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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務範圍: 本板受理棒球群組所屬各板面裡 針對板主的「申訴」及「檢舉」及案件 下列案件,請至 Sportcenter 板發文: a.新增板主、板主請辭等一般群組業務 b.罷免板主(請先閱讀 Sportcenter#1Bhqpmr_ 公告) 下列案件,請至 CourtSport 板發文: c.對小組長判決不滿的上訴案 d.針對小組長職權的申訴、檢舉案 c/d 兩類請注意本板 #1DqQOnx8 公告中關於可申訴層級之說明 二、案件受理標準: a.申訴案件: 1.由「看板處份案件」中「權益受損之相關人士」提出 於本板受水桶處份而無法發文者,請寄信給小組長代為發表 不得以此為由委托他人代為提出申訴案 2.申訴期限為板主判罰公告日期後第十天,以台灣時間為準。 舉例:若板主判罰公告日期為五月十日 申訴期限即為五月二十日 3.申訴文中需註明英文板名、遭板主判罰原文及板主判罰公告之 文章代碼(AID) 4.以全信轉錄的方式附上與板主針對判決溝通的所有信件 b.檢舉案件: 1.本板受理針對板主的檢舉案件。看板違規案件請在 SportCenter 板提出 目前受理案件種類,包括但不僅限下面三類: ●板主怠職,如長時間不上站、不執行板規、不整理精華區等 ●該板板規具有爭議性或有違反組規、站規的嫌疑 ●板主行事具有爭議性或有違反組規、站規的嫌疑 非屬上面三類型之檢舉案,由小組長裁定是否受理 2.檢舉文需註明英文板名,欲檢舉板主之 ID 3.檢舉文請詳述檢舉原因,例如違反之站規條文、有爭議的作為細節等 若有相關討論,請附上該文文章代碼 AID 4.檢舉前不需先和板主討論。 但若是有事前之溝通請以全信轉錄的方式附上所有相關信件 5.於原檢舉案最終判決(本板判決或是上訴判決)起九十天內 針對同一事件的檢舉案,若缺乏新事證的發現及說明 也無其他相關規定的變動(例如組規修正等) 小組長得直接裁定不予受理 若申訴人違反上述規則,小組長可依職權裁決: 1.不予受理案件 或是 2.給予申訴人特定時間補齊文件 或是 3.仍受理案件 三、案件審理規定: a.發言: 無論是否為案件相關人士,於小組長受理案件之後 發言都受體育群組申訴規則第 5.3/5.4 條的規範 亦即未經小組長要求或是許可,禁止擅自發言 b.修文: 案件受理之後,禁止修改所有相關文章 包括但不僅限:申訴主文、回應文、轉錄之證據 違反上述規定者,小組長可依職權裁決: 1.退回相關案件 2.水桶處份 四、水桶標準: 若違反上述案件審理規定,或其他明顯擾亂板面秩序者 小組長有可能以水桶處份 a.初犯且情節輕微者,水桶 90 天 b.再犯或是情節嚴重,永久水桶,並於 PttNewSport 板同時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5/17 13:07) 編輯:刪除罷免案相關條文。罷免板主提案請至 Sportcenter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5/18 01:17) 編輯:將「水桶三個月」改成「水桶 90 天」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5/19 02:52) 編輯: 1.新增「檢舉案(第二條 b 項)」相關說明 2.修正上訴案及針對小組長職權的申訴案應發表的板面為 CourtSport ※ 編輯: RJJ 來自: 140.113.209.4 (06/02 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