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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辯流程已經結束(請先離席在旁等待) 現在請原告回應小組長所提的部分 1.關於版主所提之證據 原告是否有證據可辯解自己並非板主認訂 人身攻擊或挑釁等行為? 2.原始信件是否只有一篇? 若非一篇則須再行補充轉錄 joh -- 這個城市不在城市 你需要好好在這個城市好好表現自己 表現自己的新力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203.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