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sziwu:蠢政策~~簡單說舉例,一個25歲的人投保到65歲,保費一共付出 10/02 22:00
→ ufoon: 會 搞 貪 汙 嗎 還 挺 屌 的 10/02 22:00
→ sziwu:323520元,65歲之後最高每月領8986元(每月107832元),風險就 10/02 22:01
→ sziwu:是你要從25歲就熬到65歲才可以領回(正常論),中間微幅通膨與 10/02 22:02
→ sziwu:本金利息通通不能算,重點是65歲之後能活多久還要去廟理擲筊 10/02 22:02
推 Hu1din:簽樂透 10/02 22:03
推 genderbb:跟某一些人解釋是沒有用的,最後只會自己很無力 10/02 22:03
→ sziwu:如果不幸只活到68歲就只領了323496元,這簡直是惡夢一場... 10/02 22:03
→ keepoo:那真抱歉囉(′‧ω‧‵) 10/02 22:04
→ sziwu:genderbb大 一廂情願要幫政府護航...也是讓人很無力~~ 10/02 22:04
噓 rickb9l:就說過了 講中肯點是現在存錢給以後的自己用 10/02 22:04
→ mounter:sziwu我拜託你看書 不要打錯誤百出的嘴砲 10/02 22:04
推 monyan:不管是哪一種保險都不太可能讓每個人撈本回來,雖然我也不 10/02 22:05
→ rickb9l: 講難聽點是繳錢給現在的政府用 10/02 22:05
→ sziwu:哈~~只能說要投國保的眾信徒門先問問自己能活到幾歲吧..沒有 10/02 22:05
→ sziwu:自信活超過70歲的...勸你們還是斟酌點吧... 10/02 22:06
→ monyan:看好這個制度,但就只是因為不能撈本回來就噓也未免太過腦 10/02 22:06
→ sziwu:m大,所以我不喜歡保險阿...囧~~ 保險還比投資更具風險勒~ 10/02 22:06
推 fourseason:sziwu去勞保局可以看國民年金答客問喔 10/02 22:07
→ monyan:殘。會噓的人基本上也是貪小便宜的傢伙。 10/02 22:07
→ sziwu:m大,不能回本我保幹嘛??佛心來著在年輕拚命賺錢給不認識的 10/02 22:07
→ mounter:不再回應了,有些人很難溝通,你繼續吧 10/02 22:07
→ fourseason:sziwu先唸唸書再來喔 10/02 22:08
→ sziwu:老人花?....恕哀家沒那麼偉大情操 哀家是自私鬼...ok 10/02 22:08
→ keepoo:吳宗憲:投保是窮人理財的方式 10/02 22:08
→ sziwu:fourseason 你滾一邊睡覺去 10/02 22:08
→ fourseason:60後的平均餘命是22年 10/02 22:09
推 suginamiki:其實用不著解釋 政策還是會繼續下去... 10/02 22:09
→ suginamiki:要繳不繳就看個人了..反正也只是會罰到配偶 10/02 22:10
→ sziwu:順便告訴要國保的人....開始到65歲當中欠10年就不能補嘍~ 10/02 22:10
推 monyan:所以將來的離婚率會更高???? 10/02 22:11
推 fourseason:sziwu終於去看書了阿 而且欠10年不能選B式喔~~ 10/02 22:11
→ sziwu:還有有欠保費的也只能選擇"月投保金額 * 1.3%*投保年資" 10/02 22:11
→ suginamiki:反正我已經打算能勞保多久就勞保下去了 國保只是順便看 10/02 22:11
→ sziwu:fourseason大,不要蠢到以為全天下只有你自己知道好嗎~~笨 10/02 22:12
→ mounter:sziwu勇敢一點自己當老闆,這樣就一輩子不用保險了 10/02 22:12
→ sziwu:像你這種明知道國保一堆陷阱還想唬弄板民去相信 真夠缺德~ 10/02 22:13
→ mounter:老年的時候也有guts一點,沒錢就自我了斷投河自殺吧 10/02 22:13
推 fourseason: 我寫錯了 是不能選A式 哭哭 10/02 22:13
→ sziwu:m大,我當然不會去玩國保,就算有錢我也會自己理財,傻了才 10/02 22:13
→ sziwu:會被騙去國保.... 10/02 22:14
→ fourseason:sziwu乾脆勞保也拒保好了 10/02 22:14
→ suginamiki:所以最好一直有勞保之類的 就不會收到國保繳費單啦XD 10/02 22:14
推 fisheu:國民年金是好事情 可是我不相信的是 他撐得到我變老 10/02 22:15
→ mounter:國保你只要有工作就不用保阿 你該不會一直以為強制納保吧 10/02 22:15
→ suginamiki:有些公司聽到你不保勞保還會很開心呢... 10/02 22:15
推 sziwu:先去廟裡問問自己能活得過70歲的人再去投國保 哈哈哈~~ 10/02 22:16
推 fourseason:當初勞保開辦的時候應該也很多人覺得撐不久吧.. 10/02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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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64.170
噓 s135:一路看下來,s大似乎有很多見解,不過當笑話看看就好~ 10/02 23:27
推 saram:40後不會月領9千多. 以後每年隨物價指數而調整給付額. 還有 10/04 20:59
→ saram:保費不會永遠這樣低的. 10/04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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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國民年金相關心得與回應from八卦版
時間: Fri Oct 3 02:30:19 2008
幹的夠久的,有在注意社會福利體系變動的都知道,中華民國的社福政策不能以
常理及邏輯度之,要說政策/立法品質最糟糕的,社福政策恐怕可以進入前十名
以內,所以吾輩不可為條文所迷惑,特別是前言~科科,必定要參破條文背後的目的
及妥協之處,一方面運用得以順暢,另一方面也維護自己的心理健康與自我感覺良好~
國民年金與勞保,規劃上就是讓"所有人口"超過25歲以上之後,身上都會有健保,勞保,
國保,農保軍公保潛艇堡大亨堡等至少兩個至多無數個的保險,然後使得台灣人民個個
自我感覺良好,人人有功練,練到斷腿也不愁吃穿,老到一定歲數以上還有錢可以拿
反正,林罷有保險嘛!就醫就學就業就養都算國家的保險就好了耶!
哼哼,為了回文還要我去查書,到時候寫到澎湃起來改一改去投稿好了
公共衛生學,第四章,第二節:保險的基本原理:
一、危險共同分擔
二、克寧奶粉...不...大數法則
三、避免引導道德危機
那來看看國民年金/國保
一、風險:雖然不是每一個人都會窮,不過每個人都會老,每個人都會死
發生率百分之一百,等同危險率也是百分之百!比保海江田還大膽!
二、大數法則:全民強制繳保費,夠大數了
三、道德危機:反正我就放給他爛,到時候國保也是會給?
所以我一點都不覺的國民年金是一種社會保險,空有社會之名,無保險之實
為啥不直接叫普同性的社會補助就好,國民年金的目的的確如此啊!
文字的迷思這時候就來了,妳可以提出一櫃的書反駁我並且故得證國民年金是一種
根正苗紅,鐵板一塊的"社會保險",我管他是啥大俠愛吃漢堡飽,名字根本不重要
社會福利是給人用的,白花花的銀子流來流去的,不是像老佛爺要放在心裡尊重的!
只有著作發不夠的叫獸們才會在意這種事情
國民年金的金~~就是錢、Money、das Geld、l'argent、榔、台票、小朋友、小花鹿...
所以各位鄉民們,大有為英明神武的政府說要給我們錢,那要怎麼樣才能拿到呢?
政府:你們要先給我啊.....
鄉民:大有為,大妳老母啦...
政府:科科,不這麼講你們這些笨蛋會投票給我嗎,何況這裡底下沒石油,山上沒
金礦,錢你們不給我,啊要我發正念給你們當退休金(或是拿來請社工)嗎?
鄉民:那我留在自己身上就好啦,那幹嘛給妳
政府:所以說啦,給是一定要給,不過,放心,不用給這麼多~妳看看這部精美的
國民年金法,保險,保險耶,妳看看,幾年前發生空難賠了一億多,奉送
自動出現老母一個,也只不過用信用卡刷機票而已,保險就叫做共同承擔風險嘛
妳出事,大家一起繳一點點幫妳扛,不亦樂乎,不亦樂乎啊~
鄉民:呸呸大吉大利,妳老娘才出事。那我沒出事咧,扛別人扛的不亦樂乎嗎?
一點點也是錢啊,感覺很差耶
政府:耶~這位客倌,我們國民年金保的,就是一定會在妳身上發生的事情,除非妳
耳朵尖尖的,喜歡用弓箭...
鄉民:(摸耳朵)
政府:所以這部精美的國民年金,就是說妳現在繳一點點~一點點就好,以後老了每個月
都按月給妳錢喔
鄉民:e04,叫我繳一點點,之後倒也真的給一點點而已,我要是認真賺錢,沒幾個月
繳的也差不多比我能領的要多的,這是啥吃人骨頭保啊
政府:唉幽~共同承擔,不亦樂乎,不亦樂乎嘛~妳繳的也要給別人用啊~妳看~社會上
有多少人這~~麼可憐啊
鄉民:那妳拿我的所得稅、營業稅去幹嘛了,蓋高科技生化奈米蚊子培養設施嗎??
政府:科科,大有為政府當然有大支出啦,不夠不夠啦,妳看看,低收入戶砍成這樣
社福預算也還是不夠啊,都快要改用正念當補助了咩,啊加個稅還要被一群要
選舉的人罵成豬頭,真的加上去,我們個個都要變成火車頭了
鄉民:那我可不可以多繳點以後多拿一點?
政府:前面左轉是勞保局,非本科業務科科,我們是公平正義的社會嘛!國民年金當然要
大家都差不多~反正你們賺的多的選舉又不能多投兩票
鄉民:eo4...
政府:科科,沒關係,反正都說好的了,行政立法司法都是我的人,到時候你想不給
也不行~剛剛是哪位大人說要用刑的啊~特別是對那些已經結婚的了,我國乃
禮儀之邦嘛,夫妻應該互助互信,敢不繳錢要不要試試看看結婚之後會發生啥事啊
網魚總是比釣魚要來的有效率的~
鄉民:等等,就算我真的乖乖繳好了,算一算也不夠給啊?
政府:科科,我一任最多八年....干我屁事...
的確,國民年金的對象可以說就是無工作者,無工作=收入不穩,或需要其他人的
經濟支持,這些人退休時有年金領,很好,不過前提是每個月要固定繳保費
那保費哪裡來?我兒子在家待業,保費誰付?我還要付他的健保費勒!
林杯在幫他儲蓄以後他老了以後的零用錢?孝順兒子真是孝順到家了
而那些不需要繳全額保費的人,多出來的保費支出,誰付?
納稅人嘛
這是很簡單的式子,在錢不會從天上掉下來的情況之下,這麼一個一定會出保的
"保險",其保費收入要滿足出保,就跟永動機一樣的荒謬
更何況國民年金條款與許多社會救助相衝突,對於弱勢只是增加負擔,而無幫助
弱勢:最笨是我,保費照繳,雖然繳比較少,可是我一毛都拿不到
我同意社會安全是需要有所付出,這也是我們這一行為何會存在的其中一個原因
退休在社會安全的意思,某個角度就是來說就是經濟安全相對脆弱,而傳統以家庭
養老的型態逐漸不可倚靠,所以需要某種社會福利來維持經濟安全
既然是如此必要,那就應該說服立法院通過增稅案,而非學府院交相賊,搞出一個
只有能當選舉口號的政策出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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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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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4.8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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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國民年金相關心得與回應from八卦版
時間: Fri Oct 3 02:45:58 2008
另外問一個實例題好了
個案A為精神分裂病患者,領有重大傷病卡,並且具中度身心障礙手冊
今年63歲,自從30歲發病之後不斷的反覆出入醫院
幾年下來父母已亡,手足皆以獨自成家。
近一次出院後個案A評估得以進入某康復之家(不在戶籍),因病情影響
導致工作能力不佳,以至無固定工作/收入已超過五年,生活開支多以身障
補助每個月若干,但繳納健保費、康復之家費用與定期門診費用等支出
之後所剩無幾,另有手足不固定接濟。
個案A於康復之家時結識病友,並已論及婚嫁,該病友與個案A狀況類似,家庭
支持度少,工作能力有限,生活多依靠身障補助。
(以上取材自康家真實案例)
試問,國民年金開辦後,個案A該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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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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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4.85.135
→ jule:他如果符合國民年金的資格只需付擔30%337元的保費 10/03 23:05
→ jule:在身心障礙基本保証年金這方面,他還不符合請領資格 10/03 23:07
→ cutetoshiko:請專業的M先生回答XD 10/0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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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國民年金相關心得與回應from八卦版
時間: Sat Oct 4 19:18:37 2008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另外問一個實例題好了
: 個案A為精神分裂病患者,領有重大傷病卡,並且具中度身心障礙手冊
: 今年63歲,自從30歲發病之後不斷的反覆出入醫院
: 幾年下來父母已亡,手足皆以獨自成家。
: 近一次出院後個案A評估得以進入某康復之家(不在戶籍),因病情影響
: 導致工作能力不佳,以至無固定工作/收入已超過五年,生活開支多以身障
: 補助每個月若干,但繳納健保費、康復之家費用與定期門診費用等支出
: 之後所剩無幾,另有手足不固定接濟。
: 個案A於康復之家時結識病友,並已論及婚嫁,該病友與個案A狀況類似,家庭
: 支持度少,工作能力有限,生活多依靠身障補助。
: (以上取材自康家真實案例)
: 試問,國民年金開辦後,個案A該如何因應?
講個比喻好了 一個癌症病患 他跑去買了癌症險
然後要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你覺得這樣在保險上說的通嗎?
你舉的這案子完完全的是社會救助的問題阿?
國民年金看辦之後,對於個案A的影響為他只要沒有加勞保跟其餘保險等等
所以必須要強制加入國民年金
因為他有中度身障手冊,所以他的保費只需要繳納337元~
之後到65歲時,如果他因病情影響而被全額安置在療養單位之中
那他領取老人給付時就不能領取基本年金,但只要有自費負擔任何一點費用
就不影響他老年給付的完整領取資格
所以對個案A來說,跟國保相關的只有加入國保,付錢、65歲後領老人給付
如果在65歲以前,加入國保之後,身障等級變成重度以上
只要醫院評估無工作能力並做完量表之後,每個月可領4000元身障年金
其餘你問的問題與因應措施,我看不出他和保險有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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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64.204
※ 編輯: mounter 來自: 218.174.64.204 (10/04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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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ftschiffe (Boden See)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國民年金相關心得與回應from八卦版
時間: Mon Oct 6 00:22:48 2008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講個比喻好了 一個癌症病患 他跑去買了癌症險
: 然後要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你覺得這樣在保險上說的通嗎?
: 你舉的這案子完完全的是社會救助的問題阿?
: 國民年金看辦之後,對於個案A的影響為他只要沒有加勞保跟其餘保險等等
: 所以必須要強制加入國民年金
: 因為他有中度身障手冊,所以他的保費只需要繳納337元~
: 之後到65歲時,如果他因病情影響而被全額安置在療養單位之中
: 那他領取老人給付時就不能領取基本年金,但只要有自費負擔任何一點費用
: 就不影響他老年給付的完整領取資格
: 所以對個案A來說,跟國保相關的只有加入國保,付錢、65歲後領老人給付
: 如果在65歲以前,加入國保之後,身障等級變成重度以上
: 只要醫院評估無工作能力並做完量表之後,每個月可領4000元身障年金
: 其餘你問的問題與因應措施,我看不出他和保險有何關係~
是啊,說不通阿
可是這個"保險"有人拿著槍抵在腦杓後面說:一定要保喔~
我沒看到妳針對社會救助資源與國民年金資源衝突的部分進行討論
妳老是強調國民年金跟社會救助分開,我也希望能夠分開並行,邏輯上也應該是
補殘性政策往往是補救普同性政策所不足之處,只是事實看起來還是跟我前文所述
為保持心理衛生,還是不要多去想這個邏輯...
國民年金法第卅條:
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計給:
一、
二、月投保金額乘以其保險年資,再乘以百分之一點三所得之數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擇前項第一款之計給方式:
一、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二、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
三、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四、
月繳國保費337元,給個案A大優待算足兩年好了
試算出每月可領449元
個案大概會覺得以前那種大無敵敬老津貼比較好吧
(要13年半的保險年資才能讓老年給付超過3000元/每月)
那如果國民年金法突然到個案65歲以後才開始收保費好了
國民年金法第卅一條:
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
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而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視同本法被保險人,得請領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至死亡為止,不適用本章第三節
至第五節有關保險給付之規定,亦不受第二章被保險人及保險效力及第三章
保險費規定之限制:
一、 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二、
三、 領取社會福利津貼。
"不適用本章第三節至第五節有關保險給付之規定,亦不受第二章被保險人
及保險效力及第三章保險費規定之限制"
差不多就是只要不在現存敬老津貼排除條款之內的人,而且沒有符合以下的條款
都可以拿所謂的基本保證年金,不管有沒有入保
可是,以下第三項,不就把現存的社會救助使用者排除掉了?
而且本條上還有兩個未解釋清楚的地方
1."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
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很多機構精障福利使用者的大麻煩:籍在人不在,不知道主管機關如何解釋
2.所謂"非"全額補助收容安置,通常也算在領取社會福利津貼的概念當中,因為
托育養護補助是和所有社會救助補助衝突的,無論托育養護是全額或部分
以此延伸,非全額補助收容安置依舊逃不過第三項的狀況。
所以反而拿不到?
回到妳的回答:
1.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指經政府補助收
容安置並達各該主管機關補助之最高金額者。
大部分機構的收費標準都高於政府的最高標準的,所以不是有自費,國保身份
就會完整
2.國民年金法三十五條中關於身障基本年金也有類似排除籍在人不在的疑慮
我想,在保費要地方政府負擔部分狀況之下,籍在人不在的原則有很大的機會施行
3.實務上來說,重度的精障身份很難拿,改這玩意不是跟醫生撒嬌一下就可以的了,
特別是醫生也只是填鑑定表的人,最後審核的還是主管機關相關單位
我的立論就是國民年金對福利使用者,負擔比之後的收益來的大
或許妳會覺得我舉的例子過於臆測,過多實務
不過這裡是社工版,就是有這種問題才會
落到我們手上來處理,我們可以跟個案及家屬照本宣科,可是我們自己可不能
對自己照本宣科。
大家不妨也可以用手頭的個案來算一算,國民年金制度到底對於個案是利多或是利空
以及可能預期會帶來的風險等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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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又窮又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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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4.8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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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 SW_Job
標題: Re: 國民年金相關心得與回應from八卦版
時間: Mon Oct 6 07:30:16 2008
※ 引述《Luftschiffe (Boden See)》之銘言:
: ※ 引述《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之銘言:
: 一、
: 二、月投保金額乘以其保險年資,再乘以百分之一點三所得之數額。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選擇前項第一款之計給方式:
: 一、有欠繳保險費期間不計入保險年資情事。
: 二、發生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有保險費未繳納情形。
: 三、領取相關社會福利津貼。
: 四、
: 月繳國保費337元,給個案A大優待算足兩年好了
: 試算出每月可領449元
: 個案大概會覺得以前那種大無敵敬老津貼比較好吧
: (要13年半的保險年資才能讓老年給付超過3000元/每月)
這個案領了中殘,所以國保只能領B式,也就是沒有基本保障的三千元
以前的敬老津貼也是阿,你領了其他社會福利津貼之後
敬老津貼也是不能領阿~
: 那如果國民年金法突然到個案65歲以後才開始收保費好了
: 國民年金法第卅一條:
: 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
: 超過一百八十三日,而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視同本法被保險人,得請領
: 老年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新臺幣三千元至死亡為止,不適用本章第三節
: 一、 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 二、
: 三、 領取社會福利津貼。
: 都可以拿所謂的基本保證年金,不管有沒有入保
: 可是,以下第三項,不就把現存的社會救助使用者排除掉了?
: 而且本條上還有兩個未解釋清楚的地方
: 1."本法施行時年滿六十五歲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於最近三年內每年居住
: 超過一百八十三日"
: 很多機構精障福利使用者的大麻煩:籍在人不在,不知道主管機關如何解釋
這裡是你沒看清楚或是誤解了
籍在人不在跟不在國內居住是兩回事
今天你戶籍在高雄,可是人在台北工作,你還是中華民國的國民阿!
這條例只是限制必須有持續在台生活的人才能享有福利
跟籍在人不在有何關係?
: 2.所謂"非"全額補助收容安置,通常也算在領取社會福利津貼的概念當中,因為
: 托育養護補助是和所有社會救助補助衝突的,無論托育養護是全額或部分
: 以此延伸,非全額補助收容安置依舊逃不過第三項的狀況。
: 所以反而拿不到?
: 回到妳的回答:
: 1.施行細則第四十三條:
: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指經政府補助收
: 容安置並達各該主管機關補助之最高金額者。
: 大部分機構的收費標準都高於政府的最高標準的,所以不是有自費,國保身份
: 就會完整
托育養護的全額收容安置只有一種身份能夠享有
那就是低收入戶!你不是低收入戶,你一定都會有自費的問題
也就是說只有被全額收容安置的人,才會有保障年金從優計算的問題
其餘只要你有自費的話,你還是可以用從優的方式領取
當然前提是你沒有領任何相關的社會福利津貼
對照以前的制度,你的各項福利津貼都是有互斥性的
你領了低收中老中殘,就不能領敬老津貼
對照現今的國保制度,只要他有投保年資,雖然他領取了相關的社會救助補助
但他國保還是可以領取一定金額的錢
跟以前相比,錢是會比純社會救助補助還優渥的~
: 2.國民年金法三十五條中關於身障基本年金也有類似排除籍在人不在的疑慮
沒有籍在人不在,限定的是國內國外
: 落到我們手上來處理,我們可以跟個案及家屬照本宣科,可是我們自己可不能
: 對自己照本宣科。
: 大家不妨也可以用手頭的個案來算一算,國民年金制度到底對於個案是利多或是利空
: 以及可能預期會帶來的風險等等的事情
國保對很多弱勢族群來說的確會是有風險的
以前的制度,不用繳任何一毛錢,只要合乎規定
即使領不到任何社會福利津貼,也能在65歲時領3000元的敬老津貼
但國保實施之後,只要你年輕時有欠費,就領不到這三千了 Orz
這的確是國保開辦後,一大群人會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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