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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lue2 (藍色‧真的叫憂鬱)》之銘言: : 剛檢查了一下 : 之前 RUNE 的發言好像被系統自動砍了 我想請別的站長去調出系統記錄, 基本上所有的bbs站砍信都會有公開紀錄, 我想請別的站長去調出novel去年2000年一整年的所有砍文紀錄, 我們用這記錄來對質。 到底是系統砍的、還是blue2樣你砍的。 如果是系統砍的,那很好,我們可以繼續好好討論您訂的版規問題。 如果是blue2樣,您毀滅證據...那就不要怪我們沒有把醜話講開。 : 不過這並不會影響我關水桶的決定 : 反正我就是針對近期那幾篇發言不滿 : 如果要說理由 : 那就是了! 喔...原來您個人、版主大人不滿意別人的發言就可以浸人家水桶啊... : 證據也有、版規也規定過了 : 至於為什麼沒有公開 : 我前面也有提過是不想讓他當場丟臉 : 處罰沒有規定? : 開什麼玩笑 : 講都講了、警告也警告過了 : 完全置之不理我除了關水桶還能怎樣 : 如果有人能提出公平的處罰方法 : 我倒是願意考慮考慮 : 而且說我為啥不貼出版規? : 奇怪,你真當你在開庭審判啊? : 捉姦在床都有權力保持沈默了 : 請問先生你憑什麼質詢我? : ㄝ,而且我還不是根本懶得理你 : 我原因也解釋了、證據也拿出來了、版規也說了 : 頂多怪我處罰過重 : 我倒不覺得有啥不對 : Blue 管板一向無為而治 : 根本是懶得囉說~ : 既然解釋了 : 我不如講開來說好遊戲規則 : 如果 Rune 跟我道歉我就算了 : 要不然請繼續呆在水桶反省 喔...無為而治啊? 請問blue2閣下您對「無為而治」四字的定義是什麼? 難道就是「我blue2看誰爽不爽嗎?」 如果是這種無為而治,那我看您這版主也當得太輕鬆了吧? 基本上,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 一切講法律。 您的「版規」今天根本沒有罰則, 而且您也沒有辦法明確指出rune樣是不是「人身攻擊」, 更提不出證據說:rune樣是累犯。 您這樣因為各人喜好就關了rune樣的水桶, 就像: 今天假設中華民國立法院沒有訂法說闖紅燈罰錢罰多少? 結果路邊警察就在沒有照片、沒有目擊的情形下, 隨便抓了一個路人說:『你剛剛闖了紅燈,我要罰你新台幣一億八千萬。』 這樣合理嗎? 您用您自己的邏輯想想看。 您今天這樣做,是不是有失一個版主的風範? 什麼叫做不想給rune樣難看? 這是不公開把話講清楚的理由嗎? 難道法官可以說:『我不想給犯人難看。』 所以就不公開在法庭上說犯人判決的依據嗎? 您的邏輯到底在哪裡? 您版主的風範跟觀念到底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