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nieljaw (決定專情雙子男人)》之銘言:
: ※ 引述《jimmyduh (安的哩安的哩一把一把~~~)》之銘言:
: : 不用懷疑
: : 整個開庭程序完全錯誤
: : 一大堆證人亂發言 而且還有方平這種亂入的證人可以詰問律師?
: : 同一案的被告律師應該也不會互相詰問 應該要針對檢察官才對
: : 下次開庭時間也不是法官訂的 要配合雙方律師時間和法官三方面的時間才能定
: : 反正就是亂演就對了
: : 雖然是演戲 我認為應該還是要參考事實來演比較好
: : 否則台灣人的法律觀念都被這些爛編劇弄得亂七八糟
: 雖然我的法律常識也沒多少,
: 可是,一個法官可以縱容被告律師一直做人身攻擊,
: 而且還讓被告來陳述原告是怎樣的一個人,而且還真的採信了~~
: 若台灣司法界真的有這種法官,那真是法界之恥咧~~
從程序上而言 應該是由法官主導整個開庭過程
沒有那種證人「舉手發言」的事情
過程中要傳喚的證人必須先報備
有新的證人 必須要報請法官同意 才能傳喚
不可能中途跑出一個亂入的證人
而且這個證人還凌駕於法官之上 主導整個開庭過程 還對律師質詢...
我跟我哥哥一直看一直噗吃大笑
再抓一個Bug
真實的情況下 被告通通都要站著 不會這樣排排坐吃果果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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