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ue2 (藍色‧真的叫憂鬱)》之銘言:
: 剛檢查了一下
: 之前 RUNE 的發言好像被系統自動砍了
我想請別的站長去調出系統記錄,
基本上所有的bbs站砍信都會有公開紀錄,
我想請別的站長去調出novel去年2000年一整年的所有砍文紀錄,
我們用這記錄來對質。
到底是系統砍的、還是blue2樣你砍的。
如果是系統砍的,那很好,我們可以繼續好好討論您訂的版規問題。
如果是blue2樣,您毀滅證據...那就不要怪我們沒有把醜話講開。
: 不過這並不會影響我關水桶的決定
: 反正我就是針對近期那幾篇發言不滿
: 如果要說理由
: 那就是了!
喔...原來您個人、版主大人不滿意別人的發言就可以浸人家水桶啊...
: 證據也有、版規也規定過了
: 至於為什麼沒有公開
: 我前面也有提過是不想讓他當場丟臉
: 處罰沒有規定?
: 開什麼玩笑
: 講都講了、警告也警告過了
: 完全置之不理我除了關水桶還能怎樣
: 如果有人能提出公平的處罰方法
: 我倒是願意考慮考慮
: 而且說我為啥不貼出版規?
: 奇怪,你真當你在開庭審判啊?
: 捉姦在床都有權力保持沈默了
: 請問先生你憑什麼質詢我?
: ㄝ,而且我還不是根本懶得理你
: 我原因也解釋了、證據也拿出來了、版規也說了
: 頂多怪我處罰過重
: 我倒不覺得有啥不對
: Blue 管板一向無為而治
: 根本是懶得囉說~
: 既然解釋了
: 我不如講開來說好遊戲規則
: 如果 Rune 跟我道歉我就算了
: 要不然請繼續呆在水桶反省
喔...無為而治啊?
請問blue2閣下您對「無為而治」四字的定義是什麼?
難道就是「我blue2看誰爽不爽嗎?」
如果是這種無為而治,那我看您這版主也當得太輕鬆了吧?
基本上,中華民國是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
一切講法律。
您的「版規」今天根本沒有罰則,
而且您也沒有辦法明確指出rune樣是不是「人身攻擊」,
更提不出證據說:rune樣是累犯。
您這樣因為各人喜好就關了rune樣的水桶,
就像:
今天假設中華民國立法院沒有訂法說闖紅燈罰錢罰多少?
結果路邊警察就在沒有照片、沒有目擊的情形下,
隨便抓了一個路人說:『你剛剛闖了紅燈,我要罰你新台幣一億八千萬。』
這樣合理嗎?
您用您自己的邏輯想想看。
您今天這樣做,是不是有失一個版主的風範?
什麼叫做不想給rune樣難看?
這是不公開把話講清楚的理由嗎?
難道法官可以說:『我不想給犯人難看。』
所以就不公開在法庭上說犯人判決的依據嗎?
您的邏輯到底在哪裡?
您版主的風範跟觀念到底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