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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聲明暨文章澄清 ※欲轉貼,轉載,翻譯,傳播本文及原文請先徵得本人同意,並配合本人要求的注意事項。 各位克拉大家好,很榮幸我的文章受到了如此熱烈的迴響,但看到我發文的本意備受曲解更讓我心裡十分受傷。我發文的目的是為了拋磚引玉,希望能喚起克拉們對這兩項議題的重視,無奈卻被有心人士利用來發表一些違反我本意且搞不清楚狀況的言論,所以本人決定出面發表這項聲明。因為文章是從這裡傳出去的,那就在這裡澄清吧。 本人在此之前從未答應任何轉貼,轉載,翻譯《SEVENTEEN商標權與著作權之怪現狀》一文之要求,且就本人的查詢結果幾乎所有社群網站上的相關發文都沒有標註消息來源,甚至有誤會消息來源與作者之情事。上述這些原本我都可以忍受,但斷章取義,錯誤翻譯,選擇性翻譯,肆意延伸議題等狀況卻屢見不鮮;不只如此某些有心人士還藉此謾罵克拉並發表一些莫名奇妙的言論,讓本人實在忍無可忍。 在此請曾經轉貼,轉載,翻譯並傳播這篇文章的人主動與我聯絡,就算是為了17也有些事情想拜託你們幫忙;否則我醜話說在前頭,我已經掌握了部份傳播文章的社群媒體帳號(包括FB,推特,Dcard等),不要讓我主動去找你們,還請各位配合。 以下是針對原文的澄清及解釋。 ※1※ Pledis沒有給表演隊「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編舞著作權登記),不代表表演隊不具有Very Nice之後的「編舞著作權」;相反的正是因為表演隊「本來就具有」Very Nice之後的「編舞著作權」,Pledis沒有給表演隊「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編舞著作權登記)才更加可惡,而這也是我發文引起大家注意的原因。 創作者「完成作品的當下」就擁有作品的著作權,所以表演隊本來就具有Very Nice之後的「編舞著作權」。那為什麼我們仍必須要求Pledis給表演隊「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編舞著作權登記)呢?因為我們希望表演隊的「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能夠白紙黑字的受到公正第三方(即韓國編舞協會)的認證,確保表演隊的編舞著作權無時無刻都能受到法律的保障。表演隊如果沒有拿到他們應有的「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編舞著作權登記),就很有可能發生類似2016年的事情喔^_^ 詳見 http://www.ptt.cc/bbs/KoreaStar/M.1463667957.A.CCB.html 表演隊的編舞版權「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白紙黑字的被登錄在韓國編舞協會對成員們的「編舞著作人格權」和「編舞著作財產權」才是實質的保障。如果沒被登錄,將來17和克拉再怎麼大聲疾呼爭取權利那又能怎樣?Pledis 2016年都敢登錄表演隊的編舞著作權「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後“再次注銷”了,各位還相信法律上所謂「作品完成當下著作權即歸屬於作者本身」這種虛幻的保障嗎? ※2※ Pledis自從Very Nice之後的所有專輯,夫碩順出道單曲,見面會,演唱會上先行公開的曲目以及與Very Nice同時發行的NO F.U.N都沒有給表演隊編舞著作權登記「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一事當然是事實,且各位至韓國編舞協會一查遍知。我發文前為求謹慎,在「創作者」欄位輸入過「權順榮」.「李燦」.「文俊輝」.「徐明浩」(以上是四人在韓國編舞協會的登記名稱),也在「藝人名稱」欄位搜尋了SEVENTEEN,查詢到的登錄結果都只到2016.07.04的Very Nice,我甚至還搜尋了與表演隊共同編17主打歌的崔永俊編舞家,查詢到的登錄結果一樣只到2016.07.04的Very Nice。以下是搜尋「權順榮」的登錄結果。 http://i.imgur.com/RDPFqJn.jpg
http://i.imgur.com/6nClD5J.jpg
http://i.imgur.com/rIPkESD.jpg
「編舞著作權登記」相關問題從2016年到現在都快邁入2019年了,Pledis的處理態度和方式還是一樣毫無悔意,毫無改善,毫無進步,但是隨著時間流逝克拉們都逐漸淡忘,因為我一直以來都在追蹤後續發展,希望能喚起各位對這個議題的重視。 ※3※ 韓國經紀公司普遍沒有在團體出道之際就註冊團體商標保護旗下團體權益和公司利益的習慣,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經紀公司在旗下團體7年約滿討論續約問題之際趕忙註冊團體商標,用以牽制旗下團體是否續約。 請各位不要用你自己(或國家)對商標權註冊一事的看法或認知來審視韓國經紀公司的生態。