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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進入了,上一篇文章開頭的那個橋段,在打了兩通電話之後 *************************************** 房客若有所思的想了之後說:這押金就算了,我們不要吵了, 我們不要為這件事鬧的不愉快,我也會繳這5000給你 小房東:因為我這星期五中午後就不在了,所以在星期五中午前繳給我,可以嗎 房客:那我明天給你好了,你什麼時候在呢? 小房東:我中午後都在,不過下午可能會出去,但還不一定,你跟我講大概幾點, 我會等你繳完錢後在出去 房客:那晚上好了,我會在敲你的門 小房東:ok,那就明天晚上來敲我的門 小房東大概十點半的時候,出門吃晚餐,吃到一點多 回到家大概一點半,回房間沒多久,房客敲小房東的門 房客:我想跟你談一下,關於那兩通電話,是你請兩位朋友扮演的吧? 小房東:嗯?那是房東的電話沒錯呀 房客:但他都一直不肯說出他姓什麼 小房東:我也不知道他姓什麼,我都稱房東而已 房客:你沒有跟房東說,要扣押金的事吧 小房東:有啊,房東說她把全部事情讓我處理了 房客:那我們可不可以私下協調一下,(之後說的話barabara, 一會說扣押金沒關係,最後又說那可不可以退個500或1000之類的) 小房東:沒辦法,你帶給我很大的困擾,現在才跟我說不住, 這個時間很難租出去(準備要唸他的時候,他又叉斷我的話) 房客:我朋友們知道這件事後,比我還生氣,說絕對不可以妥協, 但我覺得不要搞到要告....(說了一堆他不想鬧大的屁話) 對了,那本契約書是妳寫的,不是房東寫的吧 (他開始講些關於 如果告他的話,也是對我不利等等之類的話) 還有我們有沒有簽新的契約,而且合約書上也沒有寫多久以前要告知搬走, 比如寫10天前之類的,況且我又不是今天說今天就搬 至於口頭續約,但沒有第三人聽到,那也是沒用的啊! 雖然房東把這責任交給你,如果房子出了什麼事情之類的, 也是要房東來處理啊(他barabara講了很多) *************************************** (請注意,這段話都是他自己一個人再講,中間穿插很多無關的事情, 所以省略,基本上小房東並沒有和他在此承諾什麼,如果他堅持有訂定 對他有利的協商,請他別忘了上了法院有舉證的義務,而他沒事扯朋友 很生氣這點,希望他要就承認不然就遺忘,否則可能有所謂的 "脅迫的意思表示" 你讓當事人心生畏懼,在法庭上是不利的) *************************************** *************補充************* 基本上,這邊前面的和後面的部分,是基於還原事實的目的才寫出來的 這位房客屢次提到口說無憑,沒有證據,什麼之類的話語 說真的,他一定也會賴說,兩人的對白不是這樣,然後陷入羅生門 但是我本著,小房東有講話的權利,所以把小房東所述的po上來 此外,他們倆人不是沒有簽新契約而已,如果依照小房東的意思表示 現在的房客已經住了60多天的霸王房了,照舊約而言 他將會被罰天數*5倍的租金 小房東也不是不息事寧人,一再的表示簽新約,繳錢,事情就這麼算了, 而房客還自作聰明的以為沒簽約是他賺到 而司法程序會怎麼處理,還請房客(含他朋友)看到之後 拜託一定要去尋求司法協助,這已經不是法律常識就能搞定的了, 為了你們的權益,請你們在尋求法律協助之前別太有自信 *************************************** 房客:那這樣子妳還是決定不退一些嗎?退個500或1000都可以 小房東:押金就是之前的房租阿,你又沒有找人來住,要怎麼給你優惠 (小房東這時心裡想 你一開始不是說不care嗎= =) 房客:妳真的很堅決,完全不能商量。 小房東:真的不是care你那2500的押金,是這個階段很難租出去, 空屋率已經很高了,你又來混這攤水,擺明給我難堪 "還是那句,你只要找人進來住,二話不說退你全額押金" (這句小房東也說了很多次,但房客完全沒有誠意找人進來住) 房客:我朋友們不是學生了,很難找到人進來住了 小房東:你也知道人難找吧!