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SMS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下面這些東西 經過100題統一整理 在製作的時候 覺得打是非題 很瞎 打選擇題 更瞎 幾乎都大同小異 與其把100題都PO出來(感覺這樣好像會觸法) 不如做整理還來的有意義 法規寫的囉哩叭唆 但要表達的就是這樣而已.... 這是第一波整理 還有第二波及第三波 另外帶重點整理 總不會被要求說全部繳出了吧 這又不是試題 XD 某些中隊的隊長不給時間看書就算了 還抄題庫...整個火大..... PS:此為線上討論修改版,役期部分似乎有些爭議,請用推文討論。 完全確定後,作者會自動更正裡面的錯誤。 ============================================================================== 一、替待役實施條例及施行細則簡介 1.替代役實施條例經行政院核定自民國89年5月1日施行。 2.替代役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3.替代役實施條例所稱需用機關,係指替代役役男服勤單位之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4.替代役實施條例所稱服勤單位,係指替代役役男擔任輔助勤務處所之管理單位。 5.所謂替代役,係指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履行政府公共事務或其他社 會服務。 6.替代役-社會治安類:警察役和消防役。 7.服替代役警察役之役男,於執行職務時,可依規定使用必要之警械。 8.擔任守望相助社區巡守是屬於警察役。 9.消防役之勤務內容為擔任救災及傷病患救助等輔助勤務。 10.替代役-社會服務類:社會役、環保役、醫療役和教育服務役。 11.教育服務役之勤務內容為擔任離島、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教育輔導及協助校園安全等 教育相關輔助性勤務。 12.醫療役之勤務內容為擔任偏遠地區及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醫療保健服務、防疫、公共 衛生之稽查等輔助勤務。 13.替代役-其他役別類:司法行政役、文化服務役、經濟安全役、土地測量役、公共行 政役、外交役、體育役及觀光服務役等經行政院指定之類別。 14.中華民國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於徵兵檢查為常備役體位者,得依志願申請 服替代役;檢查為替代役體位者,應服替代役。 15.鄉(鎮、市、區)公所將替代役徵集令於徵集前10日,送達替代役役男。 16.常備役體位申請服替代役之役期為1年2個月。 17.替代役體位甲等服替代役者,役期為1年10個月。但行政院核定一般替代役役男比照 國軍義務役官兵自97年1月1日起實施不分役別一律提前10個月退役。 18.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服替代役者役期為1年。 19.常備役體位因宗教因素服替代役者役期為1年2個月。 (2011/3/4 訂正) a. 常備役體位申請服一般替代役者,役期為1年2個月。 b. 替代役體位服一般替代役者,役期為1年。 c. 研發替代役,役期為3年。 20.替代役役男經診斷確定罹患足以危害團體健康及安全之疾病者,停服替代役,稱為停 役。 21.替代役役男傷病經鑑定不堪服役者,停服替代役,稱為停役。 22.替代役役男停役期間,不算入替代役役期。 23.替代役停役原因消滅者應予回役,並回原服勤單位繼續服勤,補足其應服之役期。但 主管機關(即內政部)得審查役男實際情形,核定免予回役。 24.替代役役男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須負擔家庭生計主要責任或因其他特殊事故,經內 政部核定者,得辦理提前退役。 25.替代役訓練區分為軍事基礎訓練和專業訓練。 26.替代役之軍事基礎訓練,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辦理;專業訓練,由需用機關辦理。 27.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不具有現役軍人身份。 28.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享有學生得保留學籍之權利;職工保留底缺年資。 29.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或進入公營歌劇影院等公共娛樂場所時 ,得予減費優待。 30.替代役役男參加政府舉辦之考試時,服勤單位得給予公假。 31.替代役役男服役期間不得從事役男服役期間不得從事兼職、兼差及其他營利行為。 32.替代役役男均應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及團體意外險。 33.替代役役男之各類保險費,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付。 34.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是由主管機關委託中央信託局辦理,按月繳納保險費。 35.替代役役男全民健康保險是由中央健康保險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辦理。 36.替代役役男一般保險給付,均以被保險人事故發生月份之保險基數金額為標準計算。 