甚至有人引述我的文章內容後發表『SEVENTEEN是Pledis的創造的「商品」和「概念」,「自給自足」也是Pledis給17創造的「概念」,否則他們也不會自己寫歌編舞,Pledis有權享有團體商標權與作品著作權』的荒謬言論,我實在不敢相信說出這種話的竟是克拉,其推文還受到許多海外克拉們的迴響,讓我真的非常非常難過,因為那名克拉的推文讓我花時間為17查資料寫文章爭取權益的那顆心顯得既愚蠢又可笑,而且原本我的文章好不容易喚醒不少海外克拉加入YT抵制和抗議Pledisꨊ滌}營,卻在該名克拉的推文發酵之後使得效果大打折扣。 再強調一次,請各位不要用你自己(或國家)對商標權註冊一事的看法或認知來審視韓國經紀公司的生態。 ※4※ Pledis於2017.06.23註冊了「SEVENTEEN」這個商標,代表了Pledis自此之後掌控了SEVENTEEN這個名字的排他使用權,處分權,收益權等權利。 那麼對17會造成哪些影響呢?1. 17如果約滿想走,不得繼續使用SEVENTEEN這個團名。2. 17如果離開Pledis,不得以「SEVENTEEN」之名號召粉絲,發行專輯,製作周邊販賣,代言產品和活動,開演唱會與見面會等...。3. 17如果離開Pledis,Pledis可以選擇推出新團體並讓他們使用「SEVENTEEN」這個團名;抑或是把「SEVENTEEN」這個團名賣給其他公司。4. 17如果離開Pledis,原本已經發行的音源,專輯,MV,周邊商品等因為都使用了歸屬於Pledis的「SEVENTEEN」商標,專輯,MV,周邊部分所有的營利歸屬Pledis所有;音源「藝人抽成」部分也歸屬Pledis所有(「創作者抽成」部分是歸屬作曲作詞的17成員和其他共同創作者)。 意即Pledis對「SEVENTEEN」這個品牌已經具有全面的控制權。 ※5※ 那麼如果17離開Pledis,可以繼續唱跳他們的歌曲嗎?這個問題涉及的是「著作權」,「版權」(版權簡單來說就是「使用權」)以及「團體商標權」。 可能有以下兩種情況,情況一:Pledis購買了歌曲(或編舞)的版權(使用權)。除非Pledis願意再將版權(使用權)賣給17,否則17如果離開Pledis就不能唱跳自己的歌曲。情況二,原作者仍擁有歌曲(或編舞)的版權(使用權)。那麼身為創作者的13名成員就還是可以唱跳自己的歌曲,但由於歌曲是以17的名義發行而17的團體商標權屬於Pledis,所以必須支付一定的權利金給公司。如果是這個情況,表演隊的編舞著作權登記(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問題就更加顯得至關重要了!!! 針對「那麼如果17離開Pledis,可以繼續唱跳他們的歌曲嗎?」這個問題,答案是:不確定,但就目前情況來看是凶多吉少,因為根據前輩團的案例,前輩團成員即便是演唱自作曲,由於都是以舊團名發行的歌曲,必須支付權利金給原經紀公司才能演唱自己的歌曲。 ※6※ 「SEVENTEEN商標權(trademark)已於2017.06.23被Pledis註冊」以及「表演隊的編舞著作權登記(Choreography Copyright Credits)自2016.07.04之後全都沒有登錄」完全是2件事情,我也於原文中清楚表明這是不同的兩件事。之所以在同一篇文章討論一方面是因為這兩件事誠如第5點所說環環相扣,另一方面是因為這兩件事同時存在實在很可怕且令人細思極恐...希望能喚起各位克拉的關注。 以上是聲明與澄清內容,如果還有什麼疏漏或疑惑之處,請各位與我聯繫,我會盡快補充。 ※在此請曾經轉貼,轉載,翻譯並傳播原文的人主動與我聯絡,就算是為了17也有些事情想拜託你們幫忙;否則我醜話說在前頭,我已經掌握了部份傳播文章的社群媒體帳號(包括FB,推特,Dcard等),不要讓我主動去找你們,還請各位配合。 如果有其他願意幫忙的克拉也請聯繫我,謝謝大家。 請站內信或洽 [email protected] ※欲轉貼,轉載,翻譯,傳播本文及原文請先徵得本人同意,並配合本人要求的注意事項。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X9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2.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VENTEEN/M.1545646538.A.65C.html
alisea : 推 辛苦了 12/24 18:22
rupru8 : 推,辛苦了,另外有些段落重複了 12/24 19:41
worry : 推! 辛苦了!!這真的很重要!!!希望能幫什麼 12/24 22:29
neves : 推你的用心!! 如果連粉絲都不站在孩子們這邊,真的 12/24 23:58
neves : 很難向公司爭取著作權QQ 12/24 23:59
yellow217 : 推 謝謝你的辛苦整理 12/25 00:02
amy3428 : 推 真的辛苦了 12/25 01:27
MoRpheusss : 推 感謝整理!! 12/25 10:50
minah0311 : 推 妳真的好用心 12/26 11:37
dreamer1126 : g大您好,因為您一直沒有回覆站內信,我就不待與您 12/28 17:39
dreamer1126 : 討論,直接在韓星板回覆有關登記的問題,若您有興 12/28 17:39
dreamer1126 : 趣可以到板上看看,感謝您 12/28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