你現在還給我搞這種事(他又再次打斷我說的話) 房客:好吧!那就扣吧!在繳5000給你 不過明天可能沒辦法一次繳5000,妳知道的,10號才發薪水 小房東:是唷~那你會不會跑掉啊(小房東質疑的眼神) 房客:契約書上有寫我的電話,就是那個號碼,妳打來我就會接 小房東:那你會不會馬上換電話號碼 房客:我在學校唸研究所,也找的到我,跑不掉的 小房東:不過你還是盡量在明天時繳給我,真的不行的話,在10號發薪水前給我 *************補充************* 這時候的小房東依然延續先前的意思表示 也就是房客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話,很簡單,錢拿來 契約書寫一寫,霸王房的事情就不追究, 在契約完成前,從來沒有跟他合意續約這件事情 *************************************** 房客:還有可不可以把那本契約書還給我,因為上面有我的個人資料,怕外露, 現在只要有身份証就可以犯案做壞事了 小房東:還給你???從來沒有人這麼要求過耶 (內心超懷疑他所說的事情是真是假) 房客:有啊!我之前住的地方也都有要求拿回來,畢竟那本契約書約已經過了, 也不能幹麻在求職的時候也一樣,離職時,可以要求把當初進公司時 所填的個人資料要回去因為社會上就有曾經發生過,某家公司的資料 太多要丟時,沒有放進碎紙機碎掉就直接丟,而被有心人拿去犯案 小房東:哦~~這樣啊!我只是覺得奇怪,因為從來沒有人這樣要求 房客:是滿少人會要回去啦!那~我的那本可以還給我嗎? 小房東:等你5000元繳清的時候,我在還給你 房客:那明天下午或晚上時,我在去敲你門還錢 (房客要走前還客客氣氣的說,不好意思打擾休息之類的客套話) *************補充************* 當然,他可以否認這件事情,但是我合理的懷疑, 一位屢次用耍賴戰術的當事人,在此的行為是別有企圖的 *************************************** ───────────────────────────────────── 到了隔天9/4(四) 小房東中午回去後就睡覺,沒聽到電話聲也沒有敲門聲 晚上時,小房東敲了他的門,禮貌性的問下午有沒有敲我門 (因為我怕我睡太死,他有敲我沒聽到) 以及跟他催錢 房客:我沒有敲。不過我現在只能3000,剩下的2000,要10號才能給你 小房東:是唷!好吧!那就下星期三10號 把剩下的2000還給我,到時我在把契約書還你 房客:那我下星期三10號 會打電話跟妳聯絡,如果在10號前有錢的話,我也會先還給妳 ───────────────────────────────────── 隔天9/5(五)中午(當時奧客不在) 有人來看房間,看了房客那間後,非常的滿意 表示馬上簽約,然後星期日中午會搬過來 小房東:不過我不確定他是下午搬還是早上搬,如果你們來時,他還沒搬, 可以先放樓下空房 新房客:但我們租約已經開始了(簽約是9/1~8/31), 所以應該有權請那位舊房客在中午前搬走我想想也對, 房客也沒權利選擇要下午搬,答應新房客會跟房客說星期日中午前要撤走 當天晚上打給了房客,但房客沒接也沒回 小房東傳了簡訊說:星期日中午會有新房客搬進去,所以請在中午前撤空,謝謝! ───────────────────────────────────── 9/6(六)晚上 房客打了一通電話給小房東,但沒接到 於是房客有傳一封簡訊:是搬進我那間嗎? 小房東打了電話給他,這次他有接 小房東:你那間租出去了,星期日中午新房客要搬進你那間,所以你在中午前要搬走 房客:租出去啦!那可不可以退全部的押金 小房東:不行,人是我找來的,又不是你找來的 房客:又沒關係,都一樣啦 小房東:樓下還有兩間空房,只要你找到人住樓下其中一間,一樣退你全部的押金 (忘了奧客回什麼,但他就是不想找人來住就對了) 小房東:那10號時,你在聯絡我繳剩下的2000唷 房客在電話中答應會聯絡 ───────────────────────────────────── 9/7(日)小房東回到台南 新房客住進去了,房客有在中午前搬走 ───────────────────────────────────── 9/9(二)晚上小房東忽然想到昨天拿中華手機去修,房客會打不通 於是小房東用威寶傳簡訊給他:我是小房東, 昨天中華那支那去修了!