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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 (30分滅一國的匈奴)》之銘言: : 被告答辯流程已經結束(請先離席在旁等待) : 現在請原告回應小組長所提的部分 : 1.關於版主所提之證據 原告是否有證據可辯解自己並非板主認訂 : 人身攻擊或挑釁等行為? 一個版主不管版,二個不上版,這是不是己經達到可以解職的原步了 我記得好像是21天小組長就能解職 b版主自己也很少上版,八月中到十上底幾乎不管版 放任這群人到處亂版,我們只是一個小鄉民能怎辦? 就給他人身攻擊、亂版到爽? 然後版主才上來假意同歸於盡,但對方每次都輕輕放下 第一次一堆人一堆人身攻擊的部份超扯,是個人都受不了 我承認那時我有點抓狂,因為那群人太垃圾了 但第二次,從頭到尾都有版友一直提醒我別理他們、別進桶 我都盡可能的不要去直接用文字攻擊到對方 然後版主又是很剛好的上來桶我了 : 2.原始信件是否只有一篇? 若非一篇則須再行補充轉錄 : joh 這次就只有那篇而己,因為群組長說的,我本來要再重打一篇備份 他上來回文,我就沒再寄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21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