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政府要求經紀公司修改不合理演藝人合同
【中央通訊社】
2008/11/24 09:10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24日專電)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日前揭發10家大型演藝企劃公司
,過度干涉旗下藝人的私生活或與藝人簽署強制免費演出如同「賣身契」般專屬合同。要
求必需修正。
南韓「朝鮮日報」指出,這10家公司是:BOF(旗下藝人包括裴勇俊、蘇志燮等)、IHQ(
全智賢、鄭宇成等)、JYP娛樂(Wonder Girls、2AM等)、SM娛樂(寶兒、東方神起等)
、Olive9(申鉉浚、崔智友等)、Fantom娛樂、MnetMedia(李孝利、SG Wannabe等)、
藝堂娛樂(李政宰、金晶恩等)、Wellmade STARM(任昌正、李荷娜等)、Namoo Actors
(文根英、金柱赫等)。
在這10家經紀公司簽的354名藝人合同中,除少數天王級明星藝人外,大多數都對藝人不
利,其中204人的合同已進行了修改。
公平交易委員會要求取消規定藝人隨時向公司通報自己的位置、事先和公司協商學業、國
籍、兵役與異性交往等私生活問題及聽從公司的指揮和監督等條款。委員會還要求取消允
許公司單方面指示及批准包括作曲、編曲等創作活動的各種演藝活動的規定,或相互協商
決定。
報導指出,公平交易委員會市場監督局局長金相俊表示,如果這些經紀公司不改變不公平
交易的慣例,將勒令罰款。971124
F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24/5/19z5j.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6.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