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ce (難忘雪中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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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被告︰賣屋為籌賠償金
時間Wed Mar 29 13:27:44 2006
被告︰賣屋為籌賠償金
指對方求償上千萬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高等法院判決敗訴,全家同住在五層樓透天厝的王家感到
相當無奈,強調買賣這筆房地產,就是為了要賠償,而他們也確有意賠償,但是對方
開價上千萬,才無法和解。
王某家屬表示,車禍發生後,王某並未逃逸,向到場的警員自首,還陪同至醫院急診
處。後來當葉全真到場,他們才知道撞到的是藝人的父親;往後他們還不時前往醫院
探視,而趙老過世出殯時,他們也出席表達心意。
兩度調解無法成立
王家指出,王某會將所有五樓房地產賣給哥哥,完全出於車禍賠償金,91年 2月20日
、 3月13日,王某共兩次聲請三重調解委員會調解,並帶著該買賣價金60萬元前往,
但葉女和她的家人都無人到場,導致調解無法成立;另外,王某也協助辦理強制責任
險理賠金、醫療給付共 141萬多元,讓葉女的家人領取。
王某家屬表示,他們能理解人命無價,對方過世的是年邁父親,所受心情的苦痛,當
然要賠償,但必須合理,能讓他們活下去;而王某現今只30多歲,月薪僅 3萬元,即
使答應對方高額賠償,往後也不知該如何付錢?
【2006/03/29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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