所以聯絡小房東就打這支哦! ───────────────────────────────────── 9/10(三)晚上,都沒有接到房客的來電 心中開始有點不安,打了好幾通都沒接,也沒有任何的回電 我傳了一封簡訊給奧客:今天十號囉!請盡快將剩餘的兩千繳給我,謝謝! (當時大概十點多快十一點那裡) 傳完簡訊後,小房東還有在打幾通電話給他,依然沒接 在十一點四十幾分時,逛到ptt南台版,房客的朋友剛po上去, 恰好馬上就被小房東看到了看到標題後 就明白被擺了一道 內容寫了很多不是事實的事之後天天打個幾通,當然都沒接 ───────────────────────────────────── 然後,補充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瓦斯費,下面是小房東想說的 首先要請問一下 這是當事人親口告訴你的呢? 還是原po你自己聽完後在添油加醋? 先來回答關於瓦斯費的問題 這點當初在收的時候,他也有尋問過我 這次的瓦斯費怎麼比較貴 小房東當時有回答的很清楚,不知當事人有沒有跟你說清楚 如果沒有的話,現在可以給你當時的回答 1.瓦斯費漲價了,整整漲了一百元(吃米請知道米價好嗎) 2.當時那次叫瓦斯,已經六月多了(大概快10號那裡) 因為當時小房東在忙,請學妹先去叫瓦斯 學妹先墊錢了,小房東負責和大家收完瓦斯後,在把錢交給她 A學妹6/21要搬走,B學妹6/30搬走 請問一下,那瓦斯費840是要總額除於人數嗎? 除於人數,公平嗎? 所以那兩位學妹,小房東有少收 剩下的錢在由剩下的人去分攤 (A學妹50元,B學妹80元)(C學妹200元) 然後C學妹的部份有在少一點點,因為她是七月多要搬走 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收該房客比較多錢(250元) (小房東自己繳的還比當事人多10元,260元,是不是要罵自己活該?) 但請問一下,當事人有沒有自己想過 250元 看似多繳的瓦斯費,"當事人洗了多久"? 整整快三個月呀~~~ 該房客當時是什麼狀態有反省過嗎? 賴在那邊不走,問有沒有要續住你不續住,6月調查搬出時間又屢次 耍賴打太極拳,難道小房東要收你跟B學妹一樣80才合理? 小房東跟你收250的時候也說明了,你什麼時候搬乾淨, 會看情況依比例退你瓦斯費,收你250可是明確溝通過的 小房東從未同意你繼續住在那邊,想解決你住霸王房,你有誠意嗎? 該房客從未拿出誠意說他要續住,心理在盤算些什麼呢? 一直拖延然後不打約,這不是霸王房是什麼呢? 所以請原po了解全部的狀況後在寫出來 還有當事人在當時聽小房東解釋完後,還有不爽或有疑問的地方 為什麼不當時提問?要放這種無聊的馬後炮 請體會一下,叫瓦斯墊錢、收錢的辛苦 (該房客都有別人幫他做好好的,可能也體會不到) 另外原po文章寫說該房客住了14~15個月 這也是他親口跟你說的?還是你自己算的? 可以確確實實的告訴你,他是去年的11月住進來,今年的9/7搬走 大概是住了10個月又多一點點 還有原po說當事人當初有問小房東規定要住多久, 該房客說 : "小房東回答說 沒有規定" 拜託,請不要捏照不實的謊言來彌補你的過錯好嗎? 這裡又不是旅館,怎麼可能沒有規定 另外9/4叫的新瓦斯還沒跟他算到就跑了 9/1~9/7的網路費他也沒繳就跑了 這些錢小房東可沒有說過他那250就有包了 ───────────────────────────────────── 然後,這邊要說的是這位房客的心態 也請 M_________ 徐XX 男 六宿X人房男生 這位當事人,也就是房客 (有抽到學校宿舍) 出來說明一下,為什麼學校公告如下 *************************************** 宿舍後補作業預訂在97 年8 月20 日至8 月22 日開放登記; 舊生及所有新生皆可上網登錄;約有200個床位 後補中籤名單將會在97 年8 月24 日前上網公告, 請注意學校首頁最新消息及宿網的公告。 