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紀琤、李安君/台北報導
拍廣告是藝人重要收入來源。藝人要拍廣告,除知名度要高外,形象更要好,
因此多數廣告廠商邀藝人拍廣告時,合約中都附有「潔身條款」,原預定本月中旬
開始播出的統一「AB活菌舒活果汁」,因主角小S嗑藥疑雲而暫停。
「AB活菌」廣告總預算一千五百萬元,上月因與東森達成業務專案,已在東森
頻道播出一個月。這是小S第一支個人廣告,統一千挑萬選,認為情變、矯正牙齒
後的她集智慧、美麗於一身,是該產品最佳代言人,她一人飾演兩個角色。
昨天,小S原定錄該廣告的電台廣告,因嗑藥事件,廣告公司暫停配音,同時
暫停已播、預播的廣告。據悉,小S拍這支廣告的酬勞為一百五十萬元,合約內有
「潔身條款」,雙方都不得違反形象、公序良俗,否則需賠償藝人酬勞的兩倍以上。
昨天,小S經紀人王偉忠主動表示,希望小S、阿雅的廣告廠商向兩人要求賠償
以便兩人控告錯誤報導、傷害兩人形象的媒體。行事向來謹慎低調的統一表示,先暫
停廣告,一切研究後再決定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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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中時電子報
希望法律能夠趕快證明小S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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