37.替代役役男無故不就指定之替代役職役,或擅離職役累計逾7日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以下罰金。 38.替代役役男違抗監督長官之勤務命令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 幣10萬以下罰金。 39.替代役役男違反生活、訓練及勤務管理規定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罰站、罰勤、禁足 、申誡、記過、罰薪或輔導教育。 40.替代役役男違反生活、訓練及勤務管理規定,予以罰勤時,平日以2小時為限,例假 日以8小時為限。 41.替代役役男違反生活、訓練及勤務管理規定,予以罰薪時,扣除薪給10%至30%,以3 個月為限。 42.替代役役男違反生活及勤務管理規定者,若累計記過3次,得予罰薪,並得施以輔導 教育。 43.替代役役男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向服勤單位請假。 44.替代役役男結婚前,應向服勤單位繕具結婚報告表。 45.替代役役男之家屬不能維持生活時,由政府扶助。 46.替代役役男傷殘或死亡應予撫卹者,由主管機關(即內政部)發給撫卹令及撫卹金。 47.替代役役男死亡時,發給死亡撫卹金,以其遺族為受益人。 48.替代役役男領受撫卹金之遺族第一順序為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 49.替代役役男因公傷殘,一等殘給與終身,每年給與4個基數。 50.替代役役男因公受傷,3年內傷發死亡者,比照因公死亡之標準給卹。 51.替代役役男因公失蹤,在地面滿1年、在海上及空中滿6個月查無下落者,依因公死亡 辦理撫卹。 52.替代役役男死亡時,著有特殊勳績者,得增加一次撫卹金額30個基數。 53.替代役役男於完成訓練之後,依其所服替代役類別之法令規定,執行勤務。 54.替代役役男具有國家考試及格取得合於替代役類別專長證照者,得優先甄試。 55.申請服替代役人數,逾核定數額時,以抽籤決定之。但因家庭、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 役者,得免參加抽籤。 56.應服常備兵役役男,假借宗教信仰因素申請,致服替代役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57.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經核定者,其基礎訓練併同專業訓練,由需用機關辦理。 58.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經替代役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主管機關 得不予許可其申請服替代役或限制其所服替代役類(役)別。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 緩刑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59.拒絕接受替代役徵集令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60.使人頂替本人應徵者或頂替他人或介紹他人頂替應徵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 述罪名2次以上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 61.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時,內政部依規定製作退役證明書,由需用機關透過服勤單位轉 發之。 62.應徵服役替代役之役男,因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非本人不能處理者,得予延期徵集。 63.替代役役男及相關人員著有功勳者,得依法授予勳章、頒給獎章,或予以獎勵。 64.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應按期服役類別、專長、年齡、體位納入勤務編組,非常事 變或戰時,得視需要召集服勤。 65.替代役役男得經幹部在職訓練合格後,核定為管理幹部,其員額以不超過需用機關服 勤替代役役男總人數之十分之一為原則。 66.替代役役男膳食,由訓練及服勤單位負責。 -- 有些話不能多說,有些話不想再說; 終於,我什麼都不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1.190.50 ※ 編輯: shunze 來自: 115.81.190.50 (11/25 11:41)
Justin0610:推一個用心 11/25 11:42
※ 編輯: shunze 來自: 115.81.190.50 (11/25 11:52)
hadessage: 11/25 11:54
yu750205:推用心~ 以上條例 有半數 公務員會自動無視!!!! 11/25 11:59
samual:應該說講役男義務的會被放大成粗體,講權利的會自動無視 11/25 13:12
※ 編輯: shunze 來自: 115.81.190.50 (11/25 14:33) ※ 編輯: shunze 來自: 115.81.190.50 (11/25 15:52) 以下是過期的舊條目。(By TonyQ) 2011/3/4 19.常備役體位因宗教因素服替代役者役期為2年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