新生進住宿舍時間更正公告 8/27的公告:更正8月21日公告之97學年度新生始業輔導實施計劃, 第五項一般規定,第(四)條,新生進住宿舍時間, 原為9月6日~9月9日,更正為9月7日~9月9日,特此更正,不便之處,請見諒 *************************************** 明明8/24就能知道有地方住(不是候補的話能更早), 也打算要搬,卻都不說? 讓你這樣賴皮,而且還不想鬧大的小房東 有多壞? 請問你有退到所謂的 "為他人著想" 的角度去思考事情嗎? 再者,能請問一下為什麼當初會在11/1這種奇怪的時機點找房子? 一般常見的劇本而言,我所知道的都是X客,所以和原本的地方鬧的不愉快 當然你能不回應,但是我有這點小疑問就是了 ───────────────────────────────────── 再者,就小房東的其他朋友的協助,我們發現s_____該當是人的ip 與上一篇文章的發表人wcisbest有相同過的紀錄,換言之 雖然我們無法證明發表那篇不太符合事實的文章的人 會是當事人,但是W與S的密友程度, 會不會影響法官或是合意庭的自由心証,請當事人自行評估 ───────────────────────────────────── 最後,提醒一下該事件的所有當事人,就我和我法律較專精的朋友的了解 我們在最後提醒一下各位一些小重點 法律上常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房客可以說小房東和他有續約,而且沒說契約能住多久 但是,這是需要舉證的,至於該怎麼舉證,由於房客不是我的當事人 我也只能幫他到這,我講出來只是希望事情朝和解的部分前進 小房東也能咬定房客住霸王房,但是這也是需要被舉證的, 舉證若成功,請房客注意,如果房客是在住霸王房的情形下敗訴 他需要償還一個程度的訴訟費用,誇張一點是全部 (換句話說,小房東如果請很大牌的來打這官司的話,如果真的開了庭 而且房客敗訴,房客要負擔的訴訟費用就可能超過案子和解的小錢) 而霸王房的費用將會是 7/1~9/7=69天 (69/31)*5*2500 - 3000 = 24822 (可計算利息和水電瓦斯,估25000好了) 所以房客如果霸王房狀態敗訴將會負擔 25000 + 訴訟費用 不過呢....可喜可賀的是,這種程度的金額都是小額訴訟 基本上見不到法官的,所以房客請好好評估一下風險 至於,小房東這邊在我的分析上,可能你會覺得我虎你 但是我必須要說,他要敗訴很難,差別在你是以什麼狀態敗訴 會關係到你要賠償多少金額,而他算是我這邊的的當事人 所以我不方便和你透露我們收集了多少,有利舉證物證和人證 然後,附帶一提,由於整個事情,由於進入司法程序 所以真的算是 "出事了" (房客當初乖乖付房租就沒事阿...) 所以小房東都是以證人的身分,真正的當事人是房東 而我們也請示過房東了,房東真的很忙 但是房東卻贊成司法途徑,這讓小房東吃了定心丸 所以,房客與他的友人,你們可以繼續懷疑房東的真實性 但是請你們好好斟酌,我個人建議是,請你主動聯繫小房東 然後釋出善意,但是你可能給小房東時間回應就是了 我比較傾向用有電磁紀錄的方式來談 (好比站內寄信) 但是不推薦打電話,因為進入司法程序的機會很高 現在說的每一句話都必須被評估,也就是我了解過後比較好 如果你個人或是你要找律師或相關人士去和小房東當面談的話, 我給小房東的建議是,保持緘默,進司法程序就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9.23
jayheers:果然不退保證金是有原因的... 09/14 03:52
jayheers:當時就在想 怎麼會有租房子沒簽約的怪事... 09/14 03:53
jayheers:挨阿~記錯了 前篇沒說到簽約0rz 09/14 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