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他同伴的煙尚在肺裡打轉,還來不及吐氣,嘴巴在欲張未張下,
我已如閃電鬼魅般的速率瞬間從他的右臉頰揮了一拳,我使出了全力,
他翻了個轉,還未搞清楚發生什麼事之際,剛睜開眼,我像發了瘋似的隨即再以兩手
緊抓他的頭髮,連拖帶翻的將他扯了七八公尺遠,顛了樣的我,手肘,膝蓋並用,
猛踹他致命的要害!其他人一開始看的驚了,來不及反應,但他的同夥隨即回神過來,
四五個人拿起機車大鎖,朝我的方向猛衝過來。「小心」尚未喊出,
我同學已迎上前以他們從未打過架的姿勢,以寡敵眾,以肉搏鐵。一場血戰就這樣莫名
地在台北近郊一處山坡地上展開,如今仍不敢去想當時血流滿面的自己還有同學。
在警察局裡頭,是那群不良少年,然而我們.............。不敢想,也不敢去體會有人
傷殘,有人不幸陣亡的事實。撇下材力作業,我若有所失的關上了燈,趕緊拉了棉被倒
頭就睡。我在想,四年的大學生活裡,二十年後有多少回憶我可以自豪的跟我兒子
提起。在這樣的年紀裡,我是不是太過於循規蹈矩,是不是太過於拘泥固執,
這樣的一帆風順,是不是太過於平平淡淡。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論點,但我偶爾,
只是這麼想。體育用品店裡的女孩到底有沒有男朋友,一直是我很在乎的問題。
但我無從得知,也因此怕一路走下去,卻淌了個混水。這樣的問題,見仁見智,
即使同一個人,扮演了對等的角色,他也是有可能前後矛盾,自打嘴巴。我同學說體育
用品店裡的女孩的男朋友會拿烏茲來射我,或者我會被亂刀砍死在台大校園裡面,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我警告他,「你不要恐嚇我,不然先死的是你」。
自從送了一封信給她之後,我已好些天沒再去看體育用品店裡的女孩,
可能是由於自尊心作祟,或是,先讓她接到信的心情平靜些時候,
我才可能再有所行動。然而,我完全意想不到的,今天卻發生了一件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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