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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紀琤、李安君/台北報導  拍廣告是藝人重要收入來源。藝人要拍廣告,除知名度要高外,形象更要好, 因此多數廣告廠商邀藝人拍廣告時,合約中都附有「潔身條款」,原預定本月中旬 開始播出的統一「AB活菌舒活果汁」,因主角小S嗑藥疑雲而暫停。 「AB活菌」廣告總預算一千五百萬元,上月因與東森達成業務專案,已在東森 頻道播出一個月。這是小S第一支個人廣告,統一千挑萬選,認為情變、矯正牙齒 後的她集智慧、美麗於一身,是該產品最佳代言人,她一人飾演兩個角色。 昨天,小S原定錄該廣告的電台廣告,因嗑藥事件,廣告公司暫停配音,同時 暫停已播、預播的廣告。據悉,小S拍這支廣告的酬勞為一百五十萬元,合約內有 「潔身條款」,雙方都不得違反形象、公序良俗,否則需賠償藝人酬勞的兩倍以上。 昨天,小S經紀人王偉忠主動表示,希望小S、阿雅的廣告廠商向兩人要求賠償 以便兩人控告錯誤報導、傷害兩人形象的媒體。行事向來謹慎低調的統一表示,先暫 停廣告,一切研究後再決定做法。 ~~~後略~~~ from中時電子報   希望法律能夠趕快證明小S的清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4.c210-85-154.ethome.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