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相信!!
人家開PARTY就是要放鬆心情去玩樂呀!更河況又是跟男友甜蜜~~竟然還被寫成雜交?!
那壹週刊真的是給他有夠欠扁的....尤其是那個死胖子...真是屌耶..........欠扁.
擺明是要讓藝人混不下去的嘛....前幾天大s就說那個死狗仔還沒出書時就一直罵他們
給果事後還接到那死狗打來的恐嚇電話說..會讓他們好看...之後就一真跟蹤她們了
哇咧...說人家偷偷摸摸的..你們自己還不是一樣偷偷摸摸的跟蹤人家....
最好去坐牢啦..死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h192.s34.ts32.hinet.net
> -------------------------------------------------------------------------- <
作者: candary (小綺) 看板: SOS
標題: Re: 我相信他們~~~~~^^
時間: Sun Aug 12 16:49:01 2001
※ 引述《migumama (超想戀愛的咧)》之銘言:
: 我也相信!!
: 人家開PARTY就是要放鬆心情去玩樂呀!更河況又是跟男友甜蜜~~竟然還被寫成雜交?!
: 那壹週刊真的是給他有夠欠扁的....尤其是那個死胖子...真是屌耶..........欠扁.
: 擺明是要讓藝人混不下去的嘛....前幾天大s就說那個死狗仔還沒出書時就一直罵他們
: 給果事後還接到那死狗打來的恐嚇電話說..會讓他們好看...之後就一真跟蹤她們了
: 哇咧...說人家偷偷摸摸的..你們自己還不是一樣偷偷摸摸的跟蹤人家....
: 最好去坐牢啦..死狗.....
其實 我覺得這件事呀~
壹周刊的真的很過份 其實說實在的
就憑幾張照片 說人家嗑藥 也太厲害了吧~
然後我是認為 男女朋友 有些親密的舉動是正常的
只要雙方都能接受 那又何妨呢?
另外 ... 我覺得壹周刊講了一句話 很白癡
我記得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他們的編輯裴先生
說了一句話 他說:公眾人物沒有隱私權
我當時只覺得好笑 拜託~ 台灣的法律 ... 是他訂的嗎?
藝人沒有隱私權? 全台灣的人都知道 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
就有義務跟權利的資格 台灣法律有說藝人沒有隱私權嗎?
我覺得很好笑~ 而且 他們的party 是私人活動耶~
去拍... 應該違反隱私跟一些相關條例吧~ 希望法律可以做出個判決
另外 .. 雖然不太可能 但是 .. 我真的不希望壹周刊在台灣
現在這麼混亂的時局中再軋一角了~ 讓人很討厭`
--
當你需要他時 不論是在身旁或是在遠方
你都能感覺到他的關懷 這就是朋友
也許忙碌會讓人淡忘了過去 聚我們以詩 以歌 以歡暢 以夢想
或許環境會改變原來的自我 散我們以情 以誼 以懷念 以祝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75.c210-85-42.ethome.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