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me (烏龍奶)
看板SENIORHIGH
標題[公告] 初犯之永久水桶改判
時間Sat Jan 23 20:06:12 2016
這一次樂擎學長一文被刪並永久水桶
歸納板友底下推噓文及板友的來信、水球
爭議大概有四點
1. 初犯就直接永久水桶是否是過重?
2. 商業文章之認定是否過於嚴格?
3. 板主是否可以針對性的對違反板規之個案做處理?
4. 違反板規是否需先提醒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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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另外一位板主 hsnuonly 討論後結果如下
1. 雖然當時的板規明確規範違反就直接永久水桶,
但考量到對於初犯者直接永久水桶的確過重,
因此版主群決議
撤銷之前我們上任一來,初犯就永久水桶之判例
並依新修改板規之初犯做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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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案例如下
sutzuhao 、 luke7459、 cycling、 y15973、liang120317
皆因違反板規 3-3 而永久水桶,
依上所述,皆改判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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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業文章之前是認定任何fb連結(除營隊例外) 都是廣告連結,
針對此,版主群重新討論,
認為個人臉書fb ,不像是粉絲團廣告性較強
故放寬認定,
可以放上fb個人連結,
但仍不可以放上粉絲專頁的連結。
但若個人FB連結中有廣告,仍以廣告文認定。
另外,雖然營隊其實也頗具營利性,
但考量到並不是每一個營隊都有官網,
而營隊是高中生提早認識大學科系的方法
因此,
針對高中生所設立的營隊粉絲專頁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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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這個爭議點和我比較有關。
我覺得板規既然已經明文規定,就要遵守。
若每次都要用個案做處置,那視板規何在?
我仍是維持 "陟罰臧否,不宜異同"的處理方式。
制定板規的用意,是讓板友、板主有所依循。
而不是用來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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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針對違反板規是否需要提醒,
板規2-1原本有 經板主提醒後無改善才處分這一條
但後來因
#1MaBjcyq (SENIORHIGH) 才暫緩。
版主群認為,了解並遵守板規是每個人的責任
決議
違反板規之文章,將不再主動下方推文告知。
(之後板主雖然有時候會善意提醒,但請了解到"提醒"不是我們的義務)
因此請板友,多花個幾分鐘先看看板規再發文。
而針對使用手機app發文者,
其實置底文章有教該如何符合格式發文 (加標籤、修改標題)
我相信版主群能做的已經盡量做了,剩下的,就麻煩板友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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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以上決議,已經修改了相關條文。
新版規已於 01/23/2016 16:20 修改完成並實施。
對於板務有任何問題、建議,都歡迎再寫信告知。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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