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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稱: 板規五修改提案 ─────────────────────────────────────── ◆ 投票中止於: 02/04/2010 19:07:30 Thu ◆ 票選題目描述: 社工版徵才文目前對於薪資的相關規定及罰則為: 五、徵才文請註明薪資,禁止面議,初違者刪文警告,再違者水桶。 kilen520板友提出薪資範圍比照此篇文章規定
kilen520:※號那段應該MARK起來 社工板也應該比照辦理拉01/18 22:29
● 2967 3 1/18 athena161302 □ [徵才] 台中張老師中心誠徵約聘專案社工員 ┌─────────────────────────────────────┐ │ 文章代碼(AID): #1BL0iSKo (SW_Job) [ptt.cc] [徵才] 台中張老師中心誠徵約聘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W_Job/M.1263799068.A.53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元 │ └─────────────────────────────────────┘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由dunkin板友附議之
dunkin:不能同意一樓再多了~01/18 22:52
因此舉行此次投票,調查大家對於板規五修改的意見。 ◆投票結果:(共有 29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選 項 總票數 得票率 得票分布 維持原版規(不變) 1 票 3.45% 3.45% 比照辦理,無薪資或不清水桶一週(修改) 28 票 96.55% 96.55% 其他意見(請留言..) 0 票 0.00% 0.00% ─────────────────────────────────────── ◆ 使用者建議: ○使用者 woojc6430 的建議: 的確應該標明~ ○使用者 mila 的建議: 沒寫清楚就丟公海啦~~~ ○使用者 KISSCHUN 的建議: 嚴格一點好,不然還是都會有人違反 辛苦版主囉! ─────────────────────────────────────── ◆ 總票數 = 29 票
lighthearted:依大家的意見及投票結果 修改板規 by lighthearted 02/05 23:57
kilen520:阿 原來是我提的XD 02/06 0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