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MS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r/11/today-life5-2.htm 耶和華見證人堅持三不 紛爭不斷 2010-3-11 〔記者楊久瑩、方志賢/綜合報導〕不輸血、不服兵役、不拜偶像,是「耶和華見證人」 信仰者引起爭議的主要「三不」,並不斷在各國家與社群間引發討論與衝突。 特赦化解不服兵役衝突 聯合大學社會經濟研究所教授林本炫指出,在國外,「耶和華見證人」信仰者約數百萬人 ,國內僅數千人。因為堅持不輸血,曾帶動國外「無血醫療」,醫療單位也透過切結方式 尊重信仰、避免醫療糾紛;因為堅持不服兵役,國內有了替代役的改革,與扁政府時代二 十多位拒服兵役者的特赦;因為連國旗都不能崇拜,國際間引發公立學校師生與校規的衝 突。 林本炫說,信仰無關對錯,不過,這個舊約聖經的信仰教派,的確不見容於主流的基督教 ,並被視為異端。 醫界:自主權高於生命權 至於信仰引發的病患自主權與生命權孰重孰輕的爭論,醫界認為病患自主權高於生命權, 但國內醫療法及醫師法強制規定,若遇危急病人,須依其設備、專業能力救治或採必要措 施,不得無故拖延。 對醫學倫理有深入研究的高雄長庚榮譽副院長陳順勝說,任何的醫療行為都必須取得病患 同意,病患的自主權高於一切,未經患者同意的醫療行為,不但違法,民法上還構成「侵 權行為」。 患者若未滿七歲或是禁治產人,屬於無行為能力人,須法定代理人同意,七歲以上、未滿 二十歲未成年人,本人簽署意願書時,也應得代理人同意。 國外就有不少例子,為救命強迫患者輸血而被告。二○○七年,一名加拿大婦女產下六胞 胎,嬰兒體重過輕,一週內走了兩個孩子,剩下的四個孩子情況危急,要活命就得輸血, 父母因是「耶和華見證人」教徒,堅決反對輸血。 醫師無法說服父母,申請將監護權轉移到政府,給孩子輸血治療,父母後來才又透過法院 討回孩子監護權。 去年六月,加拿大溫哥華一位十四歲少女被迫輸血,少女認為違背她的宗教信仰,告政府 違憲,法院裁定她部分勝訴,違憲官司失敗,民法上卻贏回數十萬元的訴訟費。 -- 我們有一部分社會役宗教因素申請的夥伴是耶和華見證人會的, 轉過來讓夥伴們更瞭解這群人。:) --  ▄▅▆▇███▇▆▅▄▃        ╰┼╯─╮ ╮         ◥███████████◣       ╰┼╯=│=│         ◥██████───────    *. ╯  ╯ ╯ の 物 語 .*  ◥███████──────◣ ~ ◢◣             ◢◣  ◥██████───────◤   ◥◤  空白的世界.翼 ◥◤  ◥██▁▂▃▄▅▆▇███▆▅▄▃▂▂telnet://tony1223.twbbs.or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36.25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