各系學生政府」, 講難聽一點,還不是學校訓育系統之下, 以「群育」為名稱對學生執行規馴的手段?! 所有學生都參加系學會以「學習」民主 系學會假如真的想做為學生主體性的代表,並不是在會章裡頭打手槍, 當學生以拒繳會費做為表達其主體性的手段時, 弔詭的是,系學會以未經學生自願同意的章程, 為學生扣上一個「未盡義務」、「不認同」、「不負責任」的大帽子, 這樣的操作手法,其實是很黨國權威的。 由此觀之,系學會是否還要繼續「不合時宜」地以「學生政府」的型態存在? 我覺得這是值得各位同學深思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08.211
seanfang2738:我覺得真的有人是沒錢繳系學會費且 203.70.101.32 08/10 21:37
seanfang2738:又要打工沒時間參加活動的人 203.70.101.32 08/10 21:38
lovehan:太中肯了 我只好先備份 XDD 220.135.74.200 08/10 21:39
lovehan:我已經被捅過好幾刀了...(嘆) 220.135.74.200 08/10 21:40
※ 編輯: happy740826 來自: 118.161.208.211 (08/10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