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gfrid (紫鵑)》之銘言:
: 轉貼自Takuya world
: 謝謝tina同意轉貼....^_^
: 《木村拓哉》 Vol.21
: Kimutaku 好像是一種公共物品。我至今都不會忘記去年被某週刊的人拍到照片,
: 那時不是拍我, 而是拍到我身邊的人。我直接就跟他說:「你開什麼玩笑」, 那人
: 卻回我一句:「木村先生, 你是公眾人物, 我們有知的權利。」說得那麼理所當然。
: 我那時就想: 是這樣嗎?
: 我對此仍是無法理解。Kimutaku , 好像是一座空蕩蕩的, 沒有什麼建築物的,
: 誰都可以來來去去的公園。好像除了草地和樹木之外什麼都沒有似的。所以大家都
: 可以擅自來到「Kimutaku公園」在那裡畫下”到此一遊”, 或是漫不關心的只是
: 經過它…..。
看了這一段,真的覺得當一個藝人真的很悲哀,藝人難道不能有自我嗎?
是的,我們是很想知道消息,但是,還是希望能留給他們有一個space,
香港的藝人也好,日本的藝人也好,都能有更多私人的所在....
記得剛剛看[愛情白皮書]時,我跟室友說,這個演取手的,好像在日本
是很紅很紅喔....不知道他在澳門紅不紅,那時我的室友(澳門人)說,
他是蠻紅的,不過很多人不喜歡他,因為他之前有到香港玩,結果香港뀊 記者找到他,要偷照他,他居然揮拳打人...我室友是覺得打人就是不對的,
但我並不這麼覺得,我只覺得可能日本藝人比較重視私人時間吧...
一個人是沒法做到百分之一百的,也沒辦法做到得到全部的人認同,只要能
盡力做好自己就好了...
我想,木村只要非在工作的時間大概都不喜歡有人偷拍吧!!
因為他相當珍惜屬於自己的時間,這些行為當然會得罪人,他當然知道,
但是,只要能夠,還是努力撼衛自己私有個小小空間,他不想當[楚門],也沒
有那個必要為形像而毀掉剩下的一點點自我....
: 與Kimutaku一比較, 木村拓哉就還不算是公有物品。好像我自己也可以去到那
: 個Kimutaku公園去玩一玩, 有時候也覺得很快樂, 但大多時是不快樂的……..。
: 再有就是「皺起眉頭」。好像是, 在看得入迷時, 或是專心聽別人講話時, 還有
: 自己太過投入時, 我都會皺眉頭。那是因為我在看 , 在聽, 在接觸, 開關已經
: 打開的緣故。但卻經常被誤解為: 「你在生氣啊?」
也許社會中會慢慢磨掉自己,很慶幸的,木村並沒有全部被磨掉,
我是寧願看到皺眉,也不願看到木村的臉上有那種[東京愛情故事]
中莉香的笑容....
笑容仍揚逸在臉上,內心早已撕成一片一片,有萬般的不願,但是
只為了維持一個充滿微笑的外表,而將自己深深埋起來...
這樣活的多痛苦......
: 在工作現場, 把木村拓哉當成他人, 以一個 Producer的眼光很客觀的看待自己,
: 我覺得是很必要的。如果自己不瞭解自己在做的工作, 不就是不夠負責了嗎?除此
: 之外, 對自己以外的人來說, 也是很失禮的。
: 去年年底時, 我就在想「明年我要像小孩子一樣, Yes 就說 Yes, No就說 No。」
: 因為我在不知不覺中瞭解到, 如果不能做到這點, 我的工作就無法達成。這意思
: 是指, 96年要比去年更懂得說No。當然, 要說No時, 對方一定會感到不舒服, 我
: 自己也一樣, 每次都會覺得很討厭。但是我現在得到一個結論, 也產生了一個新
: 方向。所以, 無法理解的事, 我也不說No的話, 迷迷糊糊的做下去, 就有很多事
: 會半途而廢, 事後就必須做很多彌補的工作, 就像是著色一樣越塗越多。
: 為了要懂得說No, 我會對自己比平常更嚴格, 因為我必須自己去判斷。自己說了
: Yes的話, 就一定要負責到底。比方說, 協奏曲這部戲該不該拍? 若是答覆了
: 「要拍」, 那就是以木村拓哉這個人完全的來回答。以前的話, 工作的狀況都由
: 身旁的人來做, 覺得自己只是其中的一部份。但現在我把自己當成「現場」的人
: 。若是”smaxsma”就是”smaxsma”的人; 採訪的話, 就是那雜誌的人。把自己
: 擺在創作的立場上, 而非觀眾或是讀者的立場上來看。若是以這種眼光來看, 看
: 「木村拓哉」一定會看到想吐了不是嗎? 所以我不太去想這個, 不太去在意這個。
: 雖然我現在在當「木村拓哉」, 可是若有來生, 能夠讓我自己選擇的話, 我就不
: 要再當木村拓哉了。一次就夠了, 我不想要Part II。若不這樣想的話, 是無法
: 向前進的。
嗯....這點真的很難,像我還在努力當中....
為自己的承弄諾負責....ㄞ